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员工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来源:纷纭教育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一般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劳部门具体负责,人劳部门要根据神华集团公司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和生产计划,每年编制矿岗位定员计划,报上级公司审批以后,作为全矿增员减员和内部人员调配的准则,按此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并根据生产和工作需求,提出人员增减调配计划,按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二、人员配置

人员配置必须按审批后的劳动定编定员进行。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专业、爱好、特长、身体状况、性格等因素,以满足岗位需求为主,兼顾个人意愿,优化劳动力的科学配置,搞好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审批管理。

凡从矿外调入调出的一律由矿长签批以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矿内人员调配实行以定员编制标准、分向流动管理审批制度,即由生产单位内部调配和由机关单位向生产一线流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计划,经劳资部门按定编定员数进行审核后,报分管矿长批准后实施;由生产单位向机关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经人劳部门按定员数审核以后,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内部调配一律事先填制调动联系书,经调入调出单位签署意见以后按审批权限由分管劳资部门的矿长或主管矿长签批后,由劳资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干部内部调配和调入、调出,均经矿长办公会研究后方可办理。 二、调配管理

为了便于人员统计、工资管理,人员调配一律按劳资部门出据的工作分配单或调令单到指定的单位报到上岗,未办理手续不准擅自接收人员上岗,对于私自接收人员的单位核减工资总额1000元,并对单位负责人予以•500元的罚款;对未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予发放工资;对于不服从组织分配调动、不按通知时间报到者视为旷工,一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50%;二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三天按不服从分配论处,停发工资及一切待遇,并在一年内不予考虑工作分配,对于在工作分配调动中故意制造事端,胡搅蛮缠者按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新员工和临时用工管理

由公司统一分配到矿的新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两个月的入矿教育,分配到生产单位的还要进行不少于10天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员工可持证上岗,劳动试用期满后,也得经过考试考核,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劳务关系。

矿内一般不得使用计划外临时工和费用工,确因生产、工作任务所需,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经分管矿长审批,分管劳资的矿长批准以后,由人劳部门统一办理临时用工的录用和合同手续,明确用工期限和工资额。随意用工(费用工)不履行手续,出现安全事故等责任由用人单位负责,矿不支付工资。

劳资部门经常深入各岗位了解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对本岗位工作的胜任能力,对于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要抽回矿内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或调离原岗位,经过培训,在相同条件下,上岗资格证、技能多者优先上岗。对暂时离岗人员,经过培训后,根据本单位生产情况及人员短缺状况抽回岗位顶员,本单位实际在岗人数不得突破定员人数,根据科学定编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和提高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特殊情况增岗增员需分管矿长批准,对于工作中消积怠工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要给予处分,对工作态度好、技能好、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向矿建议给予表彰奖励或提升晋级。

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办法

一、 各种假期的规定 (一)有薪假

1、婚假:员工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单位给予3天的婚假,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基本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给予婚假30天,工资奖金照发。女年满30周岁,男年满32周岁,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宅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单位给予3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员工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基本工资照发,途是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产假:怀孕女工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20天,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40天,对违反计划生育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女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剖腹产),多胞胎生育的,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晚育规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一个月产假。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并采取长效节育者,增加一个月产假。 产假期间,员工的基本工资照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金也照发

探亲假: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与父亲、母亲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本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二年探亲一次的,假期为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是指员工与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学徒工、见习生、实习生在学徒、见习期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转正后即可享受,上半年转正的可当年享受,下半年转正的从下年度起享受。

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年休假: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外,仍可享受年休假,休假期限为:

工龄在10年以下者,年休假10天; 工龄在10年—19年者,年休假15天; 工龄在20年以上者,年休假20天;

员工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25天,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年休假时间的,病事假相加超过35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员工待岗、脱产一年以上参加种类学校学习的,待岗或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年休假。休假时间一律不得跨年度使用。

法定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獐放假半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补休假。

2、病假:职工请病假,凭矿区总医院诊断证明书,按审批程序事先办理病假手续,严禁事后补开病假诊断书,病假期限规定如下:

医疗期限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工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⑴实际工作七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⑵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七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⑶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无薪假

事假:员工有事,需请假,可据实给予一定期限的事假,事假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

二、请、销假审批程序 1、事假:

一般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部门批准;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本单位签署意见后,到劳资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7天以上,需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并到劳资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

副科级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正职批准;3天以上的由分管矿领导批准后到劳资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

正科级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矿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矿长批准,请销假手续同副科级人员。

2、婚假、产假:

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矿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审核后,到劳资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

3、探亲假、年休假:

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签批,劳资审批后办理。 4、病假:

员工请病假,由矿区总医院开据诊断证明书,7天以内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到劳资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7天以外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分管矿领导签

批后,到劳资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

请假条一式三联,本人、所在单位各执一联,存根一联,销假时,本人一联经部门负责人注明销假时间后,再到劳资部门销假,不按时销假或不按程序请假,劳资部门一律不准假,不予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或无公出证明单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三、劳动纪律奖惩办法

1、员工日常考勤管理由各二级单位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的出勤亲自把关,对月底考勤的签字要认真负责,杜绝考勤员在月底一次性虚划考勤,严禁虚报,一经核实,对本单位的负责人和考勤员各处以100元罚款。

2、上班期间,凡因公或事外出者,一律向本单位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按脱岗处理。上岗睡觉按脱岗处理,对于迟到、早退和脱岗者,查岗时单位领导保庇者,加倍罚款。

3、对不按时到考勤处签字报到,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无故脱岗、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职工、干部要开展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屡教不改者,按管理权限,给予除名等党纪、政纪处分。

4、迟到、早退、班中干私活或与工作无关的,不论职工干部每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由此造成重大损失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另行处理。

5、根据劳动保护要求和岗位特点,生产车间等工作岗位,必须穿带工作服,发现一次不着装,处以50元罚款。

6、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的,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违反各类请、销假程序及有关规定,擅自放假,愈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7、为保证作业时间,便于统一安排工作任务,应严格井上、下现场交制度,地面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劳资部门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但下列情形不列入违反劳动纪律范畴:

⑴完成规定生产任务后,经班组长批准提前离开工作场所。 ⑵由于停产或任务不饱满,经班组长临时决定未出勤者。

⑶由于生产任务量变化,现场出现富余劳动力,经班组长批准,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提前离开工作场所者。

⑷根据工作需要,经班组长预先安排推后到工作场所者。

⑸生产中,因非本岗位造成系统发生的故障,检修也不需要本岗位配合,而且本工时内无法恢复生产,岗位处于闲置等待,经现场管理人员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

⑹经过一专多能培训,领取相应岗位资格证者,根据工作需要,经班组长同意,员工间进行相互顶岗者。

劳动合同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一、劳动合同的管理

1、劳动合同由劳资部门统一管理和建立台帐;办理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及终止等具体手续,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2、劳动合同书的填写要规范严谨,合同书中的适用条款不能有空填。明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协议书,一定要在合同书中载明并附在合同书之后。约定某一规章制度的依据时,应注明该规章的文件编号。

3、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先由用人单位对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进行签订,然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4、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任何一方需续订合同时,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续订手续。 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1、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员工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补偿金。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7、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⑴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⑵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⑶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⑷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9、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10、劳动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因违反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争议案件,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起诉。经过裁决的争议案件,自裁决书下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方当事人不起诉的,又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申请有管辖权的强制执行。

社会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一、费用的筹集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全系统按统一比例筹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由所在单位代扣。1996年缴费比例为3%,1997•年为4%,以后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

3、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神华集团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4、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学徒工、熟练工等,按上一年度系统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自起薪之月开始缴费。

5、调入本系统的职工和接收的复退、转业军人,以本系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自起薪之月开始缴费。

6、职工发待岗工资的,自待岗之月起按上年系统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7、下列情形仍按规定正常缴费: ⑴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 ⑵女职工生育哺乳期间。

