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费用核算办法及预算
根据2018年春节生产情况,在征求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申报人数,将春节期间的加班费用预算如下:
春节放假时间:2018-02-10—2018-02-19共计10天,正月初七正式上班。期中13、14、15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一、生产线员工:
1、法定假日: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6×200%;
2、平日: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6×150%
二、其他部门科室
1、法定假日:正常日工资×62%×300%;
2、平日: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6×70%×150%;
三、加班费用预算
车间1160人,检验130人,模具25人,其他计时人员133人,总数为1436人,预算为1450人左右。
若假期不停产,除夕、初一、初二按正常上班的加班费用总额为:704292.00元;
若假期,除夕、初一、初二不上班的加班费用总额为:479952.00元。
生活费补贴:上班每人每天10元,共1436元×10×10天=14360元。若法定假日不上班为86160 元。
请叶总审批!
人力资源科
2018-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