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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发展模型研究_兼论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取向

来源:纷纭教育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8年第2期

意识形态发展模型研究

)))兼论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取向

韩 源

[摘 要] 意识形态发展的模型是对意识形态动态发展系统的度理论描述:当意识形态在表现形式上从最初的

观念意识形态开始,进一步获得制度意识形态、社会心理意识形态的三重身份,在主体发展上从民间意识形态发展为政党意识形态进而拓展为国家意识形态,在内部结构上实现从价值理想、理论学说、主张三要素的合一向分离的转型时,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动态系统发展就达到了成熟的完成形态。这三个维度构成了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三个战略取向。

[关键词] 意识形态发展模型 中国主导意识形态 知识社会学 对于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发展与建设的研究,现有文献绝大部分都是集中在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自身内容与观点的丰富和发展上。但是仅从理论体系自身内容完善的角度,最终并不能自然地解决如何维护与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地位、如何发挥马克思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最大效用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跳出具体内容本身,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和考察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运行规律,进而探讨和寻求有利于其巩固,并发挥其最大效用的发展模式,推动意识形态建设。本文试图沿这一思路建构一个意识形态的立体发展模型,并根据这一模型对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做出战略性思考。首先探究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论述中,意识形态作为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意识的一个方面,是社会结构中的一个基本环节。一定生产力条件下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的性质,而意识形态则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但是经济基础具体以何种方式决定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又是通过怎样的机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则没有明确。普列汉诺夫最先引入社会心理范畴弥补了这一理论缺陷,然而普列汉诺夫仍然没有解答在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制度与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的作用机¹

制。葛兰西的/文化霸权0理论和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0学说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意识形态的制度化存在形式,º

而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系统论述了意识形态的制度性功能,一、意识形态发展模型要素的确定

意识形态发展的模型是对意识形态动态发展系统的度理论描述。意识形态系统的发展主要是在其表现形式、主体状况(即/谁的意识形态0)、内部结构三个维度上展开,而决定意识形态系统状况更具体的要素也应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并且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揭示了意识形态与经济发展的细腻的作用机制。随着对意识形态与社会结构的其他方面相互作用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意识形态首先作为观念形态而存在,当它与社会结构的其他方面相互作用时,取得社会心理或社会制度的存在形式,因此可认为意识形态就其表现形式来说分为观念化的意识形态、制度化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心理化的意识形态三种形式。)185)#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8年第2期

其次再考察意识形态的主体问题。意识形态作为特定阶级或集团利益的反映,总是存在/谁的意识形态0这一问题。利益指向是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不同意识形态对应不同的利益集团,因而具有不同的主体,这是区分形形色色名目繁多的意识形态的关键所在。本质不同的意识形态,其主体间具有不可兼容性,例如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与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然而对于某种给定的意识形态在其作为社会结构的一个环节运动发展的不同阶段,意识形态的主体也有所不同,但这种不同发展阶段的主体间却具有兼容性,因为这实际上是一个主体范围的扩展过程。意识形态是根植于特定利益背景的社会意识,意识形态主体也就是其背后的利益主体,根据给定的意识形态所代表的利益主体从明晰到广泛性扩展的进程,可以将现代国家中不同发展阶段的意识形态按不同主体划分为社会(民间)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最后分析意识形态的内部结构。意识形态的内部结构是复合的和的,考虑到本文旨在分析意识形态的发展,因此可从制约和影响意识形态运行与发展的内在因素角度来分析。首先,作为一种特殊的观念形态,意识形态是基于特定的利益背景而通过认知、解释、判断进而构想对社会存在做出的反映,经过职业思想家或政治领袖进一步或多或少地系统化和理论化后,这种反映往往以观念的形式表现为在维护的基础上完善现实社会,或者是在批判的基础上重构未来社会。为此,可将意识形态的内部结构划分为价值理想、理论学说、主张三个层次。在这三要素中,根植于特定利益的价值理想是意识形态的灵魂和核心,理论学说与主张最终都是为价值理想服务的。因此,对意识形态立体发展模型三个维度的要素可作如下归纳:意识形态的

表现形式观念化的意识形态制度化的意识形态社会心理化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的主体形式社会(民间)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的内部结构价值理想理论学说主张

二、意识形态发展模型各要素

的相互关系及运行轨迹分析

在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维度上,意识形态在不同的条件下取得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意识形态最初的表现形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萌芽于人们对特定经济基础奠定的现实世界的心理反应,然后经由政治领袖或职业思想家对社会心理进行理性与思辨的加工、升华而取得观念形式;另一种情况是职业思想家遵循知识体系自身积累、继承与创新的过程,加上不可超越的/政治无»

