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适用个人)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商议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托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 号,建造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 现金 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托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乐观帮助。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担当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担当。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终于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
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所有担当。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终于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所有担当。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等不行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担当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商定条款中,若商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商定条款为主,商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商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 证号: 身份 证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