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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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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合伙)的

决定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京司发[2009]5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09.02.11 【实施日期】2009.0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京司发[2009]54号 2009年2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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