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上思县司法局十二五规划

上思县司法局十二五规划

来源:纷纭教育
上思县司法局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十二五”期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上思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机遇、新的要求。我国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进展顺利,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在逐步减弱,世界经济开始显现复苏迹象,世界经济复苏可能要经历艰难复杂的过程。全球投资和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将进一步抬头,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全面推进,东中西区域发展格局正面临重大调整。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全程性、长效性、服务性的独特优势将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从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体现司法行政自身运行规律的司法行政正在逐步形成;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思路逐步清晰,初步构建了完善的工作体系;多年来的发展实践,锻炼和造就了一支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司法行政队伍。所有这些都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并存阶段,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刑事犯罪居高不下;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上思、法治上思、平安上思,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任,以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为动力,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根基,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坚持“改革、开拓、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通过重点的突破带动全局的发展,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持“改革、开拓、创新、发展”,用改革的方法、发展的思路、创新的观念来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目标,进一步发挥和谐上思、法治上思、平安上思,进一步推

进各项改革,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司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工作机制,强化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难”问题,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队伍建设得到全面提升。争取2011—2015年依法治县暨“六五”普法工作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十二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司法部和市司法局“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事关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和皆社会构建,事关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落实规划工作任务,列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请示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分工配合,紧密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把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2、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强化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强化现代法治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公民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努力提高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探索对农民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办法,继续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繁荣法制文艺,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

3、强化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扎根基层、便民利民的特色和优势,坚持面向乡镇、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服务方向,将重点放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农村社会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逐步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基层法律服务要立足乡镇,面向农村,努力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逐步纳入提供补贴的法律援助案件的主体范围,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和进出畅通。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满足社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力争使全县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员普遍掌握调解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知识,以便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探索改进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质量,联动和衔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形成的“大调解”格局,对社会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预防、控制、调解和处置。

5、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坚持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矫正对象漏管、脱管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并有较为完善的工作条件。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整合社会执法资源,形成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力。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目标,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经费财政,保障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和困难矫正对象救助问题

得到解决。落实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能化、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的工作方针,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建设吗,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和指导作用。完善基层帮教工作网络建设,加强安置帮教实体及基地建设;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做到逐人定点、跟踪管理,努力达到不疏漏、不脱离。

6、依法规范公证工作。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公证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公证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强化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依法管理公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证行业监管。规范公证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证法律服务收费检查、查处和调整机制,公证法律服务秩序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证处负责、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公证工作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服务。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公证质量保证体系,探索建立公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公证责任赔偿制度。

7、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建好建强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切实理顺和规范司法所管理,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和工作日志制度,日常工作依托乡镇综治副协管、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加大示范性培训教育力度,健全业务学习、廉洁自律、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司法所日常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