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势而为——周敦颐《通书》第十一讲 冯学成
“天下,势而已矣。势,轻重也,极重不可反。识其重而亟反之,可也。反之,力也。识不早,力不易也。力而不竞,天也;不识不力,人也。天乎?人也,何尤!” (周敦颐《通书·势第二十七章》)
一,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势是对几而言。几,在前面已对此谈论了很多,“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者,几也……几微故幽”。我们要善于识几,商机、战机、杀机、危机等。只有识几,才能够在一定的状态下成为势。势由几而来,君子独善其身是识几,兼济天下是势。
势的力量和影响与几就完全不同了。先秦时期,有法家,有术家,还有势家。法、术、势三位一体,缺一不可。法是法律,是公开的;术,是隐蔽的,策略性的;在法和术之间就是势,它似公开似隐蔽,似有形似无形,可以感觉,但是说不清、道不明。势,有声势、气势、形势等,有着与几不同的影响力。若懂法术而不懂势,那么其懂法术的层次也就不可能高了。
“天下,势而已矣”,短短几字,但其涵义太深、太广。什么叫天下?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整个世界,就叫天下。势而已矣,就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我们如何知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在我们自身之中,有什么不可抗拒的力量在左右我们的工作,左右我们的生活,左右我们的身心。可能大家在这点上并不是很敏感,发现不到,感觉不到。也许身处紧张的局势中,就会有所悟。所以,我们应该要培养对势的敏感性。
“势,轻重也”。我们谈势,要明白势的质和量是什么。质和量并不好论述,周敦颐在
这里用轻和重来比喻。我们很多时候都无法去形象地感觉势的轻重,只有在某种特定环境下,才可以感受到。股市中的牛市、熊市,说穿了还是一个势,也要各人自己去感觉、去把握。居于其位的人就对势非常敏感,不居其位的人,就觉无所谓了。
下一句“极重不可反,识其重而亟反之,可也”。我们看黄河之水天上来,要想其倒流回青藏高原,是不可能的事。形势和水一样,是由上而下的,一泻千里不可阻挡,是很难反回的。“识其重而亟反之,可也”,此句和前句的关系是什么?对势要识其重,若不识,侵犯其锋,就有可能落在刀口上。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上万言书,想积重而反,却因不识其势之重,而落在刀口上。在近代史上有很多积重难反的事。有人不识其重,而想去反,结果被势碾得粉身碎骨,家破人亡。这就是对势的认识不够,智慧不够。
二,天意与人为。
“反之,力也。识不早,力不易也”,要反就必须有力,要有挽狂澜于既倒的力量。没有力量如何去倒转乾坤呢?力反过来了,就是一种势,这是势与势的斗争。但如果你的智慧不能识几,认识不够,就算你有这个力量,要想去扭转乾坤也是不可能的。积重难反,但如果你能识几,认识得早,在其还未成势的时候,或是成了势还没积重的时候,就可以反。识不早,就说明你未见几,没有先见之明,就是有力也不行。识得早,就可以着力,也就可以反。
“力而不竞,天也。”有时即使识得早,见了几,且尽了力,仍未能改变势,那就是天意在起作用了。天的作用是说不清楚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事在人为,无其人就无其事,要成一个事,必须万缘俱足。你在谋的时候不一定能达到这种万缘俱足的状态,我们人总会有认识的盲区,有认识不到的地方,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能按照计划的进程去运行。
以前有位老和尚就说:“福不可享尽,好话不可说尽,势不可使尽”。人算不如天算,人的认识是局限的,爱因斯坦曾说:认识的半径越大,未知的空间就越大。这个未知地带,就是天。运气好,天佑之,就顺;反之,则不顺。当年刘邓大军过淮河时,后面只有几十里地了。在刘邓大军刚刚过河后十几分钟左右,就赶到了河边,正准备过河,山洪暴发,淮河猛涨,就只有望河而叹:此乃天意!中国历史上这样的事例有很多。
