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有餐费补助的补充规定
公司前期对产线就餐员工有每月100元的补助,管理人员包食宿,如果一个月22天的话,那么每月就要给食堂按2元结算,部分管理人员对食堂饭菜口味有意见,但食堂老板拒绝更改,故有管理人员提出如果不在食堂就餐者,则按5元每餐发放餐补给其本人,这样一个月如果按22天计,公司对一个员工只需支付220元生活费补贴。
基于此,为更好的为公司节约成本,特作如下餐费补充规定:1, 愿意在公司就餐者,公司照样按前期包食宿与食堂进行结算;2, 不愿意在公司就餐者,公司将对员工实行5元每餐的补助,按实
际出勤天数计发,并在工资中体现;
3, 以上规定只针对非产线公司包食宿的员工,产线员工及其他未包
食宿职位的员工不在此规定范围之内;4, 本补充规定自2014年7月1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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