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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数的加法数学符号的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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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符号的创用

在古代,无论是埃及、希腊,还是我国都没有系统地运用数学符号.数学命题和各种定义、定理、法则靠语言和文字来表述,而不是用数学符号.所以古代数学和现代数学相比,这种叙述显然十分冗长和烦琐.

文艺复兴时期前后,由于东、西方数学的汇合,以及人们对数学的认识加深,逐渐产生了数学符号.现代人们通用的一些数学符号,大多数是在14~17世纪间逐渐被人们所选定运用.符号的创用是数学史上的一件大事,符号不仅能帮助人快速思维,而且还能以极其精炼的形式克服一般语言中容易出现岐义的现象. “十”号的创造者是15世纪德国数学家魏得美,他在一条横线上加一竖,表示增加.“一”号的创造者也是这位数学家,他从加号中减去竖,表示减少.“X”号创造者是17世纪数学家奥特雷德.“X”号的意思是表示增加的另一种方法,即把加号斜过写.“÷”号的创造者是18世纪的瑞士人哈纳.它的含义是分解的意思,即用一条横线把两个圆分开.“=”号的创造者是16世纪英国数学家莱克得.他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两条平行而又相等的直线相同的了,所以用它来表示相等.除此以外,乘号“.”、除号“:”是由德国数学家莱布尼兹在17世纪末期创用,幂是由法国数学家笛卡尔在1637年创造.平方根是由德国数学家鲁道夫1525年创造并使用.各种类型的括号大约都是在16~17世纪初起用的.上述数学符号大都在19世纪60年代才传人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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