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办发„2008‟90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使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高平台上继续深化、创新和发展,现就全市政务公开深化创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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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加快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建设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行政权力。
(二)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全程监督原则。坚持全程监督,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网上实时监控监察。
(四)便民高效原则。坚持便民高效,实现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
三、工作目标
以信息公开为原则,在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制定工作规程的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固化行政权力和办事运行流程,实现信息网上公开,权力网上运行,监察网上实施。到2010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成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条例》的全面实行
1.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的日常运行机制。按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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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在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日常管理及监督考核等方面,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完善公开的相关制度,规范程序,建立机制,确保全市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条例》规定执行。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明确责任,确保不泄密。(市办、市政务公开办负责)
(二)构建行政职权阳光运行机制,确保行政职权运行公开透明
2.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建立完善全市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平台。按照苏州市《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要将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梳理、整合网上办事事项,合理分类,并在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络资源,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构建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覆盖,形成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职能部门多位一体的行政审批网络体系。通过导入数字认证等先进技术,增强网上公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等功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逐步做到使全市行政审批权力在行政服务中心得到阳光行使。(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办负责)
3.加快探索行政处罚网上运行步伐,构建全市行政处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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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裁量权网上运行平台。构建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运行主页,统一公布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标准、程序、裁量权限,并公布接受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各执法机关内网建立行政处罚审批流转运行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处罚数据系统自动备份、统计报表自动生成、重大处罚自动报备、程序违规自动警示等功能,实现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和法制科室与市监察局、法制办等同步实时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苏州市《苏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梳理和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合法与合理、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在法定的自由裁量权限内,针对不同违法情形科学合理地细化分解为相应的处罚档次。同时,从规范和固化处罚流程入手,将行政处罚划分为案件登记、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若干标准环节,统一处罚尺度,减少处罚随意性,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执法部门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法制办、市信息办负责)
4.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运行平台,构建全市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长效机制。结合非税收入改革,积极创造条件,探索试行电子票据,从源头上规范全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建立网上公开运行的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市信息办负责)
5.加快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便民服务网上运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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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根据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便民服务中心要依托电子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的整体功能,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除了完善现有的便民服务、协调监督功能外,要探索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全过程实行网上运行,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监控。通过完善工作网络,整合热线资源,力争到2010年,真正实现“一个号码对外,一条热线全管”。同时,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对“网上信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受理、处理及回复群众咨询、求助及投诉情况进行固化规范,对相关部门违反程序、时限及推诿扯皮等情况及时预警,提高回复率及回复满意率。(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信息办负责)
(三)构建行政职权网上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职权正确行使 6.探索完善综合行政电子监察系统,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网上监察系统,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完善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完善信访办理网上监察系统,确保信访办理规范有序。完善政令督办网上监察系统,保证政令督办落到实处。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网上监察系统,促进城乡规划科学合理。完善采购网上监察系统,规范采购行为。完善土地出让网上监察系统,实现土地出让阳光操作。完善环保执法网上监察系统,规范环保执法监督程序。完善办事公开网上视频监察系统,提升办事服务水平。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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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建立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网上监察系统,强化行政处罚与行政收费的实时监控。健全完善工程建设网上监察系统。(市监察局、市信息办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市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政务公开办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具体分工为:市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的公开工作;市(信息办)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指导、网络整合,提供技术保障;市编办负责各部门职能核定及动态管理工作;市法制办负责各部门权力清理核定、动态管理及组织协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保密局负责对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监察局负责全市电子监察系统规划建设工作,对相关监控监察数据进行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督办,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平台的建设、指导和协调;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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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思想教育,树立公共服务理念,确立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务公开意识,为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奠定思想基础;要加强对深化、创新政务公开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为深化、创新政务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要组织好社会宣传,营造深化、创新政务公开的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有关,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深化、创新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把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作风建设和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把开展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组织考评;要及时受理、查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的,要提出批评;对为了部门利益不顾大局的,要责令整改;对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单位要依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
二○○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实施意见
抄送:办公室,市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昆山市办公室 2008年9月2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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