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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直接起诉的条件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

提起批捕,批捕后是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然后提起公诉或做出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后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作出决定,由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 人民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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