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目录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发展目标与战略第三部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城镇化发展二、城镇体系结构三、市域交通四、市域旅游五、市域基础设施第四部分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一、城市性质与职能二、城市规模三、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四、综合交通五、公共服务设施六、居住用地七、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八、绿地水系九、城市景观与特色十、老城更新十一、规划区城乡协调发展规划十二、村庄发展指引十三、近期建设规划十四、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附表附图第一部分总则一、规划编制目的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二、规划修编主要背景1.宏观背景(1)西部大开发进入第二个十年,云南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上升为国家战略(2)滇中城市群及昆玉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玉溪在省域的战略地位获得相应提升(3)云南省提出“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城乡发展新模式2.中观背景(1)在重新认识资源价值和确立建设“生态市”目标的基础上,玉溪市城乡发展功能需要进一步整合(2)新兴产业成长迅速,发展格局面临改变(3)玉溪市提出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格局,打造滇中城市群重要核心区,建设“三湖”生态城市群3.微观背景(1)滇中调水工程、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促使中心城区水资源环境出现重大转变(2)中心城区城市功能有待加强,空间布局需要调整优化三、规划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全面发展,立足玉溪、着眼云南、面向全国,不断开创玉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新局面。四、规划原则1.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原则2.贯彻城乡统筹发展,保护坝区耕地、建设山地城镇的原则3.贯彻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原则4.贯彻尊重城市历史和文化的原则五、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10-2030)》5.《滇中城市群规划(2009-2030)》6.云南省云政发【2011】(185号)《云南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调整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8.《玉溪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总报告送审稿)9.《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0.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六、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七、规划层次与范围本次规划分为三个空间层次,即市域、红塔区(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1.市域玉溪市域行政辖区,包括通海县、江川县、澂江县、华宁县、易门县、新平县、峨山县、元江县和红塔区8县1区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15285平方公里。2.红塔区(城市规划区)红塔区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004平方公里。3.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至北城上坝,南到研和清水河村、小河村、多依树;东至规划绕城高速公路东段;西到规划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及规划昆玉铁路复线,黑村、刘总旗、黑龙潭部分片区;包括玉溪坝子、研和坝子及部分山区,用地面积约278平方公里。第二部分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城市发展目标力争把玉溪市建设成为:1.宜居宜业、富于自然与文化魅力的生态城市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为滇中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3.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烟草、矿电、旅游、机械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基地4.云南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