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间电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在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做好危险源辨识,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3. 使用电动手持工具,应先检查电源线是否破损漏电。
4. 两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用绳子传递,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用完必须放在工具带内。在大风、雷雨交加时,严禁杆上作业。
5. 凡高空作业、多层作业时,上、下工作人员必须紧密联系,在高空焊割或搬运电缆、铁管等重物时,应通知下面的人员离开,方可作业。
6. 进入厂房内要走安全通道,严密注意头上天车、吊物、及时躲避。 7. 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时,要设专人扶梯子,搭梯子的最大角度不得超过45度,最小角度不得低于30度,必须将梯子扶正,以防滑倒伤人。
8.进入强电隧道作业时,首先要有良好的照明,打开应急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9.禁火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单位的防火制度和有关规定,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用火完毕后,应立即熄火,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10.电缆跨越公路和铁路作业时,在适当距离设专人手持彩旗(夜
间用红灯)以提醒必行车辆和行人注意。
11.跨越强电线路施工时,应停电作业,在开关处设专人监护,并
做两端接地。
12.打开人孔井,首先进行通风,下人孔井必须用梯子。使用工具、
材料等,要用绳子传递,不能抛掷。
13.拆除电杆时,禁止在终端杆、转角杆上断线。断线时,终端电杆高度范围内不准站人(必要时用叉杆支撑)。拆除拉线时,作业者应站在拉线外侧,在地面上20公分处断线。
14.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同时立刻报告主管部门。
注:根据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二00四年《安全技术规程》版本修订。
二0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