⑶单位组织对外提供劳务或借调至外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计发工资期间。 ⑷带工资脱产上学期间。

8、职工发生下列情形时,自次月起终止个人缴费: ⑴调离本单位。 ⑵符合条件离退休。

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 ⑷除名、开除。

⑸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关系。

9、已办停薪留职,个人承包国有资产经营期间,由职工本人按系统上年度平均工资的17%缴费,由保留其工资关系的单位代收代缴。

10、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集团公司社保办根据各子(分)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分解,按月缴纳。

11、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各子(分)公司社保办机构根据所属单位报送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核定一次,按月由基层单位发放工资时代扣。 12、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在税前提取,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二、养老基金征缴程序

1、确定缴费基数:负责保险工作的人员,每月底前,以上月的缴费资料为基础。根据本月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填制《 年 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三份)做为本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依据。

2、缴费:财务部门根据劳资部门填报的《 年 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申报表》第二联,作相应的帐务处理,属个人缴纳的部分,若本月工资尚未支付,先由财务部门垫付,待支付本月工资时从本月应付工资中扣除、冲销。并开出转帐支票,将单位和个人缴费一并转入集团公司社保办在本地区资金调拨中心开设结算户。 3、登记个人帐户过录卡,基层劳资部门兼职人员根据申报表第一联和《工资表》即时登记个人帐户过录卡,年终将个人帐户过录卡转集团公司社保办登记《职工个人帐户台帐》。 三、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北京市城镇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

补充养老金和过渡性补充养老金管理办法

按神东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员工离退休管理办法

一、凡矿内管理的员工达到离退休年龄,要如期办理离(退)休手续。办理离(退)休手续时不需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在其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一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批准,然后通知本人办理手续,员工从办理完离(退)休手续的下个月起,不再列入在职人员编制。 二、管理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办理离(退)休手续。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工作年限满10年的。

3.因公致残,经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工人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办理离(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公致残,由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员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本人自愿,经组织、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批,可以提前办理离(退)休手续。

五、离(退)休年龄的时间计算以本人人事档案中最早记载材料为依据。 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员工,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规定办理离(退)休。

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8年的。

七、从事高空、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有20种,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

种有5种。(见下表)

从事高空、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工种: 1.矸石山翻车工、扒车工 2.斜绳井口摘挂钩运搬工 3.人力装卸工 4.矸石手选工 5.人力破碎工 6.人力挖煤泥工

7.标准轨铁路调车、连接工 8.露天矿大型电机车司机 9.露天矿坑下钻务工 10.露天矿平路机司机 11.露天矿钻孔机司机 12.露天电铲 13.露天矿运输司机 14.露天矿爆破工 15.露天矿推土机司机 16.露天矿山人工运输工 17.人力搬运工 18.架子工 19.地质钻探 20.钻探设备安装工 其它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种: 1.矿灯充电工 2.沥青工 3.司炉工 4.电焊工

5.地勘野外测井工,测井仪修理工

八、尚未明确的工种,而专业设备、工艺和劳动条件又符合国家对从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有关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审定。

九、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见工资管理制度。

十、因公致残或患二期矽肺人员计发退休费标准为:

1.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者,缴费年限满20年以上的(含20年),按本人计发退休费基数的100%计发,缴费年限10•年以上的(含10年)按95%计发。

2.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者,缴费年限满30年以上(含30年),按100%计发;缴费年限25--30年的按95%计发(含25年);•缴费年限20-25年的按90%计发(含20年);缴费年限10-20年的按85%计发(含10年)。 3.根据国发〔1978〕第104号文件规定,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本人申请,可以退休。计发比例为:缴费年限满20年以上的(含20年),按本人退休费基数的100%计发,缴费年限满10•年不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双轨制(即评聘分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识和技术水平、业务知识的标志,是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且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暂设工程、统计、会计、经济、档案、政工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

工程系列分工程技术岗位和技术管理岗位,工程技术岗位是指直接从事工程规划、设计、环保绿化与治理、生产、施工、通讯及技术咨询等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技术管理岗位是指在计划、基建、生产、运输、物资、职工教育等部门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

经济岗位是指从事经济计划、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经济贸易、财税金融、物资物价、人事劳资及定额管理、计量、职工教育等工作人员的岗位。 统计岗位是指从事经济计划统计、人事劳资统计、生产技术指标统计等工作人员的岗位。

会计岗位是指从事财务、审计、财税金融等工作人员的岗位。

档案岗位是指从事技术资料管理、文书、文件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岗位。

政工岗位是指从事党务、政治思想、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保卫工作的人员的岗位。 一、申报与评审

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审条件,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业务述职报告,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劳资部门。劳资部门根据考核考试结果及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岗位及现有职称情况,对申报名单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由矿会议研究决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本人业务述职报告,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同时提交述职报告和论文、证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历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当年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与聘任

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是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前提,根据我矿定编定员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遵从精简效能、因事设岗的原则,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见岗位设置明细表)。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态度,从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聘任。

已聘任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一般为二年,也可根据任务情况确定聘期。聘期内提出辞职或调离者,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报劳资

部门审批,对从事连续性专业技术工作者在确认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聘任程序:

1、由劳资部门根据各部门岗位设置情况,公布招聘岗位。 2、应聘人准备应聘报告提交劳资部门。

3、劳资部门进行考核后提出聘任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4、行文通知聘任结果。 三、考核与续聘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坚持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者的实际水平,考核工作由劳资部门牵头,本人所在单位实施。 专业技术考核工作每一个聘期进行一次,任期满前三个月应写出任期总结,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所在单位应对其聘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提出续聘意见提交劳资部门。任期考核分为两个等级:胜任、不胜任,考核胜任的人员在本单位岗位设置数未满的情况下,可继续聘任,不胜任的人员不予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从受聘下月起,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一、 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

矿井综合得分达到93分以上,采、掘、机、运、通、调度六专业全部达到部级标准,其中采煤、掘进两专业得分均达到90分以上,矿井机电、运输两专业得分达到92分以上,矿井通风、调度室两专业得分达到95分以上。

管理上实现“十化”目标: 1. 管缆吊挂规范化; 2. 文明生产责任化; 3. 辅助运输胶轮化; 4. 机房硐室标准化; 5. 安全设施齐备化;

6. 监测监控自动化; 7. 员工培训科学化; 8. 管理工作微机化; 9. 产品质量名优化; 10. 环保卫生自觉化。 二、 责任划分: 1. 责任分工

① 采煤专业,综采队、连采队分别负责。 ② 掘进专业,综掘队负责。 ③ 矿井机电专业,机电科负责。 ④ 矿井运输专业,准备队负责。 ⑤ 矿井通风专业,准备队负责。 ⑥ 调度室标准化,生产办负责。 2. 责任范围:

①各采掘队负责本单位作业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的管理工作。 ②生产办负责采、掘两专业的达标和文明生产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和机房、硐室的达标工作,负责对机房、硐室、机修厂、筛选厂文明生产的检查、验收工作。

③筛选厂、机修厂不再作为的两个专业组织达标,其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到矿井机电专业中,只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内业资料和文明生产三项内容。 三、对井下文明生产的要求: 1.具体要求:

各条巷道及拓、掘工作面的文明生产要达到“四·一”、“五无”、“六条线”

“四·一”:即“一齐”、“一不”、“一全”、“一上”。“一齐”,材料、设备码放整齐;“一不”,所有管道不落地;“一全”,各类牌板齐全;“一上”,有沿顶板过巷的缆线一律上桥架。

“五无”:即巷道无杂物(包括30MM以上的煤矸),无淤泥,无积水,巷

道、设备、管线无积尘,管道、设备无跑、冒、滴、漏。

“六条线”:轨道、道渣一条线,管线吊挂一条线;皮带中心一条线;风筒整齐一条线;照明灯具一条线;临时支柱一条线。 2.说明:

