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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的突发事件传播探讨
作者:洪燕
来源:《新闻世界》2013年第12期
【摘 要】在新媒体环境下,我们面临着全新的信息传播格局。在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新媒体促成了其信息传播方式的革新、信息传播空间的拓宽以及公民与媒体互动的实现,但是同时,新媒体也加剧了突发事件传播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新媒体 突发事件 多元化 信息渠道
新媒体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媒体以传者为中心的信息传播方式,在一定意义上造就了一个“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传受双方角色界限的突破打通了突发事件在不同媒体平台上的传播通道,信息传播的格局在新媒体的介入下得到了重塑。新媒体塑造了一个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格局,促成了民众与媒体之间的互动,但是同时,新媒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所携带的流言以及非理性情绪的裹挟也加剧了突发事件传播的不确定性。 一、新媒体改变了信息传播方式
新媒体对信息传播方式的改变首先表现在对传统的突发事件报道流程的解构。传统的突发事件报道流程大致是这样一个过程:某个普通公众关切的新闻事件的发生——民间网络化自发报道与众多的跟帖造就了一个“热点”(其中的主体主要是网民个人以及由网民个人所组成的网络社群)——逐渐引起了更大范围内的群体共同关注并开始形成特定的某种社会——社会又引发了热衷“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的市场化媒体的关注和群起的追随性报道活动(从而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突发事件上的交互影响)——产生了更大范围的社会公众关注点并最终形成强大的具有导向性的社会——引起上层有关部门的关注——由主流媒体迅速介入——问题解决,社会逐渐消失。
新媒体的出现,使得普通公民参与信息传播甚至加入历史书写成为可能,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远远超越传统媒体时代,平等的话语权思想在社会公共空间促成了各种信息的呈现。公众可以加入对这些信息的讨论和传播,甚至可以加入对事件本身的处理。微博是时下火热的新媒体代表,“围观改变中国”的言论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它在中国社会公共空间所产生的正面效应。纵观近年来的一些突发事件,微博凭借其新媒体特质迎合着公众空前高涨的社会事务参与意识,成为了很多公共危机事件的原始传播平台。从“抢盐”事件到“微博打拐”事件再到“北京暴雨”事件等等,微博成为了身处新媒体时代的人们的一把利器,一把可以带来信息公开的利器。当然在这里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微博平台上谣言的流传和聚合速度也不断加快。
二、新媒体拓宽了信息传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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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结合了广播、电影和电视,并且通过“推播”技术来递送三者。①文字、图片、影像等的融合已经成为当前信息传播的一种趋势。相比于传统媒体,无论信息传达时效、容量,还是对问题思考的维度,新媒体明显地展现了它的优势,成为社会的生力军。
在新媒体环境下,虽然专业媒介组织在新闻传播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不能否认的是,新闻传播主体在由职业新闻工作者独家垄断转变为专业人员与社会公众公共分享,新闻信源也随之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来自普通民众的新闻和言论在新闻传播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比如韩国2000年出现了一张大型的协同性的网络报OhMyNews,就对传统的新闻模式进行了重大的。OhMyNewS的口号是:每个公民都是记者。报纸声称自己是“新闻游记组织”,除了几十名编辑一名记者外,它拥有30000多名主持的“公民记者”,他们的职业从家庭妇女到专业作家应有尽有,虽然该报纸很多报道主观性强,充满情绪和个人偏见,但是读者也不难在报纸上发现细节详实、内容完备的理性书写。
不断拓宽的传播渠道和丰富的媒介手段让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突发事件,有成为信息传播主体的可能。2012年,借助微博平台,微公益、网络反腐成为最受人关注的新媒体景观。此外,由微博引发的社会话题比例亦逐步上升,由此带来了社会格局的转变。 三、新媒体促成了民众与媒体的互动
在急剧的社会分化和社会变迁背景下,公民日益迫切地要求为他们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品和有效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同时保护他们的权益。近年来,随着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以及表达机制的开拓,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底层对于决策和行为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现象是,一些由NGO和城市民众推动的议题,经过在媒体平台上的发酵,逐渐被纳入议程之中。②
