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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要有患者至上

来源:纷纭教育


医务人员要有患者至上,患者是亲人的意识和思想,服务才能到位,才能尽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职责。

作为一个为人们服务的医疗单位,病人才是医院的主体。因为医院是患者用身体和医药费构建的一个大舞台,他让医务人员去实践、去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天的我们更应该认真体会患者至上的造诣,回报患者,努力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所以作为医疗服务人员应该怎样处理好患者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多看、多问、耐心听之。

眼里要看得见病人,要有爱心、同情心、设身处地的为病人着想。作为我们放射科来说,走廊里经常会有病人来回走动,这时就需要我们耐心询问热心帮助,避免病人无必要的等待。对病人的问题要耐心、细心的听,认真查。

二、多说、多笑、坦然对之。

病人来到医院本来就忐忑不安,如果我们以微笑对待病人,常常主动与病人沟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把工作做细,服务到家并作合理的解释就会大大减轻病人的心理负担。假如我们碰到蛮不讲理的病人,我们更要以加倍热情的态度对待他们耐心解释,我们要有宰相肚里能撑船的气度,才能缓解病人的不满情绪。

三、做细、做准、严谨待之。

在工作、方面,我们要细心对待,把病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医患关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两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这段话精壁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制裁的东西是医师与病员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已由单纯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医患关系在医疗活动中由技术生关系和非技术关系两大部分组成。非技术性关系

是指求医过程中医务人员与病员的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关系,在医疗过程中对医疗效果有着无形的作用。

技术性医患关系有三种基本模式。

1.主动枣被动型: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

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2.引导枣合作型: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

疑问和寻求解释。

3.共同参与型: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医师此

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性医患关系在医疗过程中以病人的诊治利益为准则,对医疗效果起着重要的

作用。

医患关系是指“医”与“患”之间的关系。“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有时称作“患者方面”)。

此外所称的“医”主要是指医疗单位及其医务工作者。不仅包括各级各类医院、

乡镇卫生院、疗养院和门诊部,还包括各种诊所、卫生所、医务所等。医务工作者也是一个广义的概述。其中主要是指各级各科医生,由于医生的服务态度、医术水平、负责精神等方面因素引起的医疗纠纷最为常见。其次常涉及医疗纠纷的是护士,她们负责治疗的具体操作和护理工作,如果粗心大意、操作失误、擅离职守也易导致医疗纠纷。此外,医疗单位的管理人员有时也会成为医疗纠纷的“肇事者”,常见的有管理工作未尽职尽责,使医疗环节脱档而给病人造成损害;或者医疗单位的领导瞎指挥,硬性要求主治医生使用或不使用某种药物及诊疗措施,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

此外所称的“患”是指接受诊疗的病人。如果诊疗及护理过程没有导致病人死亡,

就必须由病人本人提请医疗纠纷的处理。当然,按照法律的规定,病人可以委托家人、亲友、律师等人充当代理人,以病人的名义,具体实施解决医疗纠纷的工作。如果在诊疗护理过程病人死亡,那么他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取代患者而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都可以成为利害关系人。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医疗行业应该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这很容易停留在一般号召层面,成为美好而软弱的指标。市场经济对医院和医生价值观念冲击的最严重的后果不在于他们对经济利益的重视,而在于一部分医院和医生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选择上的错位。利益驱动作为一种强劲的、现实的力量正导演着形形色色的医疗行为,医方对患方不诚信的背后折射的是医方对职责规范的漠视、对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从收红包礼到索回扣、从过度医疗到虚高收费、从假冒伪劣到非法行医、从倒卖病人到名医走穴,类似风气损害着患者的正当权益,玷污着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医院急需成立伦

理组织,来宣传倡导医学伦理理论、理念、原则和规范,制约道德行为失范问题。医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要靠行业自律,靠他们的内心信念约束自己。

