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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记录规范

来源:纷纭教育


输血记录规范

一、 悬浮红细胞记录

1、采血记录:记录预配血型、血量以及采血量;

2、悬浮红细胞送至病房:记录时间、血量、储存条件,并给予盐水冲管;

3、输血记录:记录经核对无误后输注的时间、血袋码、滴数10-15滴、分同时行心电监护,记录生命体征,并告知如患者出现发热、寒战、胸闷、胸痛等症及时呼叫;

4、输注后15分钟:记录患者有无不适,记录生命体征,根据患者的病情将滴数调至30-40滴、分或40-50滴/分;

5、输注后30分钟:观察并记录有无输血反应,记录生命体征;

6、随后每30分钟观察记录有无输血反应,记录生命体征,直至输血完毕,记录输血完毕的时间、反应等;

7、输完后30分记录;

8、输完后60分记录;

二、血浆、血小板、冷沉淀

1、采血记录:记录预配血液制品的血型、血量以及采血量;

2、采血制品送至病房:记录时间、血量、储存条件,并给予盐水冲管;

3、输注记录:记录经核对无误后输注的时间,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最大耐受量调节滴数;

4、记录输注完毕的时间、反应等;

三、白蛋白

1、记录冲管后输注时间,可一次记录输注总量;

2、输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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