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位: 伤害部位:
根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分类目录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确认, 同志停工留薪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职工签收: 时间:
此通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