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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规章制度

来源:纷纭教育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集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

止代签)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

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 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

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

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

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教职工聘任办法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

(一)根据各学科的设置及授课工作量聘任教师。 (二)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聘任时,实行双向选择。学校有招聘、解聘的权利,受聘人员有应聘、拒聘的权利。

二、聘任办法

(一)由教务处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教研组长;由分管领导提名,经校务

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年级段长。 (二)由教务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各年级各科教师;由政教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班主任;由

处室负责人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处室段长级、教研组长级负责人和职员。 (三)聘期为一年。

(四)在原岗位未被聘任的人员可接受学校其它岗位的二次聘任,被 聘任后,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聘任期满,凡履行职责较好,考核为优秀、称职的,可连续聘任,对拟不续聘或

拟不接受续聘的人员,双方都应提前通知对方。 三、缓聘、辞聘(辞职)、拒聘、解聘 (一)缓聘

下列人员可以暂缓聘任

1.由于健康原因或年龄较大(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二)辞聘 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要求辞聘,须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

批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暂不批准辞聘: 1.在毕业年级任教的; 2.学校工作需要不能离开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经学校批准辞聘的人员,学校出具辞聘证明,报县教委,人事关系转出校外。 (三)拒聘

学校需要的人员,既不接受聘任,也不接受校内工作调整,按下列条款办理: 1.自拒聘的下月起停发全部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2.从拒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找不到校外工作单位,按自动离职处 理。

(四)解聘 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工作态度、工作效果较差,各方面反映强烈,或者有严重违法、

违纪行为的,可予解聘。

四、关于落聘、缓聘和解聘的待业人员的处理办法 (一)对于缓聘人员:

1.因年龄较大又不到退休时间缓聘的人员,发放全工资,享受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2.因健康原因缓聘的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工资标准; 3.因受处分缓聘的人员,工资按处分决定执行,本人要求调出的,学校给予积极的帮助。

(二)对于落聘、解聘人员,自待业之日起,应自省自强。学校发放待业生活费。待业

一年后仍未聘任,停发生活费,调离一中。 教职工考评细则(草案)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自觉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 (二)师德修养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教学工作好。能扣紧《教学大纲》,认真研究教材,在教学实篇二:文山学院规章

制度汇编2010

文山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校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明确办学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文山学院。学院地址为云南省文山县开化镇学府路。 第三条 学院为国家举办,由云南省和文山州共建共管,以省

为主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院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学院享有管理和使用国家提供的办学经费、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履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

质量,有为国家和学生负责的义务。 第五条 学院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人。 第六条 学院立足文山,面向西南,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加强科学研究,提供科研成果,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成果转化,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第七条 学院本科生修业年限为4年,专科生修业年限为3年。 第 学院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第九条 学院积极开展与国内、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教学与科研工作水平提升。

第二章 教育教学 第十条 学院坚持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作为首要任务,优化教育结构和资源配

置,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订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坚持和

完善学年学分制,确保学生自主选时、选师、选课,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国家有关德育工作的规定,对学生实施

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各项工作中,实现德育总体目标。 第三章 学校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实行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依法积极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 (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

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院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院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科研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学院内部行政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六)制定和实施学院的招生计划; (七)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学科和专业的设置; (二)审议教学和科研计划及方案; (三)评定教学和科学研究成果; (四)提出师资队伍建设及课程、教材建设的建议; (五)审议或评定院长及院长办公会议交予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

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 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十七条 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改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 学院依据教师法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职务聘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原则;对无正当理由拒聘者,学院有权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学院与被聘任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签订聘任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不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学院有权予以调整或解聘;

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对学院处理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一条 学院注重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对他们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载入档案,作为评定职称、

受聘上岗、晋升工资和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教师要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认真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敬业爱生,

育才报国。 第五章 学生及其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享有教育法规定的权利,履行教育法规定的义务。学院维护学生的合法

权益,完成教育法规赋予的管理学生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学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校园

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二十五条 学生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

识和专业技能,勤学善思,成才报国。 第二十六条 学生通过合法程序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须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学院对学生实行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制

度。根据实际情况,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或适当减免学费。 第二十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学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参与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学院给予鼓励和

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 第三十条 学院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学院为优

秀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机会。 第三十一条 学院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学生对学院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出

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第六章 经费及财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院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学生学费。学院多渠道筹措经费。 第三十三条 学院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三十四条 学院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不受侵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

占用学院非经营性资产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五条 学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督机制

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需要修改时,须由院长办公会议提出意见,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二、部门工作职责26 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学院综合职能机构,处在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地位,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实施学院的决策,对部署的有关重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2、根据工作意图,协调疏通决策前后职能部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矛盾。 3、按照的要求做好文秘工作,把好各种文件材料关,并承担处理好日常事务工作。

4、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及时反映基层干部、党员和教职工的动态,为工作提建议和预案。

5、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院办公室是学院行政综合职能办事机构,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

