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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实施

来源:纷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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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李晓姣

李晓姣,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 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助理, 高级工程师,一直从事固体废物、土壤、化学品与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固体废物,主持参与了1项国际交流合作 项目,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十余项省级科研项目及近百项咨询项 目。主持开展了全省粉煤灰、煤焦油、医疗废物等多类固体废物 的调查研究,主持参与了全省历史遗留铬渣的处理处置,含多氯联 苯电力装置的处理处置,主持参与编制了《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十二五”规划》《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十二五”污染防治

规划》《山西省粉煤灰综合利用规划(2014-2(_)2n)》《粉煤灰和煤矸石混合生态填充技术规范》等, 参与了省内多项危险废物相关的制定,主持开展全省固体废物属性和危险废物鉴定

山西省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成为我国重要的能 源化工基地,与此同时,伴随着煤炭开采,产生大量 煤矸石。1998-2017年,全省煤矸石产生量约16.33 亿吨,累计治理和利用量约6.53亿吨,未治理煤矸石 量约9.8亿吨。据不完全统计,山西省煤矸石堆场上千 座,占地面积超20 km2,部分存在自燃现象。

自燃煤矸石堆场释放出S02、CO、H2S和NOx 等大量有害气体,并且会产生多环芳烃类等有毒有害 物质,如苯并芘、二苯并蒽、苯并焚蒽、二苯并焚蒽等, 特别是苯并芘,具有强致癌性。它们以气象形式或吸 附于微细粉尘烟尘排入大气,不仅加剧大气污染,降 低空气质量,影响居民身体健康,而且还会对周边的

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使树木生长缓慢、病虫害增多, 农作物减产、甚至死亡。而且历史堆存的煤矸石堆场 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酸性矿山等产生的煤矸石产生的 淋溶液还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生态环境和人群健 康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山西省煤矸石堆场分布广、数量多、类型复杂, 环境问题不一,随着国家管控要求的提高,地方各级 加大了对煤矸石堆场灭火和生态治理的力度,但 因没有明确的治理和生态恢复标准,部分治理工程只 是简单平整、覆土、绿化,在下雨或其他外部环境变 化时,可能弓丨发复燃等环境问题,存在环境隐患。因此, 需要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借鉴成功的矸石堆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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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工程经验,调查评估不同类型矸石堆场的环境问 题,分类针对性的制定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技术 规范,为治理工程实施提供技术依据。《煤矸石堆场 生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实施恰在当时。

标准主要内容

国内目前尚没有历史遗留堆场治理的针对性标准, 也没有专门针对煤矸石堆场的标准,在大量调研、现 行标准消化、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了该标准。标准 正文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煤矸 石堆场分类及分区、治理原则及工作内容、煤矸石堆 场调查评估、煤矸石堆场治理工程、施工与验收、后 期管理与维护等9部分,附录包括煤矸石堆场生态恢 复治理工作内容、煤矸石堆场调查内容、堆体边坡稳 定性评估方法、自燃煤矸石堆场灭火方法等4部分。 标准涵盖了前期调查评估、中期治理过程、后期验收 及维护管护全过程。

标准适用对象

《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标准适用 于山西省历史堆存煤矸石堆场的生态恢复治理。自标 准发布之日起已完成生态恢复治理的除外,正在实施 生态恢复治理的可参照执行。规定了历史堆存煤矸石 堆场为不再继续使用,且未按GB 18599《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0426《煤 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HJ 651《矿山生态环境保 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规定要求堆放,应 恢复治理的煤矸石堆场。

治理思路

该标准针对对象为历史堆存煤矸石堆场,数量多、 情形复杂,从经济环保角度出发,首先进行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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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无风险的可就地治理,最大可能地减少治理成 本。

煤矸石堆场是否自燃,其调查评估和治理过程均 有较大差别,因此分自燃煤矸石堆场和非自燃煤矸石 堆场分别进行了规定。而煤矸石自燃又是个极其复杂

的过程,现状和过去均未发生自燃的堆场也不代表着 未来不会发生自燃,在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和堆积状态 发生改变时,都有可能引发自燃。因此,防自燃应贯 穿于煤矸石堆场治理的全过程,将“密闭、压实、隔氧” 的要求落实到治理的每一环节。

治理原则

本着安全优先、环保并重、因地制宜、生态协调 的原则,科学幵展调查评估、规范实施恢复治理,严 格后期管理和维护,防控水土流失,避免二次污染。

调查评估

基于历史堆存煤矸石堆场的不确定性,需开展相

应的现状调查,幵展环境和安全评估。在满足工作需 要的基础上,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成本投入,结合实际 情况,分类分条件进行调查评估,如现状监测部分, 仅自燃煤矸石堆场要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 )调查

调查范围:1个煤矸石堆场并非完全割裂的个体, 它与周边的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确定调查 范围以堆场区域为重点,同时应关注堆场可能影响的 区域,如主导风向下风向、地下水流向上下游、周边 敏感保护目标等。

调查方法:调查的常规方法包括:资料收集、现

场勘查、工程勘查、分析监测等,结合堆场的实际情况, 可多种方法结合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内容:包括堆场的基本情况、自然环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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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概况等,必要时可辅助以工程勘查。应对堆 存的煤矸石开展淋溶实验,为后续治理提供依据;应 对自燃煤矸石堆场和位于相对敏感区域的堆场开展环 境监测,一是作为治理实施的依据,二是为后期跟踪 监测和治理效果评估提供背景依据。