只有通过自治的医护人员共同体内部的道德奖惩和知识激励机制,才能让医护人员培养出一定程度的医学职业伦理。“医乃仁术”作为一条古训,强调了医学本身的人文关怀,张扬了医患关系的人本属性。知情同意、自主择医、不伤害、诊疗最优化是国际社会认可的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它们充分体现了医学的宗旨、医学职业道德理想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真诚无私的关爱[1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不能仅从技术方案思考问题,还应从伦理道德角度考虑,让病人做到知情同意,使他们理解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得到其支持。这样,医患双方容易达成共识,尽可能避免由此引起的医患冲突和纠纷。

医学是实践性、技术性、风险性很高的科学,不管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有多高,要完全消除医患双方在医学知识和信息的不对称是不可能的。医学科学的改造、重塑形象,需要每一个医务人员的不懈努力,这就要求医务人员提高自身人文素质,增强法律、伦理意识,加强医德医风制度化建设,严格自律,纯洁队伍。良好的医患关系应是合作型的、共同参与型的,是有机的角色互动。医院要引导医生以其行动做到值得信任、信赖,医生和医院要了解病人需要,学会与病人交流。从临床角度讲,针对患者这一相对弱势群体,医患之间相关信息的充分沟通、情感的相互交融、心与心的互动,以及对患者精神的慰藉、情绪的稳定、希望的存在、人格的尊重、相关权利的确保等,都充分体现了作为人的公平和公正。医师是医疗行为的主动实施者,是医患关系中的主角,积极

的医师行为会营造积极的医患关系[12]。医务人员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同时,要加强医德规范和相关法律的学习,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识到在医疗服务中不但要有精湛的医疗技术,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信誉;摒弃“求我看病”、“医院不愁没病人”的心理,实现由“恩赐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换,从病人的心理和实际需要出发,而不

是从医院或医务人员自身角度出发,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医院要抓好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使管理制度系统化、操作程序规范化,建立质量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患者应当信任并配合医务人员,告知与病情相关的真实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的与健康有重大关系的信息,不得故意制造医疗纠纷,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总之,医患关系是一种信任和被信任、尊重和被尊重的社会伦理关系。改善医患关系,既要加强医德建设,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又要让全社会了解医学知识和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与性质,还要加强相关立法,依靠法律制度手段来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只有在理解医生,关爱患者的基础上,通过医患双方、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不尽如人意的状况。

3 医患关系和谐有赖于制度变革与伦理重建

医疗服务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具有不同于其他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特点,最典型的是信息不对称和服务提供者自然垄断,医患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委托代理关系,患者将选择医疗服务的权力让渡给了医生,若不加和管制,将会给医务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可乘之机,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或者价格上升以及诱导需求(induceddemand)等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问题。医疗行业不能利用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敛财,不能将提供的优质医疗资源贴上价高者得的标签,牺牲公平公正原则。卫生活动不是一项典型的生产活动和经济活动,它是一项具有福利性、社会性、政治性的公益事业,它是由国家始终干预的伦理性服务行业;卫生事业不应是个人、医院、国家赚钱的重要方面,而应体现国家主管和主责以及救助、良善与公平等伦理特征[7]。医患关系和谐有赖于制度变革与

伦理重建,只有从伦理道德与制度上创设一个互助友爱的氛围,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

3.1推进公立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本质

公立医院一直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而存在,承担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社会责任(socialresponsibility),是实现保护国民健康、维持社会稳定目标的重要基础[8]。举办公立医院的初衷,肯定不是让它为挣钱,而是为群众提供廉价有效的医疗服务。公立医院要端正办院宗旨,坚决纠正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护人员行为,严格医疗费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增强医院发展后劲。只有真正理顺公益性与市场经营的关系,才能让医疗高收费真正降下来,让群众享受良好的保健服务。面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公立医院要注重成本核算,把降低成本和提高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结合起来,创造最佳效益。医疗质量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和医院整个工作的生

