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篇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和要求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1.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2.例会由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主持; 3.参加例会人员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及各班组组长。所以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另行派人参加。
4.例会时间、地点由项目经理通知到参会人员。
5.安全生产会议内容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会议档案,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形成的决议,根据会议议程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章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1.学习传达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指示等;
2.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指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现状,制定或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的相关问题作出决策,切实解决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额度,满足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并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实施情况,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总结上周或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制定下周或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襄阳市楚盛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各级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四条安全例会是指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七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同级安全部门或安全员在同级领导安排下组织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调度部门负责调度会有关安全内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条公司经理办公会、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办公会在研究安全工作时,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会同安全部门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安全会议的内容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单位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主要听取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需经办公会研究处理的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会重点落实同级安委会和行政例会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处理日常安全管理的业务工作。
(四)厂级、作业区安全例会应结合实际重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五)班组安全例会应传达上级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研究、总结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强调班组成员尽职尽责,采
取预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厂级安委会在公司会议之后召开。
(二)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于同级安委会之后召开。
(三)作业区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二次,时间分别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会)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五)各级安全生产调度会,应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同时调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会议参加的范围
(一)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委员会会议由同级安委会成员和会议研究议题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参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分别由下一级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三)厂级安全例会由各作业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四)作业区安全例会由各班组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安全员; (五)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由班组全体成员参加,缺 勤人员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传达。 第十三条管理要求
(一)各级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各级领导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内容的决议应记录清楚,并及时传达有关部门落实。
(三)安全会议决定事项,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予以落实,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处理。
(四)各级领导应认真贯彻安全会议决定,积极组织落实,并主动将落实情况和结果通报同级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以备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应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修订并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制度自2022年3月修改后下发执行。 篇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一)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每月中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会议。
(二)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各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
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5、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7、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8、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订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