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深圳深圳市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深发[2010]12号),进一步强化市、区各部门职责,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转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来,创造了世界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奇迹。深圳的产业发展史就是一部顺应经济发展规律、不断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上世纪八十年代通过“三来一补”奠定产业发展基础,九十年代着力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本世纪前十年初步建立结构较为合理的现代产业体系,第三产业比重首超第二产业。产业转型升级为深圳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每平方公里GDP产出和税收收入稳居全国首位。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之中,科技领域孕育着重大突破,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角逐日趋激烈,国内区域间竞争与合作的格局进一步深化,对深圳经济结构调整形成了巨大压力和倒逼机制。同时,深圳自身亦面临着多种发展矛盾交织的复杂局面,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凸显,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适应发展方式转变要求的机制、要素配置、社会建设等支撑条件有待进一步优化。因此,必须以全球的视野和创新的意识,按照总对深圳经济特区新的发展要求,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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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深圳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打造“深圳质量”,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做出表率,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完成赋予深圳新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主导,引导”为基本原则,以“深圳质量”统领发展全局,以大平台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为抓手,以结构优化提升产业层级,以自主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城市更新优化空间布局,以区域合作拓展发展空间,更加注重内涵式增长,把深圳打造成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提升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高技术产业高端化、优势传统产业品牌化,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在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空间布局、人口结构等方面实现战略性转型,推动规模效益迈上新台阶,成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先行市。
——规模效益。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单位产出物耗能耗显著下降,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强化。到2015年全市GDP达到1.5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人均GDP增速高于GDP增速2个百分点,万元GDP建设用地比2010年末下降25%,能耗下降7.8%,水耗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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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产业层次更加清晰,产业链条日趋完善,产业竞争力优势突出。到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合理,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5%,互联网、新能源、生物、新材料、下一代信息技术和文化创意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 %;依法淘汰低端企业20000家,有序转移企业10000家。
——技术结构。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质量显著改善,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每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12项。
——空间布局。土地集约利用,空间载体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到2015年,完成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土地整备面积10平方公里、老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20个,建成配套完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2个,建设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20个,把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园和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园建设成省内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产业转型升级空间载体。
——人口结构。以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人口结构,以合理的人才梯队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深圳常住人口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达到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以结构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建设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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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管理为特色的全国金融中心;依托海陆空铁的综合运输优势,构建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优化服务外包结构,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提升商贸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水平,促进品牌展会专业化、国际化;充分发掘优质旅游资源,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大力发展法律、会计、设计、咨询、公共关系、经纪与人才猎头等专业服务业。到201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达到60%(市牵头、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2、提升产业链层级,优化行业结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重点突破研发、设计、营销、品牌培育、供应链管理和专业化分工等制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占据产业链高端环节,全面增强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组织实施100个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重点项目,实现电子系统SOC化、机械装备数字化、服装和黄金珠宝等优势传统产业品牌化(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3、扶持优势淘汰落后,优化组织结构。
强化产业集群发展,鼓励行业并购和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拥有世界级品牌的大企业集团。到2015年,新增海内外上市企业20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30-35家,其中超千亿元企业3-5家;形成通讯设备及终端、半导体照明、平板显示、生物医药和器械、新能源、网络内容、数字装备、计算机及外设等8-10个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市、科工贸信委负责)。
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加工贸易企业的本土化融合,培育外贸转型示范基地,推进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到2012年底,完成规模以上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的转型工作(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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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低端企业退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清理和淘汰低端企业。到2015年,依法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无证无牌、排放超标、恶意欠薪、安全隐患严重和落后产能企业20000家;有序转移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能耗水耗高的低端企业10000家。建立和完善补偿机制,解决关停并转企业的资产补偿和人员安置等问题(各区、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4、加强人口动态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大力培养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创新团队、核心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人才队伍,抢占人才竞争的制高点,建设人才宜聚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到2015年,引进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结合产业转移,转移劳动力400万人;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20%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科工贸信委配合)。
5、加强节能减排,优化能耗结构。着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减少能源消耗。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利用结构,进一步提高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推进清洁生产,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开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试点交易。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47吨标准煤,组织实施变频电机、稀土永磁电机、新型建材等节能产品应用示范工程100项(市、人居环境委牵头,科工贸信委配合)。
(二)以自主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6、构建技术创新生态体系,夯实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基础。着力打造创新要素相互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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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互动,技术领域交叉渗透,产业链相互配套,各类企业融合共生,成果转化高效的技术创新格局,加快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型(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7、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制定科技登峰计划,在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数字装备等技术领域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布局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要科研机构。到2015年,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50家以上,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200家以上(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8、强化技术创新服务,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技术环境。加快发展技术评估、技术转移、产权交易等科技服务业。加大科技平台建设力度,强化资源共享。加大国家公共技术平台的引进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平台对外开放。加强公共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到2015年,建成100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9、优化知识产权结构,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质量。培育一批核心专利的产业化示范项目,提高知识产权的应用效率。鼓励各类机构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订,支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成立标准联盟,逐步实现从产品输出为主向标准、专利输出为主的转变。到2015年,专利转化率提高xx个百分点;全市企业主导或参与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累计2000件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配合)。
