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管理制度
信访管理制度 一、信访事项受理
l、对于一切行车人和人民群众的来信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应统一编号,按规定进行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2、对随信寄来的领导批示或其它物件,应登记注册,并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便核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3、对于一切行车人和人民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耐心询问,认真作好记录,并请来访人阅看记录确认后签名,对来访问题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4、对信访处理结果、回复情况等应进行登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5、由站长、值班站长轮流值班接待信访,由团支部负责安排。
6、站领导要坚持值班、带头执行信访制度,认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认真解决信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阅批
l、对于一切行车人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由承办信访工作的人员提出拟办意见报信访负责人审签.重要信访要及时报送上级领导阅批.
2、处理信访事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重大信访件和信访中反映的急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研究处理。
三、信访办理、督办
1、信访承办人员在办理信访件时,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一般信访件一天内办理完毕,重大信访件不得超过三天,信访件办理完毕,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附有关材料说明。对不能及时办理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2、对上级部门和地方相关单位交办、协办的重大信访件,应站长办理。
3、承办信访件,必须做到及时受理、调查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4、对不属本部门责职范围内处理解决的信访件,应做好解释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联系,移送有关材料,由有关部门办理。
5、对交给相关部门办理的信访件,应及时协调沟通解决和反馈。
四、信访回复##
l、对受理司乘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除匿名信、重复信和含糊不清的信件外,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原则上都要把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给来信来访人复信或直接回访。
2、复信、回访要掌握,讲究策略,保守机密,有针对性地做好疏通、引导和解释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已作恰当处理,而信访人员思想不通的,应作重点回访对象。
4、受理来信来访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复信,特殊情况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理的,也应复信或回访说明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
五、信息反馈
l、应定期召集信访分析会,分析情况,全面掌握与本单位工作职责有关的信访信息。
2、信访件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要及时报送上级领导。
3、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可以选择作为专题调研社情信息,促使问题的解决。
六、信访档案管理
l、信访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信访件材料,每年都要进行清理登记,立卷归档.
2、做好信访档案的保密工作.
3、对信访反映的人和事,要按照有关规定遵章守纪,保守机密。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