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20xx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预算法》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xx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18206.99万元,支出 115950.33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3311.9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xx年度财政预算拨款(含性基金预算)收入19442.95万元,支出20xx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4.63万元,项目支出16018.06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288.22万元。
三、请你单位根据国家与市、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今年审计调整意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根据、市、区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请纳入20xx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按市、区要求的公开格式和内容,在经主管预算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当年采购、预算绩效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数据信息和文字说明。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20xx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