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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解机制 推动和谐拆迁

来源:纷纭教育
优化调解机制 推动和谐拆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问题日益增多,“拆迁”二字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人们生活中。尤其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野蛮拆迁”、“暴力抗拆”、“钉子户”等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不停地撞击着公众的神经,拆迁矛盾已成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中一个突出问题。2011年1月21日,正式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迁。如何实现“和谐拆迁”?我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调节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一、建立贯穿拆迁始终的矛盾调处工作机制

把拆迁调解作为化解拆迁矛盾的主要手段,制订调解工作制度,落实调解场所,配备调解工作人员,积极推进全程调解的拆迁调解工作机制。在拆迁过程中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利益诉求,做好拆迁宣传,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实施方案。拆迁工作开始后,主动深入到拆迁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效的化解拆迁矛盾。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在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后,依法做好行政裁决相关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调查,钝化矛盾,力争使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减少做出行政裁决和司法强拆量,避免激化矛盾。在行政裁决和司法强制拆迁决定做出后,积极疏导,预防过激行为发生。

二、加强拆迁矛盾调解的工作队伍建设

拆迁工作说到底是人与人之间的工作,将人的工作做通了,拆迁工作也就好做了。但是面对层次有高有低,性格千差万别的被拆迁对象,拆迁一线的工作人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因此,拆迁管理部门要做好拆迁矛盾调解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巧。一是健全调解队伍。设立房屋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涉及房屋拆迁方面的纠纷调解,合理分工,做好各自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矛盾调解工作。同时,抓好拆迁一线矛盾调解队伍建设,在拆迁现场设立信访接待室,安排善于做群众工作、有法律知识基础、业务专长和协调组织能力的同志作为信访接待员,负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以及众多人员稳控等工作。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省市的专家学者授课,采取以会代训、交流学习等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对调解员队伍进行培训,重点培训拆迁业务知识、调解技巧等,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是实现和谐拆迁的重要前提。要做到公平、公正,就必须坚持、程序、过程公开,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以往有些地方为了避免被拆迁对象之间相互攀比,对补偿协议采取信息封闭的策略。这种方法的效果并不理想,信息流通及攀比很难遏阻。其实,无论补偿数额多少,将基本的、平等的补偿以及在特殊正当需求基础上的额外补偿悉数公开,既能减少无理由的攀比,也可防止过分迁就权利人不正当的诉求。在拆迁工作中应该始终做到执行前后一致、

同等情况对待一致、承诺与兑现一致,消除群众的疑虑;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并在拆迁现场设立举报箱;加大监督力度,邀请、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群众代表现场参与监督,将搬迁顺序、搬迁进度、选房结果等情况第一时间公示。

以上是笔者个人对和谐拆迁工作的看法,提出几点不成熟的意见,请领导批评指正!

袁正清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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