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学校与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部门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与你签订本责任书。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负责,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职责如下:
1.各班主任有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文明有序,不登高爬墙,不参与危险性游戏,不在危房或建筑基地玩耍,上下楼梯靠右慢行,杜绝打闹推搡等现象发生。
2.做到每天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在第一时间内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上学期间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须离校的学生凭请假条、班主任证明,并告知家长后方能离开。
3.班主任应教育学生不准带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发现带有管制刀具、火源的应立即收缴,情节严重的应及时通知学校家长。
4.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郊游等,班主任必须在场维持秩序、维护安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先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带离学校,且全权负责所有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
5.重视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教工作,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和驱赶学生;对学生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要关注学生的行为,学生行为出现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寒暑假、节日、双休日,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7.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上学、放学,若气候恶劣,要及时提醒学生安全到校、离校,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8.平时要经常性地和家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共同教育好学生。
9.若班级学生出现安全事件,班主任、相关教师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疏导、安排救治,处理相关事宜。若因班主任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力、处理不当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上班时间出现安全事故、偶发事件,而班主任不到场及时处理的,按班主任失职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班主任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依据。如因班主任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学校代表签字: 班主任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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