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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权的客体

来源:纷纭教育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依据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怎么认定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三、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要件

一)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存在《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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