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序 性 文 件 实施日期: 2016年01月01日 文件编号FQS-CX-07 第 1 页 共 1 页 第 四 版 第 0 次修订 标题:作业指导书编写规则 1 目的
规范仪器设备操作管理要求,统一作业指导书的编写格式。 2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所有作业指导书的编写。 3 职责
3.1检验员负责编写作业指导书。 3.2检验室主任负责审核作业指导书。 3.3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批准执行。 4 工作程序和编写要求
4.1凡实验室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均由技术负责人(总工)指定专人保管。 4.2设备保管人应在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熟悉仪器设备的有关操作。 4.3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保管人根据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检测的需要,按照4.4条规定的内容编写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检验室主任审核。 4.4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4.4.1简介。
4.4.2操作程序(步骤)。
4.4.3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周期、方法及相关要求。 4.4.4期间核查:期间核查的周期、方法及相关要求。 4.4.5安全注意事项。
4.4.6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发生停电、停水、伤害等突发事件时如何处置。 4.5检验室主任负责审核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如有问题,与设备保管人及相关人员协商进行必要的修改。
4.6作业指导书经技术负责人(总工)批准后执行。
4.7设备管理员将作业指导书原件存档,复印件交设备保管人放在检验室指导检验员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