⑴采、掘工作面的文明生产执行《标准》

⑵各单位负责所辖责任区的全部管理内容(另有规定的除外),包括防灭火记录。

三、 考核办法: 1.考核制度:

⑴机关各专业部门积极配合,标准办召集,矿领导、业务部门参加,对各专业工程量、质量等定期进行评比定级。

⑵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旬检、月验收制度,日常检查作为补充计入到各旬的考核中,各专业月检查覆盖面均达到100%。

⑶对全矿各专业达标的考核由安监处负责,每月一次。生产办定期向安监处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检查报表)。 2.计分方法:

⑴采取百分制按《标准》进行考核。对负责两个及以上专业达标的单位的考核,取平均分。

⑵各专业的最终得分=基本项目得分+各抽检项目旬检的平均分+文明生产得分。文明生产得分等于三旬检查的平均分。 3.奖罚兑现:

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

安监队伍及系统思想、

作风、业务建设工作标准

一、 思想建设:

1.搞好宣传鼓动工作,利用各种形式表扬好人好事、好思想、好作风,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扬善除弊。创造一个团结奋进、生动活泼、人人向上的

政治局面。

2.加强思想教育

教育安监人员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教育安监人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安监战士。 教育安监人员树立主人翁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教育安监人员清政廉洁,秉公监察,遵纪守法,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教育安监人员敢于坚持原则,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思想建设要抓好四项建设。思想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思想工作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思想工作要关心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思想工作要和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二、作风建设:

1.认真严细的工作作风,要严肃对待工作,不马虎。认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搞好监督检查的基础;要严格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不徇私情,执法如山,从严从细,要认真观察细致分析研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安监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反映汇报问题要真实准确,不抱成见,不带框子,没有“水分”,不说假话,说话办事要有证据,要可靠。 3.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作风果断,行动迅速,工作不拖拉,煤矿生产不安全因素很多,安监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隐患而迟疑不决,拖拖拉拉,就会贻误时机,导致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必须严格制止,果断处理,决不迁就。雷厉风行就是要求工作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 4.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反映,使安监工作扎根于群众之中,并做到:(1)心中有群众。(2)经常深入现场处处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利益保障群众在安全生产中权力和安全健康。(3)经

常同党政办联系,互相配合,协助群众安全网的工作。 三、业务建设:

1.掌握学习安全法规、法令、决议、命令、规程、规范、标准条例、指令、办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学习专业技术知识,要做到熟知本专业安全技术生产知识和各个生产环节容易出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具备工程质量管理知识,掌握煤矿各种灾害的发生原因、预兆、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了解安全生产的最新技术最新装备。 3.对兼职安全的班组长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监督、考核的义务。 4.加强安全监督内业建设: ⑴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工作制度。 ⑵建立健全资料档案。

⑶认真搞好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⑷及时通报事故和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工作和消除隐患的措施。 ⑸加强工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工作。 ⑹加强安全监察装备与工具的使用与保管。 ⑺加强学习安全管理的新理论,新技术。

保卫人员上岗、值班制度

一、上岗值班要尽心尽职,夜间值班由值班干警负责指挥,经警由班长带队巡逻,夜间巡逻时必须着警服,挂工作牌。

二、上岗值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禁酒后上岗值班,否则严肃处理。

四、严禁在上岗值班期间进行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给予罚款处理。上岗值班期间睡觉按矿工处理。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值班情况。

六、干、经警在值班期间抓获违法犯罪的,按罚款的50%给予奖励;在休班期间抓获的,按罚款的100%给予奖励。

七、干、经警如有违法行为,除按矿综治工作实施细则处理外,扣除本人当月效益奖。

八、干、经警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由所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干警在休息时间离开本矿,须报知所领导。

九、内部的所有罚款在二次分配时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工资参与二次分配。

十、每周一下午为干、经警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矿内、所内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给予罚款处理,所领导加倍处罚。

门卫管理制度

一、全矿的门卫由派出所统一进行管理。

二、门卫要认真负责对进出大门的各种车辆、各类人员进行询问、检查,并登记在册,无随货同行票,一律不得材料物资拉运离矿,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所领导汇报。

三、门卫在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和交记录。

四、工作认真负责的门卫给予奖励,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坚决予以撤换。 五、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得酗酒、睡觉,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闲杂(小商小贩等)、痴呆、聋哑、疯傻等人员禁止进入办公楼内,维护好办公楼内的秩序。

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重点要害部位是我矿内部保卫工作的重点,要确保其绝对的安全,要严防破坏活动及其它事故的发生,保证全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在重点要害部位从事工作的员工,要本着高度负责,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自己工作范围内场所、设施、设备做到:多巡逻,勤检查,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发现可疑现象和事故苗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报告领导,及时解决。 三、重点要害部位或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和案件,工作人员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机关。

四、要害部位的夜勤人员调入、调出,人劳部门要事先与派出所取得联系,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夜勤人员,派出所有权建议人劳部门予以调整。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一、凡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均属于贵重物品,贵重物品要由专人使用、管理和保存。

二、使用贵重物品的单位,要建立物品档案,同时向派出所报告贵重物品的价值、存放地点、保管人员等有关情况。

三、所有贵重物品都要归类,集中进行管理,做到人不离物,物不离人。 四、凡需进入存放贵重物品场所的人员,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危爆物品管理工作制度

一、危爆物品的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工作范围内不准其它无关人员进入。

二、认真做好交记录,执行岗位值班、交制度。

三、使用危爆物品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存放地点及附近严禁明火。

四、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存放不得超过规定容量。 五、对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报告审批,进行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

六、凡需存放、使用的危爆物品,要申报,由派出所集中管理。

治保、民调小组工作制度

一、治保和民调小组在居委会和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积极协助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机关提供各种线索。 三、协助派出所做好护矿巡逻工作,协助矿有关部门做好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教育、批评、劝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协助机关对依法被判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监督改造工作,帮教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职工和待业青少年及两劳加百姓人员,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五、调解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纠纷,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防止纠纷的扩大、激化和转化。

六、协助矿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它各项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同上级有关部门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开展各项综治工作。

二、定期召开全矿综治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做好每月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严格考评,不弄虚做假。

四、同地方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我矿的“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

五、按照与各单位签订的综治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开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兑现会,每年年终进行奖惩兑现。

六、全年无员工违法犯罪,单位未发生任何案件,普法学习任务按时或超额完成,综治工作任务责任明确,帮教工作效果显着的单位,给予奖励。 七、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形式进行。

八、处罚方式以罚款为主,单位全年不得参与评比先进,负责人不得参与评优创先活动。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制订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各项普法学习任务。

二、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普法学习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完成不好的单位,除扣掉当月考核分数外,要在全矿通报批评。

三、普法工作以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依法治矿工作为主要目的。注重实效,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普法工作任务。 四、做好全矿普法教材的订购、分配工作。

防火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消防令和规章制度,落实“消防管理十项标准”,积极推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实行防火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挂钩 ,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积极组织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整改潜在的火险隐患。

五、加强义务消防队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把义务消防队建成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

六、指导对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七、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和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并配合消防人员查明火灾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防火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确保全矿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技术规范》等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二、各(科)室队实行目标管理,要达到如下工作标准:

1.有防火负责人,有防火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消防器材、设施完好,重点防火科、队有义务消防组织。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普及消防知识,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3.班前班后要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措施。 4.无任何火灾事故。 三、奖励:

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个人依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1.全面实现管理目标,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

3.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敢于同违章作业行为作斗争的; 4.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勇敢扑救火灾做出贡献的; 5.对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做出贡献。 四、处罚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照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和扣除相应的单位考核分。

1.在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内吸烟、用火的。 2.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3.埋、压消防栓或堵塞消防通道的;

4.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乱拉乱接电线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警、火灾的。