纽作用。具体职责是: 1、组织安排行政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会议、活动的组织准备和会场布置,做好行政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协调、督促行政各部门执行和学院的决议决定,定

期检查执行情况,抓好落实。 2、负责行政各类文件、信函、信息、简报等材料的起草、编写、把关和党政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拟办、催办、归档、把关工作。组织拟定全校性的规章制度,以学院名义发布

通告、通知,受学院领导委派出席有关会议及活动,处理有关问题。 3、加强信息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全校师生员工动态,为校领导提供信息和建议,

为领导决策和处理问题提供依据,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处理和解决问题。

4、负责学院行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出具各种证明和介绍信函等。 5、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上级有关单位来人的接待工作。

6、负责学院行政公文的打印、复印以及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7、负责做好各种会议及校级领导办公室的有关服务和勤杂工作。 8、承担学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山学院组织部工作职责 组织部是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在学校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培养选拔“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调整、配备、建设好系、处级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支部的建设,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

斗堡垒作用;负责党内统计、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干部工作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以及上级党组织和院的指示,拟定学院党的建设

和干伍建设规划、计划,制定组织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 (二)分析掌握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充实和整顿的建议和

意见,监督和指导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正常运行; (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积极慎重地做好学院内部各级干部的选拔、调配和使用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处、科两级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做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组织工作 (一)加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按时完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和补选工作,健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总支(直属

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党员发

展工作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三)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党员和党组织的变化情况,做好党员数据库的维护、统计和年报工作。

三、其他工作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人才引进工作;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做好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和

研究人员的节日慰问等服务工作,做好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三)协助办好党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工作制度、教学计划和具体措施;举办

培训班、轮训班、读书班,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 (四)配合纪律检查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做好院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部工作职责 部是领导下负责全校系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主要任务是“了解情况,掌握,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学习和贯彻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各项方针,认真组织和参加理论的调查研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协助落实有关工作的和要求,提出学校开

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和制定学校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文件。依靠各总支

委员,做好各部门的工作。 二、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的宣传教育,组织好我校统一战线两支队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三、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和各自的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配合校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听

取民主党派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的培养、选拔、推荐有代表性的党

外人士,做好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五、协助、支持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开展工作。为、政协委员搞好服务。篇三:

学校规章制度大全 第二章 规章制度 第一节 教师工作制度 (一) 办公制度

1、按学校作息制度办公,不无故迟到、早退。 2、办公时间集中,集中精神,保持安静,认真工作。 3、准时上课,科学安排空课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空课时应在办公室工作。 5、上课时间不接待来访,不接打电话。 (二) 学习制度

1、准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文化进修。 2、学习前要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3、学习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不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刊,不讲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政治学习讨论,事先有准备,思想要畅开,发言要热烈,自觉地在思想上与党保持一致。

5、教育理论学习,要围绕主题,联系实际,学懂弄懂,指导实践,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 会议制度

1、校务会会议一般在期初、期中、期末召开,讨论学校的重大事情。 2、行政会议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碰头会议随时进行,讨论安排学校日常工作。 3、教师会议每周五下午用半个小时,布置一周工作。 4、班主任会议,每月月初举行,交流经验,研究工作。 5、学校教研组长会议、工会会员会议、较科室成员会议根据周工作安排举行。 6、党、团、工会活动时间,由各组织负责人提出,校长统一安排。为了开好会议,提高

效果,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 (1) 准时出席会议,不早退。 (2) 带好记录本,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 摘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看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书报。 (3) 无特殊情况,不接待来客的来访。 7、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教育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共建会议,研讨办学育人的“热点”、

“难点”问题,审议学校工作。 8、定期举行“家长学校”的授课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4次。 (四) 课堂教学常规

1、上课铃响进课堂,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手机、bp机应关机。

2、学生起立向老师问好后,教师要向学生还礼并检查学生人数,了解缺勤情况。 3、上课要用普通话,不讲与教学无关的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板书、作图力求清晰、端正,做到书写规范化。 5、要保护学生的视力,注意板书的部位和字体的大小及彩色粉笔的使用。 6、在实验室、电脑室、语音室和其它各专用教室等处上课(包括体育课)时,要按照操

作规程,注意安全教育,不提早下课。 7、对学校的各项教学设施、设备、资源,要积极利用,提高效率,妥善保护。 8、监考时,严肃认真执行考试规则,不得擅自离教室,不做其他的事。 (五) 请假制度 1、请病、产假必须要有医院证明,经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安排。学习、会议时间要经主

持会议的同志批准后方能离校、休假。 2、请假人得到批准后,要将教学和工作的有关事项与接替人办好交接手续,课务统一由教导处安排。 3、请事假要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必须在当天上班之前托

人代请假,并将手续补上。请假期间按规定扣发奖金。 4、事先不请假,事后又不补假者,作旷工处理。 5、每学期凡坚持岗位,不迟到出满勤,予以表扬和奖励。 (六) 考勤制度 1、各办公室设考勤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广播操、学习、会议、病事假、因公外