“不识不力,人也”,智慧达不到,力量也达不到,不去认识,不出力气,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去动作,想坐享其成,懒惰成性,而势不能反,那就是个人自身的问题了,是个人的责任问题。要谋而后动,谋了不动不行;不谋而动也不行。常言道“善怪怪自己,不善怪怪别人”,作为我们自身,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思维进行规范,提高自己的修为,优化我们的智慧,美化我们的道德,就可以认识势、识别势,甚至去造势、转势。在社会活动中,作为领导,作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或者是个人,都要善于认识势,要善于用势,还要善于成势。势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务实。前面我们就讲过:“务实,胜也;名胜,耻也”。要从实际的角度出发,要老老实实,本本份份地去用势,去成势,不能投机取巧,装神弄鬼,否则不会有好下场。
“天乎?人也,何尤!”究竟是天的力量呢?还是人的力量呢?有这么两句话:“事在人为,休言万般皆是命”,另一句“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这两句都有其道理。实际上作为一个人,要时常自责,要随时鞭策自己。禅宗就经常讲禅门锻炼,禅门警策。儒家也是如此,讲究三省吾身,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迁善改过。这些都是对我们启迪,就是要开发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如果连主观能动性都没有,如何对势有所作为呢?如果连人基本的都做不好,有何以谈天呢?先做好自己该做的,至于天要如何,由它去吧!
王廷相的理势观 彭建渝
理和势是标志客观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必然趋势的哲学范畴,是中国哲学家与兵学家极为关注、经常讨论的一个问题。而作为特殊事物的人类社会发展是否具有客观趋势,是否具有内在规律?对这个问题的探讨,由先秦开始,在中国经历了上千年的时间,其中最重要的突破是王廷相在对“势”进行全面阐发的基础上,将“理”这个范畴引入历史观,使“理”和“势”成为一对哲学范畴,对后人尤其是王夫之“理势合一”的历史观有着直接的启发意义。
宋明时期,随着理学思潮的兴起和发展,王廷相反思宋朝的覆灭和蒙古贵族的入主中原,与宋儒的理学体系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他在与朝内的宦官势力的抗争中屡遭陷害,屡被贬职,这使他在所著中更多地关注了王朝的盛衰、社会的乱治和君子大贤的当政处世之道,因而在历史观领域作了大量精彩的论述。他在柳宗元“重势”历史观的基础上,全面拓宽了对“势”这个范畴的论述。不仅如此,他还最终将“势”与“理”联系起来,看到了势中有理,提出了“理势必至”和“理随势变”的著名论断。但正如他在宇宙观上重气轻理一样,在历史观上他也过多地注重以“势”阐明历史问题,而忽视了对势中之理的详尽阐发。这与他反对宋儒空谈天理而不重实务有关,矫枉过正,我们不应苛求于古人。
王廷相首先继承了柳宗元用“势”解说封建制的作法,肯定了郡县制的必然性、优越性,持历史发展的进步观点,体现积极进取精神。他说:‘儒恶秦郡县,私也。’王子曰:‘势也,非秦也。虽一人之私也,天下之民利之,则天下之公也。秦之蔑不与焉’。”这和柳宗元在《封建论》中所阐述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王廷相在继承了柳宗元对封建制的解说之后,对其它的历史现象也用“势”的观点展开全面论述,从而使“势”这个范畴的特性有了更多的拓展。
(一)日趋之势,不期而至,人所不察。有人认为“世道日文”是“帝王之所尚”的结果。
王廷相予以驳斥,并阐明了势“日趋”的特性。他说:“非然也,势日趋尔。蒉桴土鼓,而金石丝竹作焉;陶匏扫地,而玉瓒崇坛起焉;茅茨土阶,而琼宫瑶台兴焉;此不期而至者也,非日趋之势乎?”他在《慎言·文王篇》中再次强调:“古之乐也朴,今之乐也文;古之乐也淡,今之乐也淫,日趋于变然也”。