5.对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改意见书逾期不整改的;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其它条款的。

五、凡因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罚款的管理和使用:

1.所罚款项,职能部门凭罚款收据经矿领导核准,经营核算中心从被罚款人工资中扣除。

2.所罚款项由财务列为专项资金收存。

3.所罚款项用于年终兑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费用。 七、义务消防队任务

1.带领员工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以及矿内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学习。

2.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4.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6.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危爆物品管理人员防火制度

一、凡使用、储存危爆物品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理的危爆物品的性能和安全保管的基本知识,懂得不同危爆物品的特殊储存要求和灭火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材。 三、随时掌握作业场所的温度和通风情况,及时沙子除,周围的易燃物。 四、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严格遵守危爆物品的管理规定,严禁拖拉、摩擦和碰撞,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

六、违反安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火灾的,处以当事人罚款,造成火灾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非生产车辆调配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车辆集中统管的精神,为了配合、协助公司车管部门搞好矿租用车辆、司机、车辆调配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满足生产之需,搞好生产服务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按照公司车管部门对司机、车辆的具体规定,矿协助进行日常的调配和管理工作。

二、矿协助车管部门针对司机的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并按月提供考核参考意见。

三、协助车管处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确保车况良好,安全运行。

四、要本着科学集中高效的原则,按照轻重缓急调配车辆,要保证矿级领导、参加会议、出席礼仪活动用车,其他情况酌情派出。

五、 需出车时要事先通知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

六、按照公司要求,若需带车长途(离开矿区)外出应提前两天通知办公室,以便向车辆管理处申报,待批复后方可出车,

七、凡往返东胜、包头、矿区等地联系一般业务的一般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均乘座火车、通勤车,不安排专车。

八、司机人员要严格遵守矿规矿纪,提高服务质量,坚守岗位,服从调配,出车准时准点。

九、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处要求,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双休日单车轮流值班,确因生产需要需加班时,须矿长批准。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做到“三为主、二结合”,搞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三不变”。

二、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对驻矿外施工单位的计生管理;模底调查,对计划外怀孕的妇女,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做好孕前型管理工作和人口流动计划工作。

四、做好育龄妇女的检查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 五、提倡晚婚晚育,严格审报准生证发放工作。

六、做好计划生育报表,报表必须准确无误,每月向分管领导写出书面工作报告。

七、会同医务部门做好妇科检查工作。

八、为育龄妇女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提供各种服务。

九、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调查研究,组织培训,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搞好计生工作的自身建设。 十一、严格抓好抓紧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专项资金是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更新设备改进技术装备,改善生产安全劳动条件,进行科技研究以及提高职工物质文化水平而设立的有固定

来源和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 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

第二条 生产专项资金的来源 (一)按国家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二)按原煤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的井巷工程基金; (三)按原煤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的维简费; (四)按原煤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的安全措施费; (五)房改基金; (六)大修理费用; (七)按规定提取的绿化费; (八)企业利润留成;

(九)上级拨(或核定)的其它生产专项资金。 第三条 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标准:

按国家行业的一般规定,并结合矿井生产实际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确定提取标准,一般提取标准为: 1.折旧基金按财务规定提取; 2.井巷工程基金按2.5元/吨提取; 3.维简费按6.5元/吨提取;

4.大修理基金根据上级公司核定提取; 5.安全措施费用按1元/吨提取; 6.环保、绿化费用按0.45元/吨提取。 第四条 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公路养护费、绿化费和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 (二)大修理费用按公司核定标准统一使用,据实结算。 (三)固定资产折旧用于以下项目: 1.偿还基本建设贷款 2.设备更新补充

3.零星土建工程,包括生产性建设、福利性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 4.发展多种经营项目

(四)井巷工程基金主要用于矿井开拓延伸工程。 (五)维简费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偿还基本建设贷款 2.赔偿性费用支出 3.开拓延伸费用补贴 4.系统环节技术改造项目 5.生产地质勘探项目 6.用于科技发展费用

7.其它需要由维简费支出的项目 (六)安全措施费用用于以下项目:

1.改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冲地质、防排水、防灭火防毒、防尘、防暑降温和其它防止事故发生的工程和设备购置。 2.安全宣传教育

3.改善员工劳动条件的辅助房屋及设施的建设 4.其它需要由安全措施费用支出的项目 (七)房改基金用于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八)大修理费用于以下项目: 1.用于设备和设施的大修

⑴为了使机械设备完全恢复正常和额定能力,进行全面解体大修或部分更换主要部件、配件、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 部件,全面调整重电机线苍,调整整个机械和电器操作系统,检修主要底座基础架子。

⑵井上、下轻轨铁路,输电线路和管线等为恢复设计能力所进行的大修,且一次大修工程占全线工程量的50%以上。 2、用于矿建工程大修

井筒和主要通风巷,运输大巷一次修理占原工程量30%以上的维修工程。

3、用于房屋及地面建筑物大修

房屋及地面建筑物挑顶换梁以及增加隔墙,增开门、改善地面、屋面防水、墙面全面粉刷等工程。 4、用于公共设施维护

(九)绿化费用于环境绿化、环境整治、沙漠治理等工程项目。

第三章 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和管理

第五条 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生产专项资金一般按照各自的使用范围进行安排,不能相互挪用,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井巷基金、维简费、房改基金、企业利润留成、上级拨入(或核定)的其它专项资金,为当年提取以后年度使用;安全措施费、大修理费、绿化费为当年提取当年使用。

(二)用于形成新的固定资产的生产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应本着“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进行在安排计划时要坚持“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矿井开拓延伸,技术改造,生产勘探及生产设备,这部分资金在计划安排中不少于75%,在安排生产项目的同时也要兼顾职工生活福利设施,零星土建工程和其它设备购置。

(三)大修理费用主要用于生产设施,设备的大型修理,同时兼顾生活福利设施和公用工程的大修理,大修理费用为当年提取使用,节余冲减成本超支增进成本,跨年结算时在清算科目中进行。大修理计划的重点应放在大型设备上,以恢复其性能在生产中发挥其作用。在安排计划时机电设备大修理比例应占总数的50%以上,应严格区分大修和中小修的界限,一次大修理费用必须大于固定资 产年折旧额,但不能超过其总额价值的80%。 第六条 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

(一)生产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归口经营办,各业务部门根据已批计划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二)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经营办负责对整个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章 生产专项资金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凡属本项资金列支的计划项目经公司审批后全部由矿长或矿长委托人,经营办负责下达计划任务书。

第五章 生产专项资金的计划管理

第 生产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营办组织,各业务部门配合并分工负责完成计划的编、审工作。 第九条 计划的编制:

(一)列入年度生产专项资金计划的依据是:矿建安装工程必须具备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设备更新应有设备报废批准文件或上级公司有关部门准予报废的通知单。

(二)生产专项资金计划由有关单位根据需要,于本年度十月份将下一年度建议计划报经营办,并附带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咨询价格等前期工作基础资料。由经营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然后报矿长批准,并于年初下达各单位执行。

第十条 生产专项资金计划的组织与实施

(一)年度计划下达后,矿建、土建、安装工程,安全措施工程要严格履行下列规定:即工程开工前,由机电、工程等部门提供方案,经营办根据图纸方案编制预算并负责合同的签订,合同一律实行汇签制,工程开工后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经营办办理竣工决算,并据此拨付工程款。 (二)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上矿内自行承担施工不得外委其它单位,矿内由于技术等因素解决不了的,经矿长批准可以向外雇佣劳务或引进技术骨干,仅计算人工工资,其余所有材料均由矿内提供,本规定由经营办负责监督,政工纪检部门配合参与监督。

(三)生产专项资金计划完成情况由各业务部门按月报经营办。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一条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不按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和管理的单位或单位工程,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纳入当月考核范围。

