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假一般认定为,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的一种奖励。且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有,计划生育假不单指产假,而包含产假在内的还有其他女职工依法享有的假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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