命,不管医院机制怎么运行,质量仍然是最基本的,医院在推进各项改革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忽视了内涵建设,相反,还要树立一个越是加快改革步伐,越要强化质量管理的观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弱化经济指标的考核,改变医师处方和药品消费的经济关系,使药费收入和医务人员收入脱钩,将医院工作重点转到提高技术和改善服务上来。坚持不懈地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履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狠刹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医务人员诚信形象

3.2重建医护人员职业伦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自主择医权,让患者成为医疗活动的重心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医疗行业应该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这很容易停留在一般号召层面,成为美好而软弱的指标。市场经济对医院和医生价值观念冲击的最严重的后果不在于他们对经济利益的重视,而在于一部分医院和医生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选择上的错位。

利益驱动作为一种强劲的、现实的力量正导演着形形色色的医疗行为,医方对患方不诚信的背后折射的是医方对职责规范的漠视、对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从收红包礼到索回扣、从过度医疗到虚高收费、从假冒伪劣到非法行医、从倒卖病人到名医走穴,类似风气损害着患者的正当权益,玷污着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医院急需成立伦理组织,来宣传倡导医学伦理理论、理念、原则和规范,制约道德行为失范问题。医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要靠行业自律,靠他们的内心信念约束自己。

只有通过自治的医护人员共同体内部的道德奖惩和知识激励机制,才能让医护人员培养出一定程度的医学职业伦理。“医乃仁术”作为一条古训,强调了医学本身的人文关怀,张扬了医患关系的人本属性。知情同意、自主择医、不伤害、诊疗最优化是国际社会认可的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它们充分体现了医学的宗旨、医学职业道德理想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真诚无私的关爱[1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不能仅从技术方案思考问题,还应从伦理道德角度考虑,让病人做到知情同意,使他们理解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得到其支持。这样,医患双方容易达成共识,尽可能避免由此引起的医患冲突和纠纷。

医学是实践性、技术性、风险性很高的科学,不管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有多高,要完全消除医患双方在医学知识和信息的不对称是不可能的。医学科学的改造、重塑形象,需要每一个医务人员的不懈努力,这就要求医务人员提高自身人文素质,增强法律、伦理意识,加强医德医风制度化建设,严格自律,纯洁队伍。良好的医患关系应是合作型的、共同参与型的,是有机的角色互动。医院要引导医生以其行动做到值得信任、信赖,医生和医院要了解病人需要,学会与病人交流。从临床角度讲,针对患者这一相对弱势群体,医患之间相关信息的充分沟通、情感的相互交融、心与心的互动,以及对患者精神的慰藉、情绪的稳定、希望的存在、人格的尊重、相关权利的确保等,都充分体现了作为人的公平和公正。医师是医疗行为的主动实施者,是医患关系中的主角,积极

的医师行为会营造积极的医患关系[12]。医务人员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同时,要加强医德规范和相关法律的学习,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识到在医疗服务中不但要有精湛的医疗技术,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信誉;摒弃“求我看病”、“医院不愁没病人”的心理,实现由“恩赐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换,从病人的心理和实际需要出发,而不是从医院或医务人员自身角度出发,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医院要抓好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使管理制度系统化、操作程序规范化,建立质量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患者应当信任并配合医务人员,告知与病情相关的真实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的与健康有重大关系的信息,不得故意制造医疗纠纷,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总之,医患关系是一种信任和被信任、尊重和被尊重的社会伦理关系。改善医患关系,既要加强医德建设,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又要让全社会了解医学知识和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与性质,还要加强相关立法,依靠法律制度手段来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只有在理解医生,关爱患者的基础上,通过医患双方、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不尽如人意的状况。

