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总362期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存在问题与发展初探 朱新全 (山东菏泽通达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山东菏泽274000)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_ 一 一 - 一 _ 一 一 ●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h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中图分类号:TU 一 一 一 _ _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 一 一 ● 一 一 一 一 文献标识码:A 一 一 _ 一 - 一 一 一 一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 一 一 一 一 文章编号:1007-0745(2010)05-0038—02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_ 一 一 一 一 ● - - 一 一 一 一 益。这种监理人员已经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违背法律准则,应受 到法律的制裁。 4、监理法制比较薄弱。监理企业实体不明 按照我国建筑法律的相关规定,工程监理企业是提供高智 能,高智商的有尝服务的中介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经济实体, 拥有的法人资格,以项目法人的身份“守法、诚信、科学、独 立、公正”为原则开展监理业务。然而现有监理企业有相当部分以 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教学或科研,勘察设计单位为投资主 我国高速公里至2010年初通车已达6.5万公里,已成为我国 经济运输的大动脉 这一成就的取得与我国自97年推行的工程 体,使监理公司成立之初成为其主体的附属体,主要表现为: 建设监理制是分不开的。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工程监理在建设领 依赖于的行政关系,不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和监理招标工作 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和好评。作为 的推广。 监理单位既要重视“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环保”五大控制,又要 ①项目法人没有自主权利,监理工作的开展和业务的承揽多 搞好合同与信息管理,做好业主与承包商的协调,以确保工程建 ②未与部门、事业单位彻底脱钩。不是的经济实体, 1、监理过程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 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缺限责任期阶段)。而实际工作 实际为机关单位的附属单位。 设各项目标的实现。但在当今市场经济的下,工程监理存在 ③监理人员的工作关系仍在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临时 的问题也El髓突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出现“道路越走越窄”的局 性、聘任性,导致人员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监理公司可一时 面 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繁荣,却不可持续发展。 外,只有公司经理统管公司大小业务、影响了企业的效能与水平。 招投标工作,从而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 5.2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 监理过程主要是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工程随 有的工程项目空有“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 即开工.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难以向 的监理单位监理工作程序不清,有的虽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也 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对工作的开展很不利。 只是作为对外经营的一块招牌;程序文件如同虚设,没有规定称 2、业主对监理干预过多 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检查的不检查,该 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费委托聘请的,就应该完全 旁站的不旁站。不问工程是否合格就签字认可。 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开展工作。从而出现当监理按照合同、招 5.3监理技术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照抄照搬,不结 标文件进行正常丁二作时,存有业主对监理干预过多的现象。 合工程项目特点和工程实际情况,不能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起 3、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的严重偏低 不到编写技术文件的作用和效果。 3.1目前监理取费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 6、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发展分析 环节.监理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一方面有些业主把监理费支出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从事多年的监理工作总结,笔者认为主 看成一项经济负担.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开 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 展.另一方面同行为了低价中标自相减价。取费低对工程监理行 理行业整体水平。 业的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6.1建设工程管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3.2工程监理人员素质严重偏低表现在: 作为我国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建设监理企业,其实质是按照基 3.2.1有证的不T作,工作的无监理证。 注册监理人员有一部分从事没计、施工、教学等工作,他们的 本程序.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协助业主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建设 工程监理等同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 证件多在监理企业巾注册挂名。 3.2.2监理人员多为转业而来。多来源于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 中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它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 5、监理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5.1管理机构不健全。有些监理企业虽然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中各职能部门齐全,但实际上为了公司利益,现场除驻地工程师 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从而造成搞设计出身 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还有只提供旁站监理的小型监 的缺乏现场施丁管理经验;施工的吃不透图纸设计意图等现象。 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我 3.2_3从事监理工作的部分人员职业道德较低.在现行社会中 理企业。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 经受不住各种诱惑而违背监理职业道德.具体表现在:凡事以自 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我为中心.不以大局为重.经常发生工作与个人利益冲突的情. 利用监理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报”,通过手中职权为 私人利益服务:监理人员与承包商串通一气,共同损害业主的利 6.2正确处理好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6.2.1正确对待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 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项目中是委托与(下转第39页) 下,合理的监理企业结构应该:既有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 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又要有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业务(含招标 作者简介:朱新全(1974~)男山东东明人,工程师,本科,毕业于长安大学,研究方向为道路与桥梁工程。 一38— 201 0年5月总362期 一 _秣技探豫 』=羔 =业ll| =! 型 冰岛火山喷发伴随闪电壮观景象 据美国国家地理网站报道,美国”国家地理新闻”网站公布了一组冰岛火山喷发照片,展现了在#1电映衬下更显壮观 -的火山喷发景象。 披着紫色外衣的闪电 ’.1m,I●’l,’,,m,'''''''●'''l,●l,l,,,''''',,,',,lll,lm,,’火冰闪电一个都不能少 ’,'’l,,’l',,'l,'’’’',l'','’,,’','', (上接第38页)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对 监理工作进行行政干预。对此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对待。如业主行为得 =-f1,就执行,如有误.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 掺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6.2.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支付款控制权。对于业主有时不 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E程款的行为,则要用文字 监理企业要严格实施工程监理行业的三个自律:①服务质量 自律.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协议提供工程 监理服务。②职业道德自律,严格履行合同,不损害工程建设各方 利益。③服务价格自律,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行业价格标准,自觉 抵制恶意压价行为,自觉维护行业秩序。 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系统地开展监理人员培训工作,以适应 现阶段监理市场对监理人员的要求。培养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懂 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同时对施工单位予以通报。 否则监理工程师应视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而不予理会。如要躲理 办手续.则应拒绝。 6.2-3对业主在检查工地的口头指示,监理工程师应当天作好 国际惯例的专业正规人才队伍,从根本上提高监理队伍素质。 6.5完善监理法规体系,加强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要加快工程监理法规建设,完善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加强监理企 业动态管理 一是加强监理市场的准入制度.重点核查总监理工程 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或监理合同要 求的一致,坚决卡十绝“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 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各主管部门刘‘崎理 监理H记.如有施工单位参加应共同作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并 及时请示业主,上报书面报告.并要业主签字留存。避免事后业主 以投资过大而害怕承担责任。 6.3要保证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建设单 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及 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用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用的数 f]较少,对整个建设项目总价影响很少。而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 信誉却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项目的好坏。其次,建设投 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监理因增加付出了有尝技术服务,而 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监理员对专 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专业工程师对总监负责,总监对公司领导负 责.层层实行连带责任制,提高业主对监理企业的信任度。 参考文献: 应得到相应的有偿回报。对此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的同时,监理 企业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 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 6.4监理单位要增强行业自律性,建立诚信机制,加强监理人员 培tnl工作。不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推动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l】建没T程监理发展中的问题和对策(j)建设监理(6) 『2]华维超.浅析如何保证建设_T程监理取费趋向合理(j)建筑市场 与招标投标2006.(2) 『31谢宝利.浅谈T程建设监理之“现状”与思考,建筑科技与经济. 2009.(9)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