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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利息算双方共同债务吗

来源:纷纭教育

离婚房贷利息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则房贷利息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贷利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当为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婚前债务婚后被起诉

夫妻俩的收入以及债务都将要共同承担,但是,有些人结婚之前欠了债务并且一直没还,那么将变成婚前个人债务,结婚之后通常由个人承担。但是,若是个人债务发生了转化,那么可能变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以下情形下,婚前个人债务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1、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4、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等。也就是说,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比如婚前置办的财产,婚后共同使用的,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另一方也要还。不过,因为是婚前个人债务,虽然经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否认,所以主张共同债务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并且,主张另一方承担债务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二、怎么选择套利合适的夫妻共同住房贷款

1、共同贷款,选择享受。如果该住房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为夫妻两人,则可由夫妻两人选择在一方定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另一方不得享受扣除。2、分别贷款,选择享受。如果该住房贷款共两份合同,贷款人分别为夫妻一方,则可由夫妻两人选择在一方定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另一方不得享受扣除。3、婚前分别,选择享受。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贷款,且分别符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婚后,可选择由一方定额扣、另一方不得扣,也可以选择各自按定额标准的50%分别扣。

三、离婚前不知情欠款该如何处理

离婚前不知情欠款该如何处理根据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即属于欠款方个人债务,由欠款方个人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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