意识0的过滤而直接形成的理论形式。取得理论形式后,观念化的意识形态才作为意识形态演化的起点而表现出来。观念化意识形态中只有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才具有/制度化0的机会,而意识形态只有/制度化0后才能进一步发挥其效用。作为观念的意识形态最初只是被职业思想家或政治精英掌握,而其效用的发挥有赖于进一步将这种/观念形态0融入整个社会的运转机制中,所以推进观念意识形态的制度化进程就成为执政者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心理化意识形态的获得以制度化意识形态的确立为前提,但制度化意识形态并不能自动地实现意识形态的社会心理化,这其中有巨大的策略空间。观念意识形态是制度意识形态的/设计图0,制度意识形态是社会心理意识形态的/交换机0,而社会心理意识形态则是行为实施的/驱动器0。意识形态从观念形式扩展为制度形式进而社会心理形式,同时具有观念、制度与心理的三重身份,这才完成了意识形态在表现形式维度上的一个运动周期,意识形态才取得稳定有效的成熟形态。在意识形态的主体发展维度上,意识形态最初只是萌芽于/民间0的思想观念,这时意识形态的主体一般是通过具有特定利益背景的职业思想家、知识分子、民间组织等作为/代言人0出现。这一层次的意识形态具有自发性和主体的不确定性,它往往表现为界限并不十分明确的社会群体意识,在政治地位上也尚未获得合法性认可或合法性保障,这一阶段我们可称为社会的(或民间的)意识形态。这种社会的(或民间的)利益的进一步实现,首先有赖于利益主体界限的明确)186)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意识形态发展模型研究

化,即需要一种专门的组织将特定的利益群体整合在一起,而这种专门的组织在现代国家中就是政党。政党的形成使得意识形态有了明确的利益载体,实现了意识形态主体由社会(或民间)向政党的转化。政党意识形态的形成,完成了意识形态主体发展的第一次飞跃。政党的直接政治目的就是执政,因此其意识形态也围绕着争取执政而建设。这一时期的特定政党的意识形态与其他意识形态往往具有泾渭分明的界限划分,阶级或集团利益分析成为最重要的思维范式,社会批判成为意识形态主要的理论任务,批判性是其根本特征。政党执政后,其意识形态也就居于统治地位,意识形态效用实现的方向与条件也与执政前有很大不同。是否认识到这种转变,并依据这种转变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是意识形态能否获得稳定地位并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的关键。执政党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建设0来实现其利益,并不断以建设的成效来维护其执政的合法性。执政党对社会资源的调动与运作以最大程度的整合为特征,因此,构建更具有广泛性和兼容性的意识形态,扩展意识形态的主体,就成为执政党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任务,而这种意识形态主体的发展就是意识形态的国家化,即国家意识形态建设。意识形态主体要获得比政党或政党代表的阶级与集团利益更为广泛的形式,就只能从作为国际关系主体的/民族国家0角度实现利益主体的扩充,这时的国家利益更多地与民族利益相通,而与统治阶级和政党利益有了区别。执政党利益与这一意义上的国家利益的一致性程度直接决定其统治地位的合法程度,因此执政党意识形态在多大程度上国家化也就对应多大程度的合法性。民族国家(而非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政权国家0)具有最大限度的利益整合空间,政党意识形态只有实现在民族国家层次上的广泛性扩充与兼容性发展,从以阶级斗争、暴力、专政等体现阶级与集团身份为重心的意识形态,向以爱国主义、社会公正、民主政治、、以人为本等等体现民族国家身份为重心的意识形态转型,才能真正实现由政党意识形态向国家意识形态的飞跃,也才达到了意识形态在主体发展维度上的成熟形态。意识形态在这种发展中不断增长其效用,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因此,意识形态主体实现由政党向国家的发展是执政党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取向。值得强调的是,本文论及的/政党意识形态0并不是特指属于某一政党的意识形态,而是指意识形态主体发展的一个层次。/政党意识形态0与/国家意识形态0的区别不在于政党是否执政,而在于其主体是否实现了民族国家层次的拓展。在意识形态的结构发展维度上,意识形态是一个多层次复合的思想观念系统,所有与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内在关联的思想观念都具有意识形态性,但并非一切这类思想观念直接就是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的思想观念必须同时具有价值理想、理论学说、主张三个层次。因此对于众多最先以理论学说形式出现的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大部分领域,尽管不可完全剥离其意识形态性,但也只有从理论学说中生长出明晰的价值理想和主张后,才直接作为意识形态而存在,这可称为理论学说的意识形态化过程。所以,意识形态结构的发展并不是指其内部三个要素的形成过程,而是指这三个要素关系的转变过程,三个要素的形成只是意识形态结构发展的起点。三、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取向

