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答辩状通用版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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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XX公司住宅地: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方式:被答辩人:XX公司住址:住宅地: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方式:风险提醒: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第二是弄清晰受理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当注重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显然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一、在送货单上收货签章的并非答辩人,答辩人没有与被答辩人发生买卖关系,因而答辩人无需支付其货款。按照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在送货单上收货人签名一栏上签名分离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人,经查,答辩人公司内并无与其同名的员工;而且在公司盖章一栏上盖的是一枚方形的XXXXXXXXXXXXXXXX厂收货章,而答辩人公司的收货章向来都是圆形的,答辩人从未启用过方形的收货章,因此答辩人并没有收到过被答辩人的货物,依法不需要支付货款。
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按照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被答辩人并不彻低具备诉讼的主体资历,且其起诉的数额有错误。
(一)被答辩人提供的送货单有很大一部分(共计XXXXXXXXXXXXXXXX元)并非归其全部,而是一个叫做XX公司的企业,经查询XXXXXX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故该部分货物的权利义务的担当主体应当是在送货单上签名的实际送货人而非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并非该部分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辩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该部分送货单起诉答辩人的权利,答辩人不需向被答辩人支付该部分货款。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显示,被答辩人送货单上的分量与收货人实际收到的分量是有差别的(双方在送货单上对实际收到货物举行了标注),因此计算货物的金额应当以收货人实际收到的货物的分量来计算(后附表)而非被答辩人所主见的送货分量,所以被答辩人主见的数额是错误的。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货单,而是热处理单据(数额共计XXXXXXXXXX元),这部分单据是由于答辩人将钢材送到被答辩人处举行加工而产生的,属于加工承揽的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被答辩人在买卖合同案件中哀求答辩人支付加工承揽的费用于法无据,答辩人无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该部分费用。由此可见,被答辩人哀求的总金额XXXXXXXXXXXXXX元,应该减去属于XXXXXXXXXXXX公司的送货单货款XXXXXXXXXXXXXXXXXX元,还应减去热处理的加工费用XXXXXXXXXXXXXX元及实际送货的差额。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并无与被答辩人发生过交易。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按照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一部分货物不
属于被答辩人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依法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除去以上两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人民答辩人: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风险提醒: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该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讲述的事实和理由举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实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殊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该注重如何承认、如何反对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按照事实与法律,现答辩如下:风险提醒: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见负有举证责任。 注重,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照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实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需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领主动。 附:答辩书副本XXXXXXXXXX份;证据材料XXXXXXXXXXXX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