案情简介

1998年4月20日患者段某无诱因出现腹疼,到某市中医院打针后缓解。4月21日早晨患者再次出现腹疼,伴恶心、呕吐、发热,于当日由其亲属陪同到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就诊,经值班大夫检查后,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告知患者家属“可能是阑尾炎,已经有腹膜炎,可能会穿孔,需马上手术。”4月21日上午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对患者段某实施手术。第二日,患者体温降至正常,腹痛减轻;第三日及其后腹痛逐渐减轻。至5月1日,患者出院,其出院时体温正常,无任何不适,复查血象正常,痊愈出院。在患者出院前,被告某市人民医院所做病理报告认为“阑尾乳头状胰腺癌待排除”,并建议其到上级医院会诊。

出院后,患者家属将病理切片及组织蜡块到上级某医院(本案第二被告)会诊,某医院对该切片的报告为“阑尾高分化乳头胰癌并急性炎症”,患者姨夫孙某某(本案第四被告,某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将此结果向其同事某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王某某(本案第三被告)进行了通报,结论认为应就近治疗。

同年5月7日,经孙某某联系,邀请某军医院外科主任医师王某某主刀,在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内行硬膜外麻醉下“右半结肠切除术”。术中见“盲肠及阑尾无异常”,阑尾呈盆位,长约8CM,直径0.5CM,右输卵管缺如,其残端贴子宫角表面有一结扎线,(右)卵巢及韧带无异常。左输卵管正常,(左)卵巢有一直径约4CM大小囊肿。因原切除组织病理报告为“高分化乳头状腺癌”,但术中发现阑尾完整存在,术者经与在手术室内观看手术的孙某某商量,决定修改术前制定的手术方案,将切除“右半结肠”改为切除“包括右子宫角少部分(浆肌层)连同输卵管残端,卵巢及部分韧带组织”,并行左侧卵巢囊肿开窗术及阑尾切除术。术后病理检验报告为“(右侧卵巢)卵巢白体形成,可见卵泡;(右侧宫角)子宫内膜呈增殖期改变,周围平滑肌组织未见特殊,间质可见炎细胞浸润,合并出血;(阑尾)阑尾组织未见特殊”。

后经多方检验,患者第一次入某市人民医院手术后的病理切片诊断报告为“急性化脓性输卵管炎”;其第二次手术后的病理切片诊断报告为“卵巢组织;血管、脂肪、平滑肌组织;慢性阑尾炎”。

原告诉请

原告向起诉后,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包括两次住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复印费、残疾生活补助费、间接受害人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律师代理费、继续治疗费、三次鉴定费、诉讼费共计739050.41元

人民币。

被告辩称

患者与我院分别建立了两次不同的合同关系——第一次为急诊手术,此次手术治疗,解除了患者痛苦,达到了治疗目的,我院对患者不构成侵权;第二次手术中,无论是依院外的诊断要求其到我院就近治疗,并自请外院大夫手术,还是手术操作都不是我院进行的,因此,我院不应承担责任。

鉴定结论

本案经过三次医疗事故鉴定,分别是县级市的医疗事故鉴定、市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分别为:

县级市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认为:此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市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认为:第一,第一次手术把急性化脓性输卵管炎误认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切除,是术者对病变组织的辩认错误。但化脓性输卵管炎有手术适应症,治疗符合原则,达到了治疗目的,而第二次手术切除切下的阑尾病理证实无明显急性炎症;第二,第二次按照“癌症”实施手术是错误的病理诊断造成,给患者造成了一定的痛苦,但卵巢系双侧器官,切除一侧,保留另一侧卵巢不会导致功能障碍。因此,本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认为:第一,根据患者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及术后病理报告结果,诊断:急性化脓性输卵管炎并发腹膜炎。应予手术治疗。患者右下腹部疼痛、