气候的寒暑变化也是日趋而成。他在《雅述·上篇》中说:“日有南北之躔,故阴阳有寒暑。然寒而暖,暖而暑,暑而凉,凉而寒,其所由来渐矣,非寒与暑会于一朝也。”为学也应顺乎日趋之势,才能有所成。《慎言·潜心篇》云:“有所得而固存之,日见其充积也;有所闻而固蓄之,日见其畅达也。”
日趋之势,不期而至,人之不察。王廷相于《雅述·下篇》感叹:“嗟乎!天下之变,常出于意料之所不及;天下之势,每重于积习之所不察。”因而,王廷相提出治国也应日趋而成,不可求快于目前。“大人治国,周于智而达于几。视之近若不足,施之远则有余;即之一若不及,参之万则适无均。下士治国,求快于目前,而远则有遗;骋志于一偏,而周则或缺,见小而几迷也。”“仁义礼乐,圣王固世之道也,虽寡近功而有远效,世非自桀纣之恶,犹存也。秦人弃礼义而尚功利,虽速得之,必速失之。”“善继政者因之,故有所损益而民不骇,有所变革而民相信。突然大变,掎契于势而为之者,昧道也,乱道也。”
(二)危乱积势,俟时量己,择而为之。《雅述·下篇》云:“危乱乃积势而然。治不遽乱,渐致之也。期时也,人心为积势夺者多矣。曹氏之于汉,司马氏之于魏,可睹矣。苟会于乱,虽孔、孟其如之何?故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夫危乱有几,预见而能返之,使人心固结而不变,此善致治者也。势已抵于危乱,非素负节义、才足拨乱者不能返。及变而始正人心,儒之迂者乎!”明智之士,审时度势。量己之才,慎而为之。《雅述·下篇》再次强调:“拨乱反正,扶颠持危,非大圣之力不可,下此者当俟时量己”。
王廷相在《雅述·下篇》明确指出危乱积势潜在危害,应防微杜渐,否则尾大不掉。他说:“夫奸宄之兴,不在于末流势不可为之日,而在于势已形见,上下因循,不以为异之际;国家危乱之祸,不成于尾大不掉,无所措手之时,而成于机事萌动,苟且目前,眇不知远大之图之始。”
危乱积势的特点对当政者提出了要求。“宰辅须要识道晓事,烛治乱安危之机,具斡旋通变之才者,方有济救匡益之功。“具斡旋通变之才”有三方面要求:智、仁、勇。“拯救衰弊之机,日见乎事,惟智者明之,仁者体之,勇者行之。不智则暗而不达,不仁则无闵忧之心,不勇则懦而无气,机虽日发乎前,不过悠悠坐视而已,此国事所以日不可为也。”“具斡旋通变之才,尚需俟时。”《慎言.作圣篇》云:“能有为者,才也;权自由者,位也;事会几者,时也;三者失其一,皆不能以有为,故圣人得位而犹俟时。”
王廷相运用他的“危乱积势”观点,针对当时明王朝的宫廷,边备废弛的严峻形势,指出:“今国家大可忧者有二,及今时犹可为,久则人心不易改,事势不易回,用力多而成功难矣。何也?今之所急者,莫急于宗室繁衍而禄粮不足以给,莫急于边备废弛而士卒日以骄悍。二者,其不可为之势已形兆矣。幸纪纲未坏,当事之臣犹得以藉手,若能达于事机,处置适宜,足以服其心而顺其事,则宗室可安,边防可固,人心复古,如反掌耳。不然,日益不为,势积变成,岂不大可忧乎?”他愤怒指斥“悠悠坐视”危乱积势的当事之臣:“今也,寇至而始整兵,兵举而始集饷,何异临渴掘井?”王廷相为消弥危乱积势,提出:“崇节俭,禁侈逾,为天下养财;敦教化,尚气节,为天下养义;谨关塞,择将才,为天下养兵。”
(三)时变势殊,法不可守,圣人求变。
有人墨守成规,谓先王之法不可变。王廷相则认为圣人亦欲法常相守,然“常则弊”。他说:“立法者,圣人也。法久必敝,势也。使圣人在,亦必救而更张之,非救法也,所以救社稷也。执先王成宪,谓不可改,且以恐人者,乱道也,奸人也。由夫斯人之徒也,其如社稷何?”他认为,
宋神宗、荆公之变法,后世议之不实,原因在于:“彼以财利言,非救弊也。变之迫,非以渐也。”因而,非变法不可,盖于变处、变途应斟酌矣。
时变势殊,法不可守,圣人求变,王廷相以此斥责了因循守旧者。《慎言·君子篇》云:“迂儒强执,不识古今之宜;鄙儒依阿,不顾国家之计,俗儒浅陋,不达治忽之机,皆不堪委任。”《慎言·御民篇》又云:“故执古者失于时宜,徇俗者蔽于因陋,守法者惮于更革,举不足以论机也。”因循守旧者是不合时宜的。有人狡辩说,法无不弊,变亦弊。王廷相驳斥道:“然可坐视哉?权其利害多寡,变其太甚可也。”王廷相认为变法的要诀是:“渐。春不见其生而日长,秋不见其杀而日枯,渐之义也至哉!”