(三)以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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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产业转移的引导。研究建立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产业转移的分类引导工作,推动企业有序转移。鼓励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和完善市场布局而进行的向外扩张,引导其重点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结对工业园区、省产业转移园区进行战略布局;帮助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及在我市发展后劲不足或带动能力不强的企业向省内产业配套相对完善的转入地转移(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11、整合提升异地工业园。充分发挥深圳的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和异地工业园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和方式,建设各具特色、互利共赢的异地产业转移工业园(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新区管委会、各行业协会配合)。
12、创新产业对接模式。实施市、区、部门、行业协会联动机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和产业对接,探索多种利益共享的产业转移园建设模式。建立产业转移企业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重点企业重点跟踪(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国资委、各区、新区管委会、各行业协会配合)。
13、充分发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杠杆手段,重点鼓励企业转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和深潮产业转移园。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科工贸信委会同财政委另行制定(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法制办配合)。
(四)以载体建设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14、加快构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实施湾区经济发展战略,以深圳湾、大鹏湾以及大亚湾所形成的天然海洋湾区为核心(含高新区深圳湾园区、大空港片区、留仙洞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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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河创新走廊),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坝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辐射东莞和惠州的松岗及坪地转型升级试点,推进12个战略新兴产业基地、20个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一街道一特色”的要求,推进全市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形成规划有序、定位明确的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空间布局(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前海管理局负责)。
15、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修订和完善《深圳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实施土地弹性出让年限机制,启动重点片区规划修编,提高产业用地的单位产出效率(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法制办、各区配合)。
16、引导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支持社区股份公司合法、高效、集约地开发利用可控土地资源,加快发展专业园区、专业市场等高级业态,推动社区集体经济由单一“租赁型”向“投资型”、“管理型”转变。到2015年,由市区两级资助原居民工业园区改造3个示范工程(市改革办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17、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制定出台《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区、街道和企业的积极性,保障创新型企业的用房空间。到2015年,完成600万平方米以上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市科工贸信委负责,市规土委、、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18、加大转移后腾出空间的改造力度。支持企业对转移后腾出的土地和厂房进行改造升级,鼓励提高容积率,对其应补交地价的总额给予20%优惠,引导向高端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于企业转移后无意愿或无力改造的厂房,优先租赁或回购并纳入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市规划国土委牵头,、科工贸信委、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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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大旧工业区改造力度。鼓励旧工业区通过产业置换提高产业集聚度,向专业园区发展,符合条件的优先认定为特色工业园,对园区内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提前解除租赁合约的,给予园区管理机构一定的租金资助。到2015年,完成20家旧工业区改造(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20、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步伐。鼓励企业将总部、研发中心等设在深圳,将生产制造环节放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注册的企业享受深圳企业同等待遇。深圳各区转入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企业,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产生的增加值,按一定比例计入相关区统计总量。到2015年,转入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4000家(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牵头,市、科工贸信委、各区配合)。
(五)以重大项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21、积极引进高端项目。重点引进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下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端产业项目。到2015年,引进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00个(市牵头,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文体旅游局、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22、大力引进大企业集团。落实公司、央企、民企进广东的战略部署,重点引进产业链、价值链高端环节和缺失环节的世界500强、专业领域世界500强以及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集团,推动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运中心落户深圳,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经济集聚地。加强与国家部委、大企业大集团、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共同推进重大合作项目建设(市和市投资推广署牵头,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国资委、各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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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超常规支持特殊重大项目。对华为、中兴、比亚迪、华大基因等单位特殊重大项目给予超常规支持,力争在下一代通信、新能源汽车、生命科学等领域实现原始创新突破(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各区、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以区域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4、加强深港战略合作。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和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探索与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鼓励开展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业务(市前海管理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财政委配合)。
25、推进深莞惠一体化。加快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交通和产业一体化规划等的编制工作,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布局合理化。加强深莞惠在信息基础设施、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智能卡应用等方面的合作,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支持(市牵头,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有关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26、提高产业合作的国际化水平。深化与东盟、东北亚等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在海外市场建立境外生产基地,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国际转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新建、联盟等多种方式,增强全球配置资源和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能力(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新区管委会、投资推广署配合)。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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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任组长,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市场监督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法制办、金融办、各区(新区管委会)、投资推广署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科工贸信委负责。
2、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科学考核机制。各级、和有关部门要把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督察部门不定期对各区各部门落实产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督查,各级督查机构负责相应的督查督办工作。
3、落实财政资金支持。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拨出专项资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重点解决关停并转企业的资产补偿和人员安置、产业园区改造升级等资金问题。各区给予相应的财政配套支持。
4、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产业转型升级运行监测和分析,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完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企业绿色通道式服务,最大限度缩短企业报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实现“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共服务和网上监督系统,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扩大共享信息范围。
5、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产业要素和信息的充分流动,引导社会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作用,搭建与企业之间的平台,为决策提供咨询,为企业提供服务。
6、加大配套力度。各区、各部门要依据本工作方案研究制订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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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安排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专项行动,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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