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提出申请 村集体将申请建房户情况公开
不符合条件 退回申请,说明原因。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将同意报批户情况公开
乡级审核 不符合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审 报市批准 收取相关费用 出具宅基地批准通知
监督电话:8331010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