(四)势不可返,随寓而安,修志俟时。
孟子的仁政为什么不能行于战国?王廷相认为,这非“齐梁之君之罪,”而是由战国所处的“不可返之势”决定的。他论证说:“天下有不可返之势,故有不可为之时。……当是时,秦为富强之国,其民勇于战斗,视山东之国,不啻什之二矣。六国之合从,亦岂其势之得已哉?攻己国也,不得不以兵应之;攻与国也,不得不以兵应之。秦人一出,而六国之人皆动。当是时也,民免于死亡困苦,不可得矣。虽有圣王不忍之心,仁义之政,安可从而施之?故曰势之不可为也。”王廷相在《雅述·上篇》引用孔子的感叹,描述了这种“势不可返”的特点。他说:“子在川上,见水之逝,昼夜不息,乃发为叹,意岂独在水哉?天道人事物理,往而不返,流而不息,皆在其中,不过因水以发端耳。”
王廷相认为,身处乱国,当以保身为重,不可逆势而动。他在《雅述·上篇》说:“古圣智之人,虽任其道而行,亦酌乎时措之宜,盖明哲自处,保身为重耳。是故仲尼居乱国而无虞,箕子遭恶主而获免。后人不量时势而进,卒至以身当祸,虽徼赫赫之名,终失大雅之度矣。”《慎言·文王篇》则直言之:“势有所轧,时不可为也。时不我与,为之何益?”他在《慎言·小宗篇》中总
结道“:是故君子修志俟时,而无意无必焉。强以趋时,不契于几,不见道者之常尔,如时义何哉?功不足言,而志已顿刃矣。是故‘上不怨天,下不尤人’。”
王廷相以“势不可返”的观点,斥责了背时而作的迂儒慕古者。《慎言·保傅篇》云:“圣人不作无益,顺其治而缘人之情,求归于治而已矣。必言可井者,迂儒之慕古也。势终不能,徒生扰攘尔。”井田制只能是明日黄花,宜于古而不宜于今。他又说:“执今之文,而欲天下之民乐生,是执火而求凉也,得乎哉?”他在《慎言·御民篇》总结道:“天下之势,变而不可返之道也,先王之治迹顾可返之哉?故圣人守道以御时,因势以求治。”势不可返,修志俟时,因势求治,不谬矣。
(五)势虽无心,道德习俗,由此滋生。
天无心,势亦无心。《慎言·五行篇》云:“天地之生物,势不得不然也,天何心哉?强食弱,大贼小,智残愚,物之势不得不然也,天又何心哉?世儒曰天地生物为人耳,嗟乎!斯其昧也已。”天无心为善恶,势之本意即“不得不然”,势亦无心。
势虽无心,臣之贪廉,人心道德,由此滋生。《慎言·保傅篇》云:“清明之朝,其臣多廉;浊乱之朝,其臣多贪,势使然也。”《雅述·下篇》揭示无心之势,借助利益驱动,官法懈怠使人心移。他说:“利之所在,奸必趋之,官法漫涣,弊乃日滋耳。”
势虽无心,性情脾气,社会习俗,由此滋生,王廷相认为,北方少数民族所以“难治”,西南少数民族所以“安顺”,均由“势”所致。《慎言·保傅篇》云:“北虏之难治,势也。不植五谷,必畜牛羊,畜牛羊必就水草,是无恒居可依也。人不咸有畜,其贫者以射猎治生,是艺骑所由精也。无恒居,则不惮于转徙;艺骑精,故易于为窃;食不足以养,故易于轻生,故曰势也。西南诸夷,碉砦为居;西域诸国,城廓土著,非要功于夷,则终世安顺,亦势也。”圣人对北方难治之少数民
