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公告二 共 4 页
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0-03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止目前,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建设,本公司持有其94%股权)对鹏泰投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584,965.06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6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09年7月15日的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大股东鹏泰投资借款议案。
截止目前,该笔借款本金余额为10,584,965.06元。为项目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关村建设继续向鹏泰投资借款。上述借款期限为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借款起息日2010年7月1日,利息以实际借款额乘以约定年利率6.10%计算。《借款合同》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鹏泰投资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一)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取得公司全体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1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鹏泰投资派出董事刘冰洋、黄秀虹、邹晓春、周宁为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已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鹏泰投资派出监事吴发强、李海燕为关联监事均已回避表决。
1
关联交易公告二 共 4 页
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为691,078,440.74元,本公司及中关村建设从鹏泰投资借款利息合计未超过3,000万元且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但鉴于此项交易属于与第一大股东鹏泰投资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时,鹏泰投资作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事先审核通过,提交公司本次会议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5日 注册号:110000002715214
住所: 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410室-411
法定代表人:黄秀虹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鹏泰投资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2.75%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向鹏泰投资继续借款人民币10,584,965.06元,约定年利率6.10%。
四、交易的定价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合行业同类业务实际情况,利率为6.10%。
2
关联交易公告二 共 4 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10,584,965.06元; 2、借款用途:用于项目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一年(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4、借款利率:6.10%;
5、借款起息日:2010年7月1日起计息。
6、还款计划:在借款到期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中关村建设向鹏泰投资借款一年期利息为5,682.87元。
关联交易公告一、二所涉及的利息合计22,361,780.51元。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获得的流动资金将用于项目投入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加快工程进度,缓解资金压力。本次借款无须公司以资产或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
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融资拓展主业,借款利率确定公允合理,对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风险。
八、201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2,361,780.51元。
关联方名称
重庆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方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公司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
小计
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交易类别提供劳务 (详见公告2010-010) 借款 借款
2171.6097.56828715236.178051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13000.000000
九、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事先审核通过。
董事认为: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从鹏泰投资借款,借款利率确定公允合理,有利于补充项目投入和流动资金,符合全体
3
关联交易公告二 共 4 页
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本次借款时,关联董事刘冰洋、黄秀虹、邹晓春、周宁均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六月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