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征地补偿一般不能继承,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在组织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但如果被继承人已经分得征地补偿费的,则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农村征地地方补偿很少的,可能是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导致地方所定标准过低,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