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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诉讼费108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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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诉讼费108司法解释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10,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的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110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名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当,应当判决驳回

判决要旨:原告诉讼请求不当,经书面通知变更诉讼请求后不同意变更诉讼的,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xxxx市中级人民认为,xx公司与惠x公司签订的《D座施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xx公司诉称是由于被告惠x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未向其提供经审查后合格的施工图四套而造成工程长期停工。但其提交的停工报告载明是“等待植筋完

毕(估计40天)才有活干,现在只能停工”,且合同未进行任何违约责任约定,xx公司在本次诉讼中也未诉请解除合同。其要求惠x公司支付基础工程价款的诉讼请求既不符合双方在合同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也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该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本案纠纷性质不是建设工程欠款纠纷,xx公司以惠x公司应付工程款2275522.11元起诉,与本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依照《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已书面通知xx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但xx公司不同意变更诉讼请求,综上所述,xx公司在无合同约定,又未诉请解除合同,也未能与惠x公司进行结算的情况下,主张惠x公司应支付工程欠款2275522.11元,无确实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对此不予支持,xx公司诉称,工棚搭建地点是被告指定的,但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工棚被要求拆除,xx公司请求由惠x公司承担“搭设拆除费用及被告原因发生费用”无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本院对此不予支持。xx公司诉请要求惠x公司支付工程保险金300000元,未向法庭相应举证,本院对此亦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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