第十二条 对擅自更改单位工程的主要内容或设备型号,造成不能使用或不符合既定使用功能要求,影响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发生费用自行承担,并按计划外工程对待,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 严禁计划外工程,对任何单位所实施的计划外工程,从发生当月起按月扣发单位负责人工资,直到该工程停止实施为止,造成不应有的浪费和损失的,参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对资料不全,手续不全,不报送报表等情况的单位或单位工程,在督促不改的情况下,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全矿通报批评或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为确保全矿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把我矿建成全国的示范矿,切实做好我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体现依法治理,根据全国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责任制,狠狐安全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以创建示范为中心,把综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奋斗目标

搞好全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我矿建成为全区、全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建成全国示范矿井,实现矿泰民安。 三、组织机构

全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负责监督、实施。 四、奖惩办法

(一)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即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各单位的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职级提升、评先受奖同综治工作挂钩。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年终进行兑现。 (三)奖励分为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凡违反矿有关综治工作规定的员工,除按本办法进行处罚外,并到矿培训办接受文明行为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停发所有工资。 (五)奖励

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下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 2.对违法犯罪检举揭发有功的; 3.爱护公共财物,拾金不昧的; 4.较好地完成综治工作各项任务的; 5.对综治工作做出其它突出贡献的; (六)惩罚 1.生产、生活小区

违反下列行为1-6项的,处200元以下罚款,违反7-9项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是本矿员工,扣除单位当月的相应考核分数。 (1)不服从门卫管理的;

(2)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超速行驶的; (3)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的; (4)打架斗殴,酗酒、辱骂他人的; (5)破坏小区内树木、草坪和其它公共设施的; (6)扒围墙、铁丝网的; (7)或为提供条件的; (8)吸毒、贩毒;

(9)传播、制作、出售、出租、收看淫秽书刊、画册、录像或其它淫秽物品的;

2.内部单位

违反下列规定的,扣除该单位当月相应的考核分数,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

济处罚:

(1)不按时完成普法教育任务的; (2)对帮教对象帮教工作不力的;

(3)员工有违 法行为,被地方机关处理的; (4)员工发生民事纠纷,不服从矿调解组织调解的; (5)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不明确,制度不健全的; (6)消防工作不按监督部门整改的;

(7)违反综治目标责任书及矿内其它有关规定的; 3.要害部位

违反下列规定的,除罚当事人外,并扣除单位当月相应的考核分数: (1)违反矿“要害部位管理制度”的;

(2)夜勤人员酒后上岗、睡觉、脱岗或进行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3)对出入部位的人员,车辆未进行检查、登记的; (4)违反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 (5)管理不善、造成财物丢失、被盗的; (6)发现险情不及时制止和汇报的; 4.财物

违反下列规定的,除罚当事人外,并扣除单位当月相应的考核分数: (1)违反矿“贵重物品管理制度”的; (2)违反矿“火工品管理制度”的; (3)不按规定存放现金的;

(4)破坏、拆御少量生产设备、公共设施的; (5)偷盗少量财物的;

(6)骗取、哄抢少量公私财物的; 5.市场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营业主处以300元以下罚款,不服从管理的,不得在农贸市场内营业:

(1)不按市场指定的摊点营业的; (2)不服从市场管理员管理的; (3)进行非法营业的; (4)不按矿规定时间营业的;

(5)设置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其他营业主营业不听制止的; (6)违反矿其它有关规定的; 6.外来施工单位和暂住人口

违反下列规定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1)进驻后,不及时如数申报人数而开工的; (2)未及时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的; (3)综合治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的; (4)使用的临工证件不健全的; (5)违反综治责任书有关条款的; (6)不及时领取暂住证的; (7)违反矿有关的其它规定的;

(七)所罚款额全部上缴矿财务,经矿领导批准后,可用于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中。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一、生产调度会制度

1、生产调度会按矿规定时间每日按时召开。

2、会议由调度室主任主持,要求矿值班领导、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领导,主要科室负责人,各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的队长或值班队干部参加。

3、会议内容:检查落实施工作业计划完成情况;事故追查情况,总结前一天各单位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安排当日安全生产任务及协调平衡存在问题。 4、调度会议事项及领导的要求和指示,调度要逐件落实到,人检查执行情况,对办理的情况要及时反馈,催办落实。

5、根据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协调各单位及部门,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应提前汇报。 二、调度值班制度 1、调度室主任值班制度

(1)负责当天生产调度的指挥协调,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 当日生产任务。 (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3)综合分析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安排好第二天生产任务及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同时主持好当日生产调度会议,落实作业计划完成情况。 (4)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各生产辅助生产单位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解决。

(5)在值班期间若发生重大事故,在矿长、总工程师未到调度室之前,担负起事故抢救的临时工作。 2、调度员值班制度

(1)调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3)如果在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故,值班调度员必须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和有关科室,同时向上级调度汇报。

(4)严格执行交制度,做好班中和交记录,对本班日未办的以及待办的事宜都 要向人交待清楚,切实做到对每件事都心中有数,无工作失误。 (5)值班调度员按时填写牌板,台账及报表,及时掌握生产及辅助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

(6)深入现场,掌握各生产环节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汇报领导,要严格执行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三、调度员交

1、在交前,调度员要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好各种账、牌板、记录及交簿。

2、交时要认真做到“五交清”:

(1)交清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进度和产量超欠原因。 (2)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健部位变化情况。 (3)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 (4)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工作的详细内容。 (5)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3、调度员要认真听取调度员所交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台账和记录,问清情况,确认没有什么问题时,在交接簿上签字。 四、调度汇报

1.班、日汇报:值班调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向上级调度汇报当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2.旬、月汇报:由调度统计分析员按旬、月对公司调度汇报,不但要汇报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还要有生产动态、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的文字说明。 3.专题、季节性汇报:

包括夏季“三防”,冬季三防及节假日矿井检修和职工保勤工作,要按上级要求,由调度主任或专人进行汇报。

4.事故汇报按照事故类别及危害程度及时向上级调度汇报。

(1)伤亡事故汇报:若发生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以及正在事故地点抢救尚不能确定伤害程度的人身事故时,要立即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30分钟内汇报到公司调度。

(2)重大非伤亡事故:凡发生一级重大事故,如透水、发火、瓦斯煤尘爆炸、大面积冒顶、全矿井停风、停电和提升等严重危害生产的事故,都要及时按重大非伤亡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

(3)日常发生的一般性非伤亡事故,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5.调度汇报是组织指挥生产的重要依据,有事及时、随时汇报,特殊事情、问题征得矿领导同意方可汇报。调度室对基层反映汇报的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做

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条条有记录。 五、矿领导值班

1、矿领导值班指矿长、副矿长、总工、等矿级领导,派两名业务部门领导或副总工组成,每天一名矿领导和两名部门负责人组成值班小组。 2、矿领导值班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3、负责当天的生产,安全调度指挥工作,确保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4、参加当日生产调度会议,汇报值班情况,安排布置下一天生产工作。 5、执行交制度,做好《领导干部交记录》。 六、区队干部值班

1、值班队干部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并准确传达部署组织调度会上对全队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意见。组织好当日的安全生产,保证完成任务和生产准备工作。 2、组织好各个小班的班前会和班后会,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做到情况清、指挥灵、不扯皮、不推诿、解决问题及时果断。

3、值班队干部值班期间,发现重大事故、不安全隐患时,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外,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在矿领导和调度室的指挥下积极参加抢救工作。 4、对上级的通知、指令、要求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不得延误。 5、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对本队24小时不间断安全生产负责。 6、凡因汇报不及时,隐瞒事故,不尽职尽责,脱岗及指挥不力而造成所管理范围安全情况不好或发生重大事故者,追究其值班或跟班领导责任。 七、“三防”工作

1、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三防”工作计划和任务。 3、成立防洪抢险突击队,储备抢险物资。 4、安排“三防”领导值班。

