法律主观:
1、“谁主张谁举证”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诉讼中较多采用。与之相对的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一般多用于行政诉讼。此规定的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 2、而“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渊源是民诉法第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在审判实务中进行举证分配的最重要的原则。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