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公开数量
我区共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103家,公开100家,除610办公室、武装部、消防队3家不需公开单位外,公开率占应公开部门预算的100%。
(二)公开时间
我区会于3月29日召开,按《预算法》要求,预算报告及报表于4月18日公开,部门预算于4月15日将批复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各单位已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三)公开形式
我区预算和家单位部门预算在湖滨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36家单位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公开格式及内容
部门预算公开格式按照统一和格式进行公开,文字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收入预算说明、支出预算说明、采购目录、“三公一费”增减变化原因;附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明细表、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五)公开数据
预算和部门预算都以区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进行公开。
二、存在问题
(一)预算公开质量不高
公开报告排版随意,字体不统一,语句错误,数字漏填、无附表或附表不全,报告与附表数字不一致。说明部分领导和单位仍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二)公开时间仍有滞后
预算公开有两个时间节点:一是财政部门是否在本级预算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各部门是否在本财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我区少部分单位的公开时间在5月5日之后,公开时间滞后。
(三)“三公一费”细化程度不到位
在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经费”方面,无数字、无增减原因说明、公务用车数量与维护费、公务接待批次与人数、会议费标准与人数等之间逻辑关系错误。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职责,提高部门重视程度
一是转变预算单位观念,强化预算公开的法律责任,明确单位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二是建立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提升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减轻财政部门压力,避免出现预算公开是财政部门任务的现象。
(二)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的监督作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对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跟踪问效,对不公开或者公开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