(2)评估

在总结了省内煤矸石堆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 环境问题后,在标准中要求煤矸石堆场开展自燃倾向 性评估、安全稳定性评估和场址适宜性评估。

自燃倾向性评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矸 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 〔2005 ) 162号)中要求,“经鉴定为高自燃倾向性 的矸石应采取分层堆积方式。”但目前国家没有关于 煤矸石自燃倾向性评估的标准方法。而煤矸石堆场自 燃是由煤矸石的自燃倾向性、氧气条件和热量条件等 共同决定的,同时还与堆场所处的环境、气候条件等 外界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经调研、 专家咨询和过往经验总结,本标准采取定性判断和定 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历史或现状发生过自燃现象, 或者堆体内部温度超过环境温度且呈持续上升趋势的 堆场,判定具有自燃倾向性。

安全稳定性评估:根据山西省内的煤矸石堆场的 治理经验,安全稳定性评估包括场地稳定性评估、堆 体边坡稳定性评估和防洪排水可行性评估。安全稳定 性方面国家已有成熟的技术规范,如GB 50021《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GB 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等,可直接引用相关标准幵展评估。

场址适宜性评估:是在堆场调查和安全稳定性评 估的基础上作出的评估判断,对于评估场址不可行的 煤矸石堆场需实施煤矸石异地处置。根据对山西省内 矸石堆场的调研结果和相关治理经验,明确了场址不 可行的5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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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程

自燃煤矸石堆场和非自燃煤矸石堆场在实施治理 时措施有差异,但也有共同处,为避免重复,导致框 架繁琐,标准设置6节内容,分别是:①自燃煤矸石 堆场防灭火治理;②堆体整形及边坡治理;③防洪与 疏排水;④覆土;⑤配套工程;⑥生态恢复。其中, 自燃煤矸石堆场治理技术采用1~6节;非自燃煤矸石 堆场治理技术采用2~6节。

(1 )自燃煤矸石堆场防灭火治理

防灭火是煤矸石堆场治理的关键,是贯穿于始终 的要求。堆体整形、边坡治理、疏排水、覆土等同时 也是防火的措施。已经自燃的煤矸石堆场需开展灭火。

火源探测是防灭火治理的基础依据,找准火源位 置后,可采用覆盖法、挖除火源法、槽沟灌浆法、钻 孔注浆法,以及实际应用中证明安全、有效的其他方法。 应根据煤矸石堆场的地区环境,选择一种或多种结合 的适宜灭火方法。

灭火完成后,应幵展灭火效果检测,可采用钻孔 抽验法、综合物探法等,确保灭火效果。如未实现完 全灭火,应实施补充灭火。

(2 )堆体整形及边坡治理

根据全国及山西省煤矸石堆场治理经验,堆体整 形及边坡治理工作条件主要有:地形地质、水文条件、 施工方式、景观要求等因素。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削 坡开级、挡护、坡面固定、滑坡防治等整形及边坡治 理措施。有成熟的技术规范可参考。具体措施需根据 堆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3 )防洪与疏排水

关于堆场疏排水技术,是依据GB 51018《水土保 持工程设计规范》,根据目前山西省历史堆存煤矸石 堆场现状及整理过程中采取的常用措施而制定。采取 排水涵洞、挡水坝、马道排水、截水沟、防洪堤、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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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道和必要的泄洪通道等防洪和疏排水工程措施,形 成完整的排水系统。具体措施需根据堆场实际情况进 行设计。

(4)覆土

治理过程中回填覆土是防火的重要措施之一,边 坡和平台覆土同时兼具后期生态恢复需要。本节规定 了回填区层间覆土、封场平台覆土和封场边坡覆土的 要求。

(5 )配套工程

考虑到部分煤矸石堆场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后 作为工业场地、休闲游乐实施等用途使用,需配套建 设运输道路、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工程,各类型工 程均有相关专业规范,参照相关规范执行即可。

(6 )生态恢复

煤矸石堆场的生态恢复目标应符合当地生态环境 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达到持续的自我更替的 要求,因此生态恢复采用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 则草的原则。恢复后的植被应与当地生态环境融为一 体,且覆盖率不应低于当地同类土地植被覆盖率,并

禁止使用外来入侵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与验收

规定了施工建设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规定了验 收内容及标准。

后期管理与维护

后期管理与维护是防止矸石场复燃、保障生态恢 复治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管控内容包括:设置标志、 建立档案、跟踪监测和维护管护等。

标准实施效益分析

历史堆存煤矸石堆场占用大量土地,造成区域生 态系统破坏。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可实现破坏地的植 被恢复和土壤改良,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 的生产力和自我维持能力,减少或控制环境污染,增 加视觉和美学享受,最终可实现矿区矿业的可持续发 展,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通 过生态恢复为林地、耕地、建设用地等,可进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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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晋能集团下属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改造,以前黑漆漆的煤矸石山华丽变身为花团锦簇的百花园

有偿出让,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本标准的实施需要、企业之间的通力合作, 标准是基准,管理要求是保障。为推动标准的顺利落 地实施,提出如下建议:

(1)

(3)本标准为首次出台,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校 验校正,后续应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

《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是首次针 对历史堆存、针对煤矸石堆场提出的技术规定,是推

建议出台“推进全省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 山西省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处置的重要举措之一。该 动

标准的实施,对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矿产资 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区域人居生活

建议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应急管理环、 境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可为同类型省份或

城市固体废物堆场治理提供借鉴。參

理”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牵头部门、工作程 序要求等。

(2)

水利、林业、农业、水利等管理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 共同推动该项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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