5、定期对“三防”工作进行检查和落实,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6、“三防”工作从每年的六月中旬到八月底结束。 八、调度资料保管

1、调度室的各种记录、报表、生产简报、报告以及其它文字资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分类整理,妥善保管。

2、班、日调度记录要保存五年以上。

3、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要保存两年以上。

4、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台账和专题报告要保存五年以上。 5、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矿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二年以上。

6、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记录、非伤亡事故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为永久保存资料。此外,调度室要遵守保密制度,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人数,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能擅自对外公布或提供资料。 九、班前会

1、生产及辅助单位每日三班必须召开班前会。

2、班前会由队领导组织,安排布置当班的生产任务,传达落实调度会议精神和矿领导批示。

3、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和指令,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4、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安全工作。

5、班前会安排任务必须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同时要听取班组的情况汇报。

十、现场交

1、生产、辅助生产单位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制度。 2、人员要将本班的生产、设备运行、安全情况,文明生产、存在问题、任务完成情况一并交清,并认真填写交记录或填写交卡。

3、人员进入现场要详细检查上班的运行情况,核准后填入记录或卡上,经双方签字后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4、当班未完成的任务,本班无力完成给人员交清,并核准剩余的任务量。 5、区队跟班领导负责当班全部情况的汇报和总结,并为下一班的生产安排提供意见。

安全检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要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系统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操作。

二、所有监测点能使用的传感器在入井安装前必须在地面通电调试,并按规定用标准式样进行试调,合格后方可入井。

三、井下所有安设的传感器必须定期检查、试检、调试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四、设备安装及管路敷设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入井设备必须建立档案,传感器及设备试验必须要有调试记录、维修记录和运行记录。

六、对于检测数据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分析,为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安全生产依据。

选煤工艺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一、选煤工艺

1.对大于100mm的块煤,必须将矸石和杂物清除,以保证煤质。 2.计量设施维护人员要勤于维护,经常保养,保证计量准确。 3.破碎机和分级筛要保持完好状态,破碎粒度不大于工艺要求的粒度。 4.分选设备要求均衡给煤,给煤量不大于额定量的15%。

5.各种分级脱水的筛分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发现筛条(筛板)磨损超过规定限额,应立即更换,其效率均不低于80%。

6.岗位工人要认真负责管好计量设施(如皮带秤),经常清扫保养,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换部件,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专修人员处理。

7.工艺流程中的所有设备必须齐全完好才能生产,出现故障不能开车时,集控要组织人员检修,设备齐全完好方可运转。

8.工艺设备与生产环境应保持清洁,做到地面“四无”,设备“漏”。 二、选煤设备

1.选煤设备的效率、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根据工艺要求必须达到指定指标,其性能低劣时要进行检修或更换。

2.选煤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主要分选、脱水、分级设备力争台台完好。 3.设备的管理制度和记录资料要完善准确。

4.每月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设备完好率达到标准。 5.选煤厂设备除保持良好状态外,还应根据设备磨损变化规律,季节特点及时安排检修,保证检修质量符合规定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新到设备或改造后的设备,要制定相应操作规程。技术人员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7.设备及其附件和安全保护设施都应涂漆防腐,漆的颜色要按规定统一。 三、选煤质量与数量

1.根据原煤、设备和工艺流程的变化情况,结合试验、资料的分析,制订合理的技术操作指标,指导洗煤生产。

2.定期对原煤可选性、产品浮沉粒度组成、设备性能进行检查,为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料。

3.入洗原煤、销售产品的质量必须严格按国标采、制、化及筛分、浮沉标准检查。

4.生产中要保证入洗原煤与产品的数量比例平衡。

筛选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一、全厂生产人员必须服从集控指挥,执行集控指令,集控应根据当班的原煤产量计划、机械、供电、供水等情况,综合制定当班生产方案并组织生产。 二、当班集控调度员负责开车前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平衡全厂各个生产环节,及时调度指挥,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三、掌握注意生产动态情况及安全隐患,预防发生机电及人身事故。 四、生产中遇到各类故障及问题,集控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迅速恢复生产,重大问题要边请示边处理。

五、开车与停车只能由筛选厂生产集控调度发布指令,发布指令前要详细、准确了解各生产环节的运行情况和相应的准备情况,听取班组长的意见,正确决定,下达指令。

六.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产品质量,质量不合格或付产品中精煤损失严重时,集控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产品质量。 七、任何人不准代替集控发布命令,下达指示,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本人及相关人员负责,并给予严肃处理。 八、实行生产一周一分析

1.每周星期一下午在会议室由厂生产负责人主持召开厂生产分析会。 2.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和研究生产情况、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3.生产集控室和各生产车间要对上周的生产情况做出认真的分析汇报,并对下周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提出安排意见。

筛选厂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一、 生产质量

1.全厂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矿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厂质量管理活动。

2.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各车间、班组必须完成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互相配合保证产品质量。

3.坚持产品质量分析制,不断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每旬总结一次产品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及时召集各系统、各工序主要人员进行分析,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每月有产品质量管理总结。

4.产品质量优劣与职工经济效益挂钩,设立煤质奖,按质量优劣评分奖罚。 5.每月由专业技术人员对主要岗位司机和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提高质量奠定基础。 6.严格执行质量事故追查制度,决不姑息迁就。 二、煤质

1.认真贯彻矿“煤质管理办法”及煤质奖罚的的有关规定。

2.强化筛选厂职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树立“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3.加强对选矸的考核,保证选矸质量。

4.不断加强洗选区司机业务学习,保证煤带矸不超 %、矸带煤不超8%。 5.冲洗水、煤泥水、杂物等不上皮带,卫生清扫不准用水直接冲洗胶带。 6.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设备,必须保证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7.要接受矿煤质中心对煤质的检查和考核,并及时贯彻落实,整改到生产当中。

三、文明生产管理

1.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平坦、畅通,车间有足够的照明,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地沟等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

2.工作现场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设备做到“漏”。 3.加强防尘除尘工作,超过标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4.加强噪声治理,超过90贝分的,应采取不同措施降低危害。 5.积极进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改善生产工作环境。

6.建立积极向上的职工队伍,树新风、立正气,坚持两个文明同步发展。 四、资料管理

1.技术室负责全厂图纸和其它有价值的资料管理。

2.各种资料必须建帐、登记、分类编号归档,资料目录由技术室保管。 3.新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任何人不得私藏,由技术员收交资料室存档。

4.各种技术规程、措施除分管的技术人员保管外,备一份在资料室存档。 5.设备中修以上原始记录要交资料室统一保管。

6.资料室借阅资料图纸只限本厂职工,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丢失图纸、资料。

7.资料借阅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超过时间必须到资料室重新登记。否则,据资料性质责令交回并给予罚款。

筛选厂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一、直接从事生产工作的员工,都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资

格证书”方准上岗,操作实习和参观进入车间前必须学习有关安全事项。 二、职工每年都必须进行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厂长、副厂长、工程师、技术员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一星期;班组长、安全网员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各工种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新进厂的工人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工作,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培训。

三、干部工人都必须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条例和规程,遵章守纪。

四、全体职工要主动学习安全技术方面知识,了解掌握选煤生产事故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处理方法、抢险救护知识,做到能抢险和互救。

五、根据矿培训的总体安排,配合培训部门组织职工进行全面提高素质的培训,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及时掌握和应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管理方法,提高生产工作效率。

筛选厂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一、筛选厂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经严格考核后方可调入上岗,调入后一般不得随意调出。

二、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机械设备性能的业务知识,以确保要害部门的安全。

三、搞好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或处理。

四、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或找他人替岗。 五、严格执行交制度,做好交记录。

六、做好进入要害场所登记记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要害岗位。 七、要定期检修要害岗位的机械设备,确保运行安全。

