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初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随时保持台面、地面清洁,排水沟保持通畅,排水沟出口防鼠类侵入的网孔径小于8毫米,金属网罩完好。
2、水产品、动物、植物型食品要分开加工,清洗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及水产品的清洗池要严格要求分开、专用,各类水池要有标识表明其用途,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及水产品要分开加工,所用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粗加工使用的刀、墩、案板、切割机、绞肉机、洗涤池、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坊、无残渣。
5、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蔬菜要择洗干净,无虫、无杂物异物、无泥沙蔬菜应先洗后切,已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瓣并削去青绿色的皮肉;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壳进行清洗。
6、易腐食品如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应该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做到购进后及时加工,加工后要及时使用或冷藏保存;鲜活水产品加工完毕后要立即烹制食用。
7、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应放在台、架上,不得直接易于地上,防止食品污染。
8、允许生食的水产品(生鱼片)要严格食用品种范围:在粗加工时,要严格卫生要求,严防食用部分污染,防止食物中毒。
9、冷藏、冷冻柜内温度符合要求(冷藏0℃至10℃,冷冻-20℃至-1℃),定期除霜,清洁与报修,贮藏食品时做到植物性、动物性,水产品分类摆放,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储藏时,不得将食品堆积、积压存放。
10、粗加工的废弃物及时收集,放在竖固、带盖、不透气的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外观清洁,内壁光泽,垃圾存放不积压、不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