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那么
1.1 任务目的
树立健全应对突发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转机制,规范和指点应急处置任务,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严重食品平安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任务,最大地增加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危害,保证群众身体安康与生命平安,维护正常的社会次第。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应急条例»、«国度突发公同事情总体应急预案»、«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平安事故的性质、危害水平和触及范围,将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分为特别严重食品平安事故〔Ⅰ级〕、严重食品平安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平安事故〔Ⅲ级〕和普通食品平安事故〔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在餐饮、食堂消费等环节中发作食源性疾患,形成社会群众少量病亡或许能够对人体
安康构成潜在的严重危害,并形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重食品平安事故适用本预案。
1.5 任务原那么
依照〝全国一致指导、担任、部门指点协调、各方结合举动〞的食品平安任务原那么,依据食品平安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水平,对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依照本预案规则,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增强日常监测,及时剖析、评价和预警。对能够引发的严重食品平安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迷信技术,充沛发扬专家作用,实行迷信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任务,确保应急预案的迷信性、威望性和可操作性。对严重食品平安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厉控制事故开展,有效展开应急救援任务,做好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善后处置及整改督查任务。
2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2.1 成立餐饮食堂消费环节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
武功县餐饮、食堂消费环节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武功县副刘敏同志任指挥长,武功县民办公室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县卫生局任副指挥长,县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农林局、畜牧局等部门主要担任人为成员。
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后,担任对全县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任务的一致指导和指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由杨智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2专家咨询委员会
武功县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树立严重食品平安事故专家库,在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严重食品平安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应急任务提出咨询和建议,停止技术指点。专家库由卫生局、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疾病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树立一致的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增强食品平安信息管理和综合应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完成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树立疏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构成一致、迷信的食品平安信息评价和预警目的体系,及时研讨剖析食品平安情势,对食品平安效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处置。设立全县一致的揭发 37291699,增强对监测任务的管理和监视,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增强日常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增强对重点种类、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食品平安日常监管;树立健全严重食品平安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剖析对群众安康的危害水平、能够的开展趋向,及时作出预警,并保证系统的有效运转。
3.2.2 树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群众安康形成或许能够形成严重损害的严重食品平安事故;
b.触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许出现死亡病例的严重食品平安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严重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外向武功县餐饮、食堂消费环节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有蔓延趋向的还应向下级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增强预警预防任务。
b.依据严重食品平安事故风险源监控信息,对能够引发的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触及港、澳、台地域人员或许本国公民,或许事故能够影响到境外,应及时反映经过下级有关部门向、澳门、地域有关机构或许有关国度通报。
3.2.3 树立揭发制度
任何单位和团体有权向有关部门揭发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实行或许不按规则实行食品平安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3.2.4 应急预备和预防
及时对能够招致严重食品平安事故信息停止剖析,依照应急预案的顺序及时研讨确定
应对措施。
接到能够招致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信息后,应亲密关注事态开展,并依照预案做好应急预备和预防任务;事态严重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预备任务。做好能够引发严重食品平安事故信息的剖析、预警任务。
3.3 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树立、健全严重食品平安事故报告系统。
县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应当依照严重食品平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则,自动监测,按规则报告。
3.3.1 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发现〕单位报告
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刻报告单位担任人,单位担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刻向县、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3.3.2 报告范围
〔1〕对群众安康形成或许能够形成严重损害的严重食品平安事故;
〔2〕触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许出现死亡病例的严重食品平安事故。
3.3.3 下级向下级报告
县和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严重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刻向下级和下级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
3.3.4 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以及与食品平安有关的单位;
〔3〕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发现〕单位;
〔4〕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3.5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任务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任务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团体对严重食品平安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许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 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作后,县餐饮、食堂消费环节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知悉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依据事故处置的进程或许下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置完毕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 初次报告
应尽能够报告事故发作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水平、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络方式、事故发作缘由的初步判别、事故发作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状况等,如有能够应当报告事故的简明经过。
3.3.8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作的状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状况停止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开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缘由等。
3.3.9 总结报告
包括严重食品平安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置任务停止总结,剖析事故缘由和影响要素,提出今后对相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照应
4.1 分级照应
Ⅰ、Ⅱ、Ⅲ级应急照应区分由国度或省、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严重食物中毒的应急照应与处置按«国度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应急预案»实施。县依照
相应的预案养精蓄锐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任务停顿状况。
4.2普通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照应〔Ⅳ级〕
普通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后,县担任组织有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任务。县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刻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价,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开展;并按规则将事故发作开展及事态控制状况向县报告,提出能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将事故状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4.3 照应的晋级与升级
当严重食品平安事故随时间开展进一步减轻,食品平安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展的趋向,状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响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弭,并不会进一步分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响级别或许撤销预警。
4.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托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气。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后,发作事故的单位应当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好转的状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沛思索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 照应终结
严重食品平安事故隐患或相关风险要素消弭后,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停止剖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照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同意宣布应急照应完毕。
5 前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县担任组织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善后处置任务,包括人员安排、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搜集、清算与处置等事项。尽快消弭事故影响,妥善安排和慰劳受益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次第,保证社会动摇。
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后,保险机构及时展开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任务。
形成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对受益人给予赔偿。
5.2 责任清查
对在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进程中,有玩忽职守、尽职、尽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清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 总结报告
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善后处置任务完毕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剖析应急救援阅历经验,提出改良应急救援任务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 应急保证
6.1 信息保证
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树立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发作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平安事故信息。
6.2 医疗保证
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形成人员损伤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任务应当立刻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刻赶赴现场,展开医疗救治任务。
6.3 人员保证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担任组织食品平安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与事故处置 。
6.4 技术保证
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技术鉴定任务必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当。当发作严重食品平安事故时,受严重食品平安事故指挥部或许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刻采集样本,按有关规范要务实施检测,为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定性提供迷信依据。
6.5 物资保证
县应当保证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设备和物资,保证应急物资储藏,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6.6 演习演练
依照〝一致规划、分类实施、分级担任、突出重点、顺应需求〞的原那么,采取活期和不活期相结合方式,组织展开突发严重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自身特点,活期或不活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6.7 宣教培训
食品药品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增强对广阔消费者停止食品平安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看法,正确引导消费。
7 附那么
7.1 名词术语
食品平安:是指食品中不应包括有能够损害或要挟人体安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平安要素,不可招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发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安康的隐患。
食品平安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平安、食质量量平安、食品卫生平安。本预案触及到的食品平安主要是指食质量量卫生平安。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要素经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能够发作较高水平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