恶心、呕吐,全腹压痛、反跳痛,血常规检查白细胞升高,诊断“急性化脓性阑尾炎”是可以的,具有手术治疗指征。手术切除了已化脓的右侧输卵管,达到了治疗目的;第二,某市人民医院在对患者第一次手术时,术者违反操作规程,没有按操作常规探查病变器官与周围组织器官的关系,将病变的右侧输卵管误认为阑尾切除。术者和送检人员坚持认为手术切除的是“阑尾”,对错误的病理诊断起到了误导作用;第三,阑尾和输卵管的组织形态在显微镜下是容易区分的,某市人民医院和某医院对第一次的病理切片分别作出的“阑尾乳头状腺癌待排除”和“阑尾高分化乳头状腺癌伴急性炎症”的病理诊断是错误的;第四,第二次手术方案是依据错误的病理诊断制定的,错误的诊断导致了不正确的治疗方案,是患者病情所不需要的。当术中所见与术前诊断不符合并涉及妇产科专业领域时,术者未请妇产科医生会诊,而与从事肿瘤内科工作的孙某某医师商量治疗方案,错误的切除了患者正常的组织器官右侧子宫角和右侧卵巢及部分韧带组织。因此,本例医疗纠纷属于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判决

一审经查明后认为:原告在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入住某市人民医院,即与该院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原告因患有“急性化脓性输卵管炎并发腹膜炎”而右下腹疼痛、恶心、呕吐等,被某市人民医院当时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是可以的,具有手术治疗指征,手术切除了原告已化脓的右侧输卵管,达到了治疗目的,所以原告第一次手术切除部分输卵管而构成九级伤残要求的伤残者生活补助费、间接受害人的抚养费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但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在对患者第一次手术时,违反手术操作规程,没有按操作常规探查病变器官与周围组织器官的关系,将病变的右侧输卵管误认为阑尾切除,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存在过错,应适当赔偿原告第一手术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原告再次到某市人民医院就诊,即与某市人民医院第二次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被告王某某、被告孙某某到某市人民医院为原告实施

二次手术是经某市人民医院的许可,其二人行为应视为某市人民医院的行为,由于某市人民医院在对原告进行第一次手术后,术者和送检人员坚持认为手术切除的是“阑尾”,对错误的病理诊断起到了误导作用;某市人民医院和某医院对第一次切片所作出的病理诊断是错误的;第二次手术方案是依据错误的病理诊断制定的,是原告病情不需要的,并且在实施手术的过程中,因涉及妇产科专业领域时,术者未请妇产科医生会诊,而与从事肿瘤工作的孙某某商量治疗方案,错误地切除了原告的组织器官,所以被告某市人民医院对二次手术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某医院由于所做的病理诊断是错误的,其行为和原告所受损害的后果有关联,所以应承担第二次手术给原告所造成的损失的次要责任,被告孙某某和王某某对原告实施手术代表的是某市人民医院。所以被告孙某某、王某某不应承担责任

怎样看待当前的医患关系

当医院和医生都希望病人越多越好,患的病越严重越好的时候,我不再觉得医院是个真心治病救人的地方,

现在的医疗走入了很大的误区,极少能让病人真正治愈,

一、 主观方面

(一)我们国家倡导平等的人道主义,白求恩精神,确实在卫生战线有相当多的这样的模范。他们奉公廉洁、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建立和深入发展,人们的商品意识增强了,物质水平提高了。少数医务人员以行医作为谋私利的手段,坑害病人,导致病人意见很大,有的花了很多钱,医不好病,在心理上很不平衡,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此其一。其二,由于客观上正常收入不能满足医生物质需要,少数医生趁治病

机会搞行业不正之风: “回扣”、“红包”,损害了患者利益。其三:部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不够高,对患者冷、硬、推、顶,使患者发生不满心理,冲突、纠纷不可避免发生。这是由于部分医务人员存在封建恩赐思想:你来求医,是在求我,你得听我的,这种没有丝毫同情心的思想,不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才怪。其四:部分医生爱病不爱人,只关心对己之科研、课题有用病人,对其他病人爱理不理,这对于敏感的病人无疑是一个打击,肯定会发生纠纷。

(二)在管理方面,医院管理不着力也有一定原因:(1)制度不健全,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监督机构,使少部分医务人员有机可乘。管理混乱使医疗活动失去准绳,医院整体医护素质差,所以当前我院有目的及时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仁心仁义、方便为怀”的措施有一定效果,对于改善当前较为不满意的医患关系有一定好处。(2)部分医院经营思想偏差。由于客观上存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医院在两个效益上更注意经济效益。特别是科室经济核算后,科室自负盈亏了,只能打经济算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风气,给患者造成不良心理影响,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医院快变成“医疗交易所了”,逐渐变味了!

