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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发(2006)7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

来源:纷纭教育


徐建发〔2006〕77号

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徐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徐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实施细则文档.doc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价管理 通知 抄送:省建管局,市安监局、市安监站、局工程处、定额站 徐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6年5月23日印发

徐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计价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省建设厅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工程名称 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构建吊装 桩基工程 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古建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市政工程 基本费率(%) 2.0 0.8 1.0 1.0 0.8 0.7 1.4 0.7 1.0 现场考评费奖励费(获文明工地)率(%) 市级(%) 省级(%) 1.1 0.5 0.6 0.6 0.5 0.4 0.8 0.4 0.6 0.4 0.2 0.2 0.2 0.3 0.2 0.7 0.4 0.4 0.4 0.5 0.4 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2、上表所列费率除古建、园林绿化工程外均适用于2004年计价表计价的工程项目。

3、古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计费基础为直接费。

第四条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1)基本费按上表中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投标人部分。

(2)现场考评费暂按上表中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3)奖励费暂按上表中获省级文明工地的费率标准计算,列入其他项目中的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本细则的规定及费率标准计入工程报价中。

第五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即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六条 现场考评 1、考评组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站、工程监理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的“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小组”,负责对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

2、考评方法

现场考评采取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由各级安全

监督站负责实施,集中考评由考评小组负责实施。日常考评分值占70%,集中考评分值占30%。

3、考评标准

建筑工程:按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附件二标准进行考评。

构件吊装、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古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照建筑工程标准进行考评。

市政工程:考评标准另行制定。 4、考评时间

一般在单项工程及建筑工程主体封顶或完成建安工程量约70%时,安全监督站完成日常考评工作,施工单位提出现场考评申请(附件一),送交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集中考评。

5、考评结果

参加考评人员签字后交施工单位。

6、未经考评的工程项目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

第七条 现场考评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并可提请考评小组重新组织现场考评,并修正现场考评得分。同时,工程竣工后,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抄送造价管理机构。

综合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综合评价四个等级的修正比率分为100%、95%、90%、80%。

(1)好: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的历次检查中均符合《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标准且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其修正比率为100%。

(2)较好: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的历次检查中均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标准且被评为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其修正比率为95%。

(3)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的历次检查中均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标准的项目。其修正比率为90%。

(4)差:施工过程中同一问题被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二次或三次以上(含三次)限期整改的项目;受到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政处罚的项目。其修正比率为80%。

如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则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

第 为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其费用实行单项工程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持《徐州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附件二)、现场考评结果、施工合同等资料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现场考评费率手续;获得省、市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持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奖励费率手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省文件规定、工程的类别、现场考评打分、动态管理情况以及文明工地评定结果,确定现场考评费率和奖励费率。

测定后的现场考评费率=现场考评平均得分×综合评价修正比率×现场考评费率(文件规定费率)/100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实行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开工前,应预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少于基本费的60%,支付情况由施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承包单位不按本细则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必须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现场考评费率和奖励费率计算和确定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独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由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规定单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或计取费用低于现行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

选人。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按本细则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挪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其行为列入不良档案记录。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机构、安全监督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不严格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 本细则由徐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凡2006年1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签订合同的工程(非招标)均按本细则执行。

附件一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申请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2 电话 工程 工程内容 建筑面积(m) 类别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现完成建安工 占合 同价 % 工程合同价 作量(进度) 工程地点 申 请 单 位 意 见 (盖章) 二00 年 月 日 附件二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内容 工程合同价 开工日期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建筑面积(m2) 工程地点 计划竣工日期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工程基本费率(%) 电话 工程类别 考评时间 考评单位 平均得分 考评前后安监部门对 安全文明管理评价 现场考评费率(%) 重新考评时间 考评得分 重新考评得分 现场考评情况及考评费率(%) 奖励费(%) 总费率(%)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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