筛选厂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消防实施细则》,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二、严密监视各种供油点(如减速机、电动滚筒及油库等)和防火设备,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产生明火等设备。

三、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规程,严禁在防火地点乱拉乱接电源。 四、主厂房、集控室、筒仓等重要工作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五、各重要工作岗位场所要设专人负责,并留名挂牌,把消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人,做到人人周知。

六、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派出所汇报、联系,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岗位交制度

一、人员要提前半小时到厂报到,服从厂领导及集控调度人员对本班的工作安排,提前10分钟到工作现场进行现场交。

二、当班人员必须在人检查和试运转设备后,方可离岗,否则出现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三、交应做到以下几点:

1.交清当班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 2.交清当班设备运转、维修情况以及存在问题。

3.交清所管工具配件以及备用材料,对设备不完好,工具、配件材料不清人有权拒绝。

四、交接人对人有醉酒、精神失常情况的拒绝,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求领导另行安排人员。

五、如有双方在交过程中发生争议情况,应由双方班长协调解决,否则请求厂领导予以处理。

六、保持岗位范围内环境清洁,设备及管辖范围卫生不好不。 七、出现事故及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准交。

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月进行一次全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查思想、查领导、查隐患、查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为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否则,追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厂安全检查参加人员为厂领导、班组长及兼职安检员。 二、节假日和季节变化时,兼职安检员要组织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

隐患,做好防雷、防火、防爆等工作。

三、安全检查对重点岗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变配电设施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场所应进行细致检查,同时挂好标志牌。

四、各车间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以班组为单位,自检自查,利用每周星期五的安全活动日,对所负责岗位的各种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检查,查出问题立即着手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五、值班安全检查员要天天深入车间了解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现场处理,并向厂长反映汇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坚决予以制止,并按矿“三违”处罚办法交厂处理。

六、各班组每周五下午安排两小时学习《洗煤厂安全规程》和开展其它安全活动,讨论工作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及处理方法,并认真记录活动情况。 七、安全活动日必须全厂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50元。

八、各班组班前安排工作首先要讲安全、讲规程,保证全厂安全生产。 九、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班,由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技师讲课,课时不得少于四课时。

十、厂里要成立安全活动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宣传上级及矿安全生产的精神,发现“三违”、隐患事故并及时制止,提出整改意见,并研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十一、班组之间要制定安全互保条约,确确实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在实处。

筛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领用管理

1.认真执行生产服务中心材料统一管理制度。

2.配件、材料内部发放要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写明使用部位和其它要求的项目,由厂领导审批把关。 二、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安装

(1)安装设备前必须进行检查清洗、注油。 (2)安装过程所有数据均应有详细记录。

(3)安装过程中,本岗司机和维修工必须参加,以便熟悉设备状况、性能、结构。

(4)安装完毕要按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做好验收试运转记录。 (5)安装、验收、试运转的各种数据、记录由分管该项工程 的技术人员收集整理,交资料室归档。 2、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1)严格进行司机的操作技能考核,无合格证者不得上岗操作设备。 (2)按规定注油保养,经常保持设备整洁。 (3)禁止设备长期超载运行。

(4)设备的机械保护装置不能随意更改或拆除。

(5)设置的电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试验、整定,整定值不能随意加大。 (6)设备坚持定期检查、检修维护。 (7)操作工人必须遵守使用保养制度。

(8)遵守班中本岗设备的巡检制度,发现故障立即停车处理。 3、设备检修

(1)严格执行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制度,每月要结合实际制定检修计划。 (2)严格执行定期性预防检修制度,不管设备有无问题,到规定周期必须强制检修。

(3)组织好节假日的停产检修,充分利用国家规定的7个假日安排好检修。 (4)严格执行检修质量验收制度,大型重点设备大修完毕,应由主管厂长主持鉴定、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班巡检由岗位司机、跟班电工共同承担。

2.岗位司机对本岗位设备除交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外,每班当班人对设备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

3.电器值班人对车间电器设备跟班巡视。 4.配电室、配电的巡检工作由跟班电工承担。 5.值班电工要详细填写各室的巡检记录。

6.巡检要认真负责,不得马虎从事,记录要详细、清晰,注明检查设备、部位、问题及处理情况。

7.巡检查出问题要求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汇报厂领导。 四、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厂生产系统设备实行定期检修制度。

2.定期检修分为大修、中修、小修三类,小修由机电车间负责,中修和大修由矿负责。

3.各车间对定期检修工作要按规定时间间隔期和工作内容进行,并要填写好检修质量卡。

4.定期检修结果要由带班人填入“定期检修记录”。

5.定期检修后的设备,如其它原因影响,必须保证到下一次检修期前不出大的事故,如出现检修质量事故,根据事故分析结果,给予罚款。

6.定检由于操作不当、违章作业、随意拆卸,导致损坏或丢失机件造成检修事故时,要追究检修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7.定期作业前要做好检修前的检查诊断工作,以便做好材料、配件、工具的准备和劳动力的配备,检修进度计划的确定。

8.作业前要到厂集控度室进行检修登记,检修完毕应办理终结手续。 9.定检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按照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11.根据设备使用期限及运转情况,对主要机电设备实行定期检修。 五、机电事故追查制度

1.全厂任何车间发生机电事故,必须向厂集控室和值班人员汇报,做好记录。 2.凡发生重大的机电事故或二类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亲自组织安监站、生产办、调度中心、事故单位进行追查,要把事故原因、内容、分析及处理经过和

今后措施等以书面材料上报,由本厂技术室记录存档。

3.发生一切机电事故均由机电矿长指定专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追查。 4.追查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将发生事故原因、时间、责任追查清楚。

5.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6.任何机电事故发生后,根据情节、责任及设备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经济罚款和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 六、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各种机电设备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使其达到完好标准。 2.要认真执行机电设备巡检、月检及定期检修制度。

3.各类机电设备的巡回检查人员要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做到“三懂四会”。 4.各种设备的运转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清洁、整齐,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每个班应对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实行交制,人必须向人交清当班设备运转情况及发生的一切问题。

7.各种设备的司机和维护人员对设备要勤看、勤摸、勤听,每个班要认真检查各运转部位有无异常,各机电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执行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的《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七、停送电制度

1.矿井地面6KV以上变电所各回路的停送电,矿指定专人统一指挥,所有停送电指令都应留有记录、做好记录。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电话停送电指令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2.检修或施工需线路停送电时,应由申请停送电单位填写工作票,由矿指定专人批准后,变电所方可执行。

3.变电所进行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票,对操作票各项操作内容及顺序核对无误后,经值班员负责人审核签名再操作。

4.变电所进行停送电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5.变电所停电的开关必须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开关机械闭锁装置保证锁好。,

6.按工作票停送电的线路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申请停电单位指定专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禁不按时停送电。

7.矿井地面6KV以上变电所的各种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进行,其它人员无权操作,否则按“三违”论处。 八、设备包机制度

1.洗煤厂主要设备、皮带运输机、主要变电所必须进行包机。 2.包机的主要内容:包安全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材料消耗。 3.包机组一般以设备司机、值班员、维修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包机组长。 4.实行包机的机房要悬挂包机组人员牌照。

5.设备包机应由厂(区、队)与包机组每年签定一次设备包机合同,包机合同中应规定包机各项合同执行情况,并根据此进行检查总结、奖励兑现。 6.厂区其它设备、电缆等要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责任者应负责所管辖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转、维护、检修等。 九、电气试验测验制度

1.电气试验均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试验人员要了解新使用的设备、仪表、仪器的工作原理、规格、性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2.在同一种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种工作票。

3.高压试验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封结量,可在断开点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4.高压试验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5.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要做好标记,接后要进行检查。 6.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出应尽量缩短,接后应进行检查,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7.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派专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8.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结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方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经试验负责人许可,开始加压,加压过程应有专人监护。

9.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要首先断开试验电源,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10.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1.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