族,必因势利导,“治其城郭,修其生理,使其各有定所可依,定业可恋,久而安,安而成俗,自无转徙窃发之患矣。”
在历史观上,与大量的有关“势”的论述相比,王廷相对“理”阐发则稍嫌薄弱,这与他在宇宙观上“重气轻理”以抗宋儒“侈谈天理”的理论倾向是一致的。而且,王廷相在整个著作中,对“理”的论述偏重于“理”与“气”的对举,而“理”与“势”相结合的论述则相对较少。这儿先简要介绍王廷相在理气关系上所持观点。
王廷相从他的“元气之上无物”的宇宙观出发,在理气何者为本的问题上,提出了“气为理之本,理乃气之载”的著名论点;在理气何为生者的问题上,他认为:“理根于气,不能独存也”。王廷相针对程朱学派“理一分殊”观点,驳斥道:“天地之间,一气生生,而常而变,万有不齐,故气一则理一,气万则理万。世儒专言理一而遗万,偏矣。天有天之理,地有地之理,各个差别。”既然理不离气,气构成万物又各有变化,则不同之物应有不同物之理,故“气万则理万”。理随气而变,随物而迁,无万世不变之理,这与下文即将谈及的历史观上他的理随势变思想,是完全吻合的。
柳宗元用“势”说明封建制的起源及郡县制的取代,认识到了人类社会的产生和政治制度的变化,皆由历史发展必然趋势决定,但并未看到必然趋势中所蕴含的规律性。王廷相用“势”考察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宇宙观上在批判理学的过程中又发现理在气中、理随气变,故最终断言“势”中有“理”,历史必然趋势中含有客观规律。王廷相将“理”引入历史观是完全合乎自身逻辑的。
理在势中,治乱相间,理势必至。《雅述·上篇》说:“民苦思乱,乱久思治,治则思休,乃理势必至之期也。汉惠、高后之际,奚有先王经国之谋以施诸世?而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直以海内脱战争之苦,遂生养之计,故上下乐于休静耳。”汉惠、高后能够做到无为而治,乃由于大乱之
后民欲休养生息,所以奚有谋而天下晏然,大乱之后必有大治,这不仅是势之必然,而且蕴含一定的规律性。故曰“理势必至”。
理随势变,古今相异,因时致宜。“儒者曰:‘天地间万形皆有敝,惟理独不朽’,此殆类痴言也。理无形质,安得而朽?以其情实论之,揖让之后为篡夺;井田坏而阡陌成,封建罢而郡县设。行于前者不能行于后者,宜于古者不能宜于今,理因时致宜,逝者皆刍狗矣,不亦朽敝乎哉?”“无悬空之理”,理存在事物之中,时代变迁了,事物发展了,历史前进了,理亦随历史趋势之变而变,无万古不朽之理,变化之“理”的法则是“因时致宜”。
“理势必致”和“理因时致宜”这二个重要命题,使中国哲学在历史观上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但王廷相重势轻理的偏向使他最终没能全面揭示“理”与“势”之间的关系。这一理论课题是由清初的王夫之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