二、患者方面

在医患双方矛盾问题上,医方固然有责任,但患者有时也是冲突主要挑起者。主要表现在:(1)有些患者对医疗期望值过高,认为是小病应治愈,有的是道听途说,这种病怎么医成这种样子,产生不满心理。在医院闹了起来。有些修养较差的家属侮辱医生。(2)不信任心理:有些患者希望老资格医生为其治病,一旦得不到满足,出了一些合并症,将认定是年轻医生造成的,发生纠纷。(3)有些病会产生不良心理影响,如癌症、慢性病、长期不愈,患者发生不满,绝望心理,将会迁怒于医务人员。

上面谈到是造成医患双方关系紧张矛盾主客观原因,这对于患者康复、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不良的影响。那么怎样调节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怎样才能改变社会媒体对医疗界的偏见呢?

(1)要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本着同情、安慰的心理医治患者,特别在今天已是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情况下,对医生的要求更高了,既要医好患者的病,更要了解、疏通病人的心理状态,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使患者感到住院时有一个良好的心境,配合医生治疗,我们感得“将心比心”是很有说服力的,当你无视病人的痛苦时,多想一想,要是你生病,希望医生怎么对你,另外,医学科技迅猛发展,医务人员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事业心,努力掌握先进的医学科技,为患者服务。在仪表上、行动上、语言上、医疗工作过程中,使患者放心、满意、高兴,这对医院的两个效益很有好处。

(2)患者方面:在医院里面,患者相对是弱者。需要医生的关心、爱护。我们认为,只要医护人员对得起患者,便几乎没有患者对不起医生的。要加强对患者的宣教活动,包括医学方面的常识,医院的规章制度。使患者慢慢与医生配合,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重要性。

(3)管理防腐:继续执行党的卫生方针,采取有力的措施,改变医患双方的紧张局面。

(4)澄清媒体对卫生系统的不良炒作,多宣传社会主义国家医院的面东西,使社会上群众感到社会主义制度医疗保障。学习国内外、兄弟医院的先进管理经验、取长补短。

(5)在本系统内开展行风评议,自我剖析,在政治思想上内强素质,提高医护人员服

务素质、态度质量。与晋升、奖罚挂钩。用组织纪律约束医护人员行为。

和谐医患关系的基本概念

和谐医患关系:简单讲是指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医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患方)在医学活动中建立起来的协调匀称的相互关系。通俗一点就是指在医学活动的过程中医生与病人之间接成的和睦、融洽、相互理解信任的一种人际关系。

编辑本段医患关系的现状及影响因素

一、医患关系的现状

目前,医方和患方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患者中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医护人员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二、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主要有:⑴患者对个人健康越来越重视,且对医生的期望值越来越高;⑵医生与患者之间沟通不够;⑶媒体的片面报道。随着病人对医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媒体不公正地报道,增加了患者对医生的偏见,媒体成为了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成为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催化剂。因此,媒体报道医患关系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医患关系的和谐。

编辑本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途径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一项宏伟的目标,而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我们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上日程。

一、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

⑴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人文素质。

⑵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服务理念。

⑶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培养沟通能力。

二、协调外部因素,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⑴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促进医患关系的改善。

⑵媒体是医患沟通的桥梁。

编辑本段结语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伴随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完善、制度的健全、医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患者认知度的不断提升等多方面共同促进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通过多方努力,最终才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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