与其说本文意在建构一个意识形态发展的立体模型,不如说是试图揭示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社会意识系统所固有的多向性发展规律,并希望通过对这种规律的揭示深化对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认识。按照本文建构的意识形态立体发展模型,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应重视以下三个方面的战略取向。1.构建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同时作为观念、制度和心理的三重身份。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就其表现形式来说,最先是作为观念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出现的。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及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政权的保护和推动下确立了主导地位,并开始了制度化进程。迄今为止,制度化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已是完成形态,但却远非完善形态,这其中还有很多/改建0、/重建0的空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与政治生活都发生了深刻变革。传统的以僵化的学校教育、高度/一律0的传媒、层层渗透的党团组织为主要载体的马克)187)#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8年第2期

思主义教化机制日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与开放条件的需要,制度化马克思主义运行机制亟待转变,改革与/重建0制度化马克思主义应成为当前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环节。无论是观念层次的创新还是制度层次的完善,其最终效用都是通过导引人的行为来实现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真正扎根的关键是在社会心理层面上构建马克思主义性质的/国民性0。只有使得马克思主义的观念形式、制度形式、社会心理形式交互重叠,相互贯通,三重身份协调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才能在效用的最大限度发挥中根深蒂固。2.推动中国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家化,构建现代意义的国家意识形态。根据本文的分析模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社会(或民间)意识形态向政党意识形态演化是在中国党成立后,这一阶段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从界限并不十分明确的模糊状态,向有着泾渭分明的阶级与集团界限的明晰状态转变。这一转变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内在结构三个层次)))即价值理想、理论学说、主张的政党化,以及基于政党利益的社会意识范畴)))如阶级、、政权、纪律等的马克思主义化的双向建构。中国党从夺权到执政使得作为政党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获得统治地位,但政党意识形态不会因其地位的改变而直接转化为国家意识形态,因此实现政党意识形态向国家意识形态的进化是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政党意识形态的国家化也是一种双向建构。具体地说,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理论学说、主张应围绕中国的现代化、提高综合国力、富民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之,围绕中国的国家利益而进行/国家层次0的建构;另一方面应确立马克思主义性质的如爱国主义、民族振兴、社会公正、社会秩序、民主自由、、法制等等观念在主导意识形态中的突出地位。意识形态的国家化能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同时也为执政党谋求最为广泛和坚实的合法性基础,使意识形态获得最稳定的地位,其效用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此,当前的主导意识形态建设应立足于遵循意识形态发展规律,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国家化的有益经验,积极主动地推进意识形态的国家化。3.实现中国主导意识形态结构的现代转型。在/传统的0意识形态结构中,意识形态三要素价值理想、理论学说、主张处于合一状态。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这种/合一0状态使得整个意识形态体系变得集中化、单一化、僵硬化,同时表现出教条性、排他性、封闭性。这种/刚性0结构使得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主张及具体的理论观点一旦因历史条件变化而与实践相冲突时,这种冲突就容易扩展到意识形态的整个体系,因而与理论都难以做出必要的调整和创新。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一开始之所以遭遇到巨大的思想阻力,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主导意识形态的这种/刚性0结构。实现中国主导意识形态结构的现代转型就是要让价值理想、理论学说和主张各归其位,实现意识形态三要素的合理分离,在相对的发展中实现动态的统一。而要实现主导意识形态的这种结构转型,首先要提炼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最本质、可以凝结为最高理念和终极价值的东西。这些/最高理念0或/价值理想0与/具体结论0不同,具有终极性和稳定性,是主导意识形态的灵魂和核心。其次是给予理论学说和主张以广阔的创新和发展空间,因为它们都不具有/最高性0和/终极性0。第三是要把/最高理念0和/价值理想0作为理论创新、制度设计、实施和导向的出发点、原则和归宿,既不要把理论观点与主张混同为/最高理念0和/价值理想0,也不能使理论观点与主张偏离/最高理念0的价值导向。这样才能实现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现代转型,才能使主导意识形态体系具有自恰性、兼容性与灵活性,因而具有更强的社会整合能力和利益协调能力,最终获得动态的稳定性和永恒的生命力。注释:¹详见5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6第2卷,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95页及其他部分。

º参阅5葛兰西文选6,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宋惠昌:5意识形态:政治无意识6,载5党校学报62002年第4期。

(作者: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苑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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