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1-025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1年12月12日在金耀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1月26日以公告形式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凤翝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6,721,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29%。本次会议出席董事9人,监事5人,部分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部资料已于2011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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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董事与非董事分别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卢彦昌先生、冯祥立先生、杨凤翝先生、王福军先生、张辉先生、王迈先生、于永洲先生、方建新先生、赵智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其中永洲先生、方建新先生、赵智文先生为董事。各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情况如下:
非董事:
卢彦昌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冯祥立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杨凤翝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王福军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张辉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王迈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董事:
于永洲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方建新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赵智文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2.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李立群先生、王喆先生、李静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以上各位当选监事的得票情况如下:
李立群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王喆先生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李静女士 同意票数256,721,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此外,贾彦平女士、王晓东先生已由天药股份职工民主选举当选为天药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李红光、吴海庆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11]第0243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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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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