12.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

13.测试项目及周期:

变压器:每年抽油样化验一次,并做油的耐压试验,对变压器中修维修时,分别测定泄露电流、吸收值、直流电阻、绝缘电阻等项目。

电缆:6KV以上的高压电缆,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的泄露电流的测定,每次检修测定一次绝缘值。

热继电器:每年春秋两季整定。

时间继电器::每年春秋两季进行二次实验整定。 过电流继电器:每年整定一次。 熔断器:每年整定一次。

十、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缺陷范围

(1)变电所配电一次回路设备包括:油开关、隔离开关、变压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电容器。

(2)变电所二次包括:仪表、继电器、控制元件、控制电缆、信号系统、蓄电池、硅整流或直流系统。 (3)避雷针接地装置 (4)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 2.缺陷分类

(1)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或大面积停电。

(2)重大缺陷:情况严重,虽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能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的影响不大,可以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3、发现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

(1)遇有危急缺陷,值班人员可以先进行操作处理,后汇报集控室。 (2)遇有重大缺陷值班人员立即向集控室汇报。

(3)遇有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应向集控室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值班人员无论发现那类缺陷均应将缺陷发生时间、部位、程度、消除过程、消除时间、遗留问题等详细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对有缺陷的设备在缺陷未消除前应挂“设备有××缺陷”标志牌。

5.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对已发现缺陷做到三不放过。 (1)缺陷产生原因找不出不放过。 (2)预防同类缺陷发生措施订不出不放过。 (3)缺陷不消除不放过。

发生火灾汇报制度

一、发现火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二、一旦发生火灾后,首先向矿区消防救护中心报警,报警电话8272119,其次向单位领导及派出所值班人员汇报,并迅速组织员工利用灭火器材和其它有效办法进行扑救。

三、报警时,要说清起火单位、起火部位、着火物资和火势大小。 四、报警时要报出自己的电话号码,以便消防队随时查询情况,报警后要派人到路口迎接。

五、发现火情不及时报警,贻误灭火战机或谎报火情的,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及治安处罚。

矿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对全矿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重视防火工作,保障消防经费。

三、领导和组织防火委员会,积极按照与上级部门签订的消防责任状,开展各项消防工作。

四、严格消防安全目标的管理、责任考核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同安全、生产、经营挂钩,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五、贯彻《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强化有隐患存在不生产的管理制度,努力完善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堵塞漏洞,严格把关。

分管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和业务建设,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

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季度必须组织防火安全委员会议,及时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研究、分析、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对生产工作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对待,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完成消防安全工作其它任务。

液化石油气站防火管理制度

一、液化石油气气瓶在搬运进库或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郑、滚滑。 二、严格超量灌装储存。

三、气瓶严禁与其它化学物品任意混放。 四、进仓气瓶要旋紧瓶帽。

五、仓库要保持阴凉通风;库内不得有热源,更不准使用明火。 六、气瓶要直立整齐存放,并留有通道,妥善固定。 七、会使用灭火器,保证器材完好无损。

办公费管理办法

办公费是关系到企业效率的重要因素,为确保该项费用的合理使用,保证正常办公所需,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使用范围:用于购置办公文具、纸张、档案用品 ,日常消耗材料、印制文头简报、打(复)印文件资料、收发电报、传真、晒图、•公章刻制等(不含报刊杂志征订费,电话费另列)。

2.使用及考核办法:对矿属各单位实行定额包干,部门负责人管理,节超按50%奖罚,按月公布,按季考核兑现(标准见后),费用由矿统一列支; 3.对矿领导实行总额控制,按月公布。 4.使用要求:所有办公用品均由矿统一购置,特殊材料须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自行采购,否则,党政办不予签批。

电话费管理办法

电话费是办公经费的一部分,是关系到信息传递、办公效率的重要因素,为保证正常的办公通讯所需,杜绝浪费和公费私用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1.电话费包括机关办公场所电话费、住宅公费电话及传真费。 2.全矿电话费实行总额控制,由矿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3.各单位办公场所电话费按其对外联系业务量的大小酌情核定,作为定额指标。节超按50%奖罚,按季兑现(各单位电话费定额指标后附)。各单位负责人有自行决定本单位电话开通范围,有按指标范围控制、监督、支配本单位电话费的权利。

4.离(退)休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按补矿发〔1997〕76号文件的有关标准执行,其他离退休人员电话费自理。

5.矿领导电话费实行总额控制(含住宅),按月公布。

6.部门负责人住宅电话享受公费的范围及标准为(节余不补,超支自理,费用列单位定额):

部门正职及生产一线:20元/月;机关副职及党政办秘书10元/月.其他人员住宅电话费一律自理。

交通费管理及长租车辆调配办法

为了加强交通费管理,为了统筹调配、科学有效地使用长租车辆,从而满足生产之需,搞好生产服务工作,实现既降低费用又提高办公办事效率,结合公司车辆集中统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长租车辆主要用于领导办事使用,特别要保证领导参加会议和出席礼仪活动等用车。由党政办公室根据需要调配。

• 2.矿属各单位根据外出业务量的大小分别核定标准,实行定额包干,按月发放,自行管理,节余归己,超支自理(定额指标附后)。

3.凡需使用长租车辆的单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提前向党政办申请,并

填写派车单后出车。长租车辆对矿属单位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1.00元/公里(以里程表为准)。

4.凡报送报表、文件材料原则上不予派车,有关部门要切实掌握,及时准备齐全,提前一日备齐申报党政办公室,实行统一传送。

5.按照公司车管部门对司机、车辆的具体规定,矿协助进行日常的调配和管理工作。

6.矿协助车管部门针对司机的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并按月提供考核参考意见。

7.协助车管处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确保车况良好,安全运行。

8.按照公司要求,若需带车长途(离开矿区)外出,应提前两天通知党政办,以便向车辆管理处申报,待批复后方可出车。

9.司机要严格遵守矿规矿纪,提高服务质量,坚守岗位,服从调配,出车准时准点。 10.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处要求,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节假日、双休日单车轮流值班,确因生产需要需加班时,须矿长批准。

11.严格按照公司车管处对矿月度的里程指标进行经济合理的控制,原则上不超过这一指标。

12.原则上不允许部门外租车辆。其他外租车辆费用按矿统一的结算标准结算。

来客招待用餐管理办法

为了搞好来客用餐接待工作,控制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吃喝现象,本着对等对口节俭热情和酒水、主付食以当地民族风味和体现地方特色为主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招待业务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承办,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分级审批的办法管理,来客接待用餐统一由矿党政办公室按审批程序安排,凡自行安排用餐,谁安排谁负责(特殊情况例外),不予补办、补报,发生费用自理。

2.来客需安排用餐,要由承办接待的部门(人)先在党政办公室进行来客登记,并履行审批手续后,由矿党政办公室派餐,一般接待要在用餐前2小时,大型接待提前半天通知党政办公室。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A.两级公司领导、、地方、•旗县级及以上来矿的重要接待宴请,由矿长签批。

B.•两级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地方各部门负责人来矿联系业务由矿分管领导对口接待。

C.公司系统、地方业务联系单位的部门业务人员来矿,由相应业务科室接待,用餐由分管领导审批。

D.来客接待用餐原则上一律安排在矿内招待,•在外安排须经矿长同意。外出联系业务确需招待时,应事先和主管矿长申请,主管矿长确定标准后,方可外出招待。

3.厂家、设计院、监理院等非系统内的常住(设计、监理现场代表、厂家售后服务代表)日常用餐一律自理,矿方仅提供用餐场所。

4.公司系统内员工一般不宴请。矿内人员调动不得搞迎送宴会,不得以加班等为借口内部吃喝。

5.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接待标准,未经同意,承办接待的人员不得私自提高标准。

6.招待费每半月结算一次,每月形成报表公布。 7.来客接待不备烟,根据需要备置水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