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起诉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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