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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后应该怎么做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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