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 期 劳 务 协 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 一、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聘请职务及职责
由于甲方 活动/项目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 。在协议期间,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以主动、热情的态度,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职责,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如下工作: 1、 2、 三、 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
四、 报 酬
1、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工作量,需支付乙方劳务费合计 元 2、乙方上述收入发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负担; 五、 商业秘密
1、 乙方在聘用期和聘请期结束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甲方的商业、技术机密或其它甲方拥
有的资料向第三方泄露,或在其它任何公司、企业、个人或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中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追究。 2、如果聘用期届满或在聘用期内终止聘用关系,乙方须将甲方所有物品及商业秘密归还甲方。 六、 协议终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协议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协议到期;
·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终止聘用协议;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较大影响的。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故(或乙方达不到岗位要求)中途中止协议,需提前1天通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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