出须说明去向)定期由教导处统计。 2、教师看病须在空课时间内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能用整个半天时间,并按指定医院开病假单。

3、教职工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合并计为一天缺勤,减发金额按规定。 4、按上级和学校规定办法,发放月考勤奖和期末学校考勤奖。 (八) 制定教学计划制度 1、各学科任课教师都必须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计划内容一般必须包括:班级情况、本册教材分析、教学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措施、教学进度和课时分配、演示实验和学生分

组实验、电化教学手段、第二课堂开辟和差异教育计划等。 2、制定计划要做到三熟悉:熟悉教学大纲、熟悉教材、熟悉学生,使计划既能反映教育

方针,又符和本校学生实际,确保切实可行。 3、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须经教导处同意方可

部分变动。 (九) 教师备课制度 1、各科教师都要超周备课,不备课不能上课。 2、坚持集体备课。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同年级各科教师经常共同研究教材和教法,分

析教学进度、课时安排作业的量度和难度。 3、备课要在专研大纲的基础上,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具、备教法,同时写教案。教案一般应包括:课题、教学目标、课时安排、教学重点和难点、课前准备、教学过程、板书设

计和内容,以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作业布置等。 (十) 教师上课制度 1、教师上课前要准备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用品,并在上课铃响结束之前到达教室门口。

2、上课铃响过,教师立即走进教室,准时上课。课堂上要严格掌握时间,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服饰要朴素大方,举止文雅,语言谦和,为人师表。无特殊情况,不准坐着讲课。 4、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课堂规则,注意教学卫生。对学生要严格按常规要求,养成良好的

遵守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的习惯。随时注意学生的阅读、书写坐姿和用眼卫生保健。 6、教训过程中,教师要注意让学生学会学习方法,提高自学能力。发扬积极主动的学习

精神,培养刻苦学习的良好习惯。篇四:学院规章制度 化工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

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招新制度

1、根据各部的工作需要由各部确定所需人员数额,报团确定。 2、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办法,全学院新生均可在学生会各部门处填写报名信息。应聘成

员均需填报应聘表,演讲竞聘和接受本部门面试,择优录取; 3、在招聘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为学生会吸收优秀的后备人才。竞选同学如发

现舞弊行为,可以匿名方式向团总支检举,若检举属实,学生会将公开处理。 第三章 工作制度 (1)团及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团,由组织部暂时保管。

(2)团及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组织部存档。 (3)各部组织活动前一周交活动申请与策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活动总结。 (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5)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6)组织部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各部门的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7)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策划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8)每次活动部门必须是先做好活动策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

动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安全事宜、善后处理等) 第四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1、例会时间与地点

(1)学生干部会议每周二13:00,合一楼406会议室(随时配合学院做改动) (2)各部门例会每周二17:45,教学楼a座一楼(各部门自行安排具体教室) 2、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 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会议中不得玩手机,更不得抽烟。 第六章 财务制度

1、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委老师的监督下支配。 2、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3、学生会日常开支由学院老师和团审核、批准、报销。 4、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

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团和团委老师进行审核。 5、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团进行审计和监督,一旦发现有虚报情况,视虚报程度做相应的处罚。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策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收据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并

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6、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

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团批准。 7、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有能力的可以拉赞助,不做强制要求) 8、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团授权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七章 采购制度

1、学生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团委派生活部统一安排采购; 2、各部门所需其他物品,亦可由生活部负责采购; 3、各部门需要购买物品前,应先写申请,团确认为必需品方可采购; 4、采购时,应向商家索取购物或收据,超市购物还应当索取购物清单和税票存档。 第八章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提高各部门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 、考核办法: 1、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的人按规

定扣分,表现突出的按规定加分。 2、考核对象:团、各部门、干事。 二 、考核内容: (一)思想、工作 各部门部成员在思想和工作方面存有问题的由开会批评。犯原则性错误经两次说服

教育仍不改正的,考虑撤销学生会职务。 (二)日常工作 1、考勤

(1)每次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扣3分,请假两次以上每次扣1分。 (2)会后请假、迟到5分钟,均视为缺席,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4次,否则作旷会处理(参加活动除外),如有虚报,三倍扣分。 (3)一学期旷会超过两次,给予口头警告并作记录;超过四次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4)请假者应事先向请假,让人代捎假条者,干事须经同意,且经批准后方可

奏效,否则作缺席处理。 (5)值班。无故未值班者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扣3分,请假两次以上每次扣1

分。值班者要做好签到,如不签到视缺席处理,虚假填写者则三倍扣分。 2、通知传达

(1)每次会议精神、通知未传达到位者或未组织落实者扣2分。 (2)对部门例会过程中态度不认真者(玩手机)扣1分。 3、材料上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文件的,每次扣3分,材料文件内容虚假(文不对活动/直接百度)的活动材料每次扣2分,材料须在活动后两天内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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