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来源:纷纭教育
山西三建第十一分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为完善分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构建分公司效率与公平统一、激励与约束配套、考核与分配挂钩、贡献与薪酬匹配的员工职业发展多通道的薪酬体系,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员工薪酬管理遵循的原则1、 坚持向核心骨干员工倾斜的原则2、 坚持向施工一线倾斜的原则

3、 坚持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构建与促进岗位成才相结合的原则4、 坚持贡献与薪酬相匹配的原则5、 坚持考核与分配紧密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或特殊情形下薪酬和福利的支付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在册在岗员工。

第二章 工资单元设置

第四条 员工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项构成:

1、 岗位工资是按照员工岗位价值确定的工资。

2、 绩效工资是根据本单位效益情况对员工支付的月度绩效工资或年终

绩效奖。

3、 工龄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工作年限,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

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4、 津贴补贴包括:流动施工津贴,职称和注册类执业资格津贴,其他

特殊类津贴补贴。

第三章 员工职系、职务(岗位)、岗位工资设置

第五条 按照员工从事的工作不同设置五个职系,即中管系列、项目经理系列、项目管理系列、科室业务管理系列和工勤服务系列。

第六条 按照员工所任职务(岗位)工作任务的不同和责任大小,从分公司正职领导到工勤服务人员共设15个职级。岗位工资对应各职级共设15级、23个标准。(详见附表)

第七条 职务(岗位)设置:

1、中管系列:1)分公司经理、分公司

2)分公司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副、工会主

2、项目经理系列:1)特级项目经理 2)高级项目经理 3) 项目经理

3、项目管理系列:1)项目副经理、主任工程师 2)现场经理

3)一级管理员(预算员、安全员、采购) 4)二级管理员(技术员、质量员、施工员) 5)三级管理员(库管、资料员、电工)4、科室业务管理系列:1)资深专家 2)专家 3)职能组长 4)一级科员 5)二级科员 6)三级科员5、工勤服务系列:1)高级技师 2)技师 3)高级工 4)中级工 5)初级工 6)普工

第四章 职务(岗位)晋升和岗位工资执行

第 职务(岗位)晋升和岗位工资的执行

1、 分公司中管人员实行一岗一薪,按职务对应套入岗位工资。并随职

务晋升调整岗位工资。中层正职领导任现职满5、8、12年依次向上调整岗位工资;中层副职领导任现职满5年、10年依次向上调整岗位工资。

2、 现在岗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任职考核表》考核后,根据得分执行

本职级岗位工资。晋升特级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的,由分公司按《特级(或高级)项目经理任职考评表》规定条件申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套入本职级岗位工资。

3、 现在岗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按《项目工程师任职考核表》考

核,根据考核得分执行“项目工程师”岗位工资。

4、 项目部一般管理人员,按规定任职必备条件确定管理人员职级,根

据考核得分执行本职级岗位工资;

5、 “项目工程师”晋升“高级项目工程师”、“高级项目工程师”晋

升“特级项目工程师”职务的,按公司《高级(特级)项目工程师任职考核表》规定必备条件申报,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本职级岗位工资。

6、 分公司经理助理、职能科长直接就近向上纳入本职级岗位工资。7、 机关一般管理人员按本人岗位工资就近向上纳入本系统岗位工资

后,按《主任科员任职考核表》、《一、二级科员任职考核表》考核核定岗位工资。

8、 员工晋升“专家”和“资深专家”的,由分公司按《专家(资深专

家)任职考核表》规定条件申报,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本职级岗位工资。

9、 工勤服务人员,按本人岗位工资就近向上纳入本职岗位工资,按本

人取得的技能等级执行本等级岗位工资。

10、取得“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由公司统一聘任后执行本职级岗位工资。任高级技师满三年、任技师满五年时执行本职级高档岗位工资。

第五章 绩效工资

第九条 执行分公司原规定。

第六章 工龄工资

第十条 工龄工资按员工本企业或集团系统工龄计发:1-5年的10元/年、6-12年的12元/年、11-15年的14元/年、16-20年的16元/年、21-25年的18元/年、26年以上的 20元/年。军龄和插队时间视同本企业工龄。员工因事因病当月出勤不足五个工作日或旷工一天以上的,当月工龄工资不发;因事因病当月出勤不足十个工作日的工龄工资按50%发放。

第七章 津贴补贴

第十一条 流动施工津贴:员工离开本单位常住地工作,实行流动施工津贴制度。距离30公里以内的按10元/天;31-50公里的20元/天;51-100公里的25元/天;超过100公里或赴外省工作,根据远近由分公司班子核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条 分公司机关人员不实行流动施工津贴制度。员工出差补贴按公司原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技术岗位津贴、安全岗位津贴、职称津贴、执业资格津贴、住房公积金、独子费、冬季取暖费等仍按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新参加工作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 对新参加工作的员工统一实行半年期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和

转正定级工资标准见附表)

第十五条 新参加工作员工工作满二年后,按本方案《一~三级科员任职考核表》考核后执行相应职级岗位工资。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延长其执行定级工资半年或一年的期限。

第九章 特殊情形下工资支付

第十六条 员工婚、丧、探亲假期期间待遇,按本人岗位工资日资计发。

第十七条 员工工伤待遇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即按本人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发放工资。

第十 员工产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员工患病六个月医疗期内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规定比例计发病假工资;六个月以上医疗期内,自第七个月起按本人岗位工资的规定比例计发疾病救济金。

第二十条 员工因事请假,按本人岗位绩效工资日资作相应扣减。全月缺勤不计发任何待遇。

第二十一条 短期放假及待岗期间待遇

根据施工企业特点,员工春节超法定假天数放假,未享受年休假的可按补休年休假处理。已享受年休假或放假天数超过本人年休假天数时,超过天数按本人岗位工资日资的60%发放生活补贴。因施工任务不足等企业原因造成项目管理人员短期待岗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待岗期间可按本人岗位工资的80%发放待岗工资。

第十章 特别规定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领导按上年度核定年薪约40%的比例核发月度薪酬,、副经理按领导月度薪酬的80%发放,经理助理(项目经理)按、副经理月度薪酬的80%发放,职能组长按项目经理月度薪酬的80%发放,职能副组长按职能组长月度薪酬的80%发放。

第二十三条 兼职员工就高职级向上套入岗位工资。

第二十四条 岗位补贴规定:项目经理岗位补贴1000元,分公司职能组长岗位补贴900元,现场经理岗位补贴800元,其他员工200元。签师带徒合同后,师傅每月补助100元。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分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解释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