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图
离职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报直接主管
直接主管/行政人事部对其 进行离职面谈
填写离职申请表 (部门主管领取此表)
按照表中要求逐项审批
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办理 各项工作(物品)交接手续
财务部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人事部及时办理停保手续 总经理审批 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报批
注:1、离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交于员工填写,审批过程中,由各个部门文员/主任
转交,员工不需要自己转交办理。
2、允许离职的人员需在办理完物品归还/交接事宜后,根据仓管接收人员的签字,财务部方可为其核算薪资。
3、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告知其部门负责人,经总经理签字,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以未发薪资作为公司的补偿;
4、正式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各项手续办理完毕方可离职,
否则,以未发薪资做为公司的补偿。离职人员离职后,工资按公司规定的正常发薪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