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也根据社会情势的变化在其硬件与软件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调整与修正,不断地重构着民众对媒介角色和功能的认同。虽然党和人民喉舌的传统的媒体功能观念依然出现在当代中国的媒介实践中,但是媒介从组织化走向社会化确实是一个明确的趋势,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其经济上的自立,更是媒体实践(经营和报道)在方式和角色、功能上的变化。③
对于公众来说,网络平台是一个对信息自由兼具可能性与吸引力的平台,网络不仅为公民获取信息创设了机会,而且也为他们向大规模人群传递信息提供了可能。无论是情感动员还是利益共同诉求,网络平台为公众政治参与铺就了一条顺畅的渠道。近年来,诸多发端于网络平台的突发事件之所以获得广泛的社会关注,很大的一个促动因素就是公众与媒体所形成的互动,这里的媒体包括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学者对中国当前突发事件中主要类型——都市地区集体行动展开细致研究发现,各类事件中所表现的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和需求是公众政治参与的一个主要内容,这样一来,以下几个目标的实现就有了学理与实践上的基础:①促进中国都市地区的集体行动和利益表达的非暴力化和平解决;②既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又提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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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体的合法性;③公民公共政治参与的渠道能够固定下来成为利益表达和需求满足的常规机制,从而为后续的政治改革提供一个契机。④我们有理由确信,当前多元媒体格局的出现与完善或许能在不久的将来能让这种非制度化的公见表达寻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使之得以稳固运行。
四、新媒体加剧了突发事件传播的不确定性 1、流言四起
在新媒体平台,尤其是网络平台上,流言也找到了一个滋生平台。流言是在社会公共空间传播的没有确切来源的消息,是公众在特殊的社会状况下表达的意见或情绪倾向,属于“的畸变形态”。⑤也就是说,信息的不确定性和公众的不安全感是流言产生和传播的条件。 在突发事件中,流言作为的变体在网络平台以及社会空间四处流窜。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点:一方面,性渠道不畅通,信息供给不能满足公众需求;另一方面,公众对官方不信任并由此产生了不信任。两方因素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尤其容易形成合力催发流言的产生。另外,公众在一定空间环境内进行聚集,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流言产生的刺激性因素。“各种传闻除了具备新闻意义外,还有意义。传闻只讲事实,事实背后暗示人们的态度,隐晦地表达贬责的意图。”⑥在这个意义上,流言在焦虑心态蔓延的社会空间里能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对事件的一致态度的形成,这点对于平复社会心态有着积极意义。但是另一方面,美国符号互动理论大家布鲁默认为,在聚众中的个人是比较容易相信谣言、产生扩张性感觉和非理性行为的。⑦也就是说,流言在扩散过程中极易被不同的传播主体进行“适当发挥”,并掺杂强烈的感情色彩,由此导致谣言的产生。 2、非理性情绪感染
网络已经成为公众话语表达的理想平台;网络是公共生活民主化的“推进器”,这样的言论频频见诸网络平台,而在网络空间无限延伸的今天,其有效性与现实性更是有待商榷。然而,近年来发生的部分案件或者突发事件引发的盲目、偏激、冲动或者缺乏理智的网络,一次又一次地将早有人提及的网络的非理性特质及其危害问题推到了公众眼前,人们又开始怀疑:莫非网络已经成为非理性的基地?
美国社会学家R.E.帕克在《社会学导论》一书中最早将“集群行为”定义为“一种情绪冲动”。在突发事件中,群情激昂,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人的有意识行为,情绪比思想占有更大的比重,信息的加工与论证过程极为简单。同时,情绪常常易受暗示和传染,“最初的提示,通过相互传染的过程,会很快进入群体中所有人的头脑,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会立刻变成一个既成事实”。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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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McQuail,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Sage Publication,p138
②曾繁旭,《形成中的媒体市民社会:民间声音如何影响议程》,《新闻学研究》,2009(100)
③汪凯:《转型中国:媒体、与公共》[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97 ④刘能,《怨恨解释、动员结构和理性解释——有关中国都市地区集体行动发生可能性的分析》[J].《开放时代》,2004(4)
⑤秦志希、杨华,《件中的特征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9)
⑥刘建明:《社会原理》[M].华夏出版社,2002:88
⑦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63
⑧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57 (作者: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学硕士)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