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士长对物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全面负责,做到帐物相符。
(二)各类物品应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良好性能。
(三)使用医疗器械,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应及时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的医疗器械,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四)物品、器材每日进行交接,借出物品要经过护士长同意,有登记手续和经手人签名,重要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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