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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4篇)

来源:纷纭教育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提高教师管理的客观性、公平性,促进教师精讲、细究、博学,完成教学教研任务,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办法

  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教学业绩,考核占50%。

  主要对教师所带班级的考试成绩,参照教学绩效奖励方案分为三个等次,分别为10分、7分,4分,带多班取平均值。每一次考试算一次此项得分,最后取平均分。

  2、教研成绩,考核占30%。

  主要考查教师撰写教学论文及教学反思的获奖及发表情况、参加教学比武获奖情况、所带学生参加各种活动的获奖情况及参加学校集体备课情况等。

  ⑴鼓励教师加强学习,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教育论文、教学反思等。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加5分,在省级刊物发表加3分,在市级刊物发表加1分,在学校网站发表加1分。

  ⑵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比武活动。获省级一等奖加10分,省级二等奖加8分,市级一等奖加5分,市级二等奖或校级一等奖加3分,校级二等奖加1分。

  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各组进行集体备课,有电子教案、听评课记载交教务处,中心发言人加1分;举行集体备课展示,人均加1分,中心发言人加2分。

  ⑷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交流活动。在校际交流活动或教科院视导时主动讲课,获得好评,有电子教案、听评课记载交教务处,加2分。

  ⑸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校本教材开发编写。凡获得立项,认真编写,按时完成任务,主持人加4分,参与编写加2分。

  ⑹鼓励教师积极组织学生活动。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加1分;非文字学科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市级竞赛,获一等奖(体育竞赛进入前三名)加3分,二等奖(体育竞赛进入前六名)加2分,三等奖(体育竞赛进入前八名)加1分;指导学生进行新课改网上操作,按时完成任务,加3分。

  ⑺鼓励教师举行专题讲座。举行一次教学讲座,加2分,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⑻鼓励教师积极设计题目。教师精选或精心设计的题目若被采纳,加1分。

  ⑼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培训。在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中,考核通过加3分。

  3、学生评教,考核占20%。

  教务处每学期组织两次学生评教,评选班级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2-3名,得票居前三档次的教师依次加6分、4分、2分(带多班取平均分)。

  非文字学科教师参照此方案单独考核,考查教研成绩与学生评教两项,各占50%。

  二、其他事项

  1、严守纪律。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一次扣1分、罚款20元;误课扣1分、罚款50元;不经教务处批准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扣1分,罚款20元。

  2、严格管理。教师因管理不力,课堂混乱,发现一次扣1分;对违纪学生教育要有耐心,若过度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一次扣2分。

  3、关心学生。走近学生,真正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学期中途每流失一人,班主任扣1分。

  4、积极教研。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罚款20元。累计三次,评优一票否决。

  5、自觉坐班。教务处不定期抽查,一次缺勤扣0、3分,并将结果应用于学期末教师评价。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教师量化考核的最终分数作为学年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也是年度考核等次、评先表模和教师任用的主要依据。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建议如下:

  一、其实实行绩效考核的原理是一样的,只能部门的绩效考核流程可以参阅以前的已有的考核经验;

  二、重要的是即系哦啊方案的制定以及目标的分解;当然考核指标的选择也非常重要;

  三、一般下年度的即系哦啊目标要在前一年制定完毕;鉴于贵司是一个大型的玩具厂,考核面广;建议在现份就要开始准备了,最好是在11月前开始启动;否则很难再12月内完成目标签订;

  四、绩效方案的制定可围绕绩效管理委员会职责、绩效考核方式方法、考核对象、考核周期、目标制定方式、评价方法及数据收集等方面做细致说明;

  五、绩效管理流程可参阅以下:

  1、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2、绩效目标的确定。

  1)确定的绩效目标、指标;并明确定义。

  2)绩效目标指标的选定与分解(分解至各小部门、个人)。

  3)签订绩效目标合同书(包括目标、指标、定义、数据收集人等详细信息)。

  3、绩效考核的实施。

  1)绩效数据的收集。

  2)绩效考核的监督。

  3)绩效实施培训。

  4、绩效结果的确认与应用。

  1)绩效结果的计算与确认。

  2)绩效结果的报告与反馈。

  3)绩效结果的应用。

  5、绩效反馈与改善。

  1)绩效面谈与反馈。

  2)绩效问题分析与改善。

  6、对新绩效方案、目标进行修订;进入下一个循环。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对职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强化职员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进职员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业绩、工作效率;掌握职员的工作执行情况与能力,实现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二、范围:

  公司职员(业务部、财务部除外),参与考核人员名单依《团队绩效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核内容:

  1、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

  2、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质量评价

  3、各部门职员违纪行为

  四、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之评定:

  1、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电子档提交至厂长办公室。

  2、每月2日(逢节假日顺延),“核查员”按“月度工作计划质量评分标准”,对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评分;同时针对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提出修改建议。

  五、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质量评分标准:

  六、职员违纪行为考核办法:

  1、违纪行为: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迟到、早退、旷工、提前下班就餐、中午上下班连续打卡、“非工作需要”长时间在外逗留、请假未“事前填写请假卡”、出差无出差申请单、无打卡记录未及时办理因故未打卡说明;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其它违纪行为等。

  2、核查员不定时对以上行为进行抽查,抽查中一旦发现职员有以上违纪行为,严格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3、职员违纪行为考核作为一项常规考核指标,列入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部门内每出现1人次的职员违纪行为,从当月部门团队绩效得分中扣除1分。

  七、总经理特别奖励:

  经理认定表现特别高效部门,可在综合得分基础上另行加分;经总经理认定表现特别低效部门,可在综合得分基础上另行减分。

  八、 绩效“综合得分计算公式”、“等级划分”及“奖金额度”:

  1、综合得分计算公式:综合得分=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考核得分×80% + 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质量评价得分×20% + 总经理特别加减分。

  2、等级划分:A级(90~100)分;B级(60~)分;C级(0~59)分。

  3、奖金额度(部门成员每月每人次): A级100元,B级50元,C级0元。

  九、罚则:

  1、评选周期内,月度工作目标未分解到个人、考核沟通不到位的部门,综合评分折半。

  2、评选周期内,被查出失败、弄虚作假行为的部门,取消其部门参评资格,综合评分为零。

  十、绩效之评定:

  1、核查员统计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率,厂长办公室审核部门提报之完成率,跟踪“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情况,统计各部门总经理指令完成率,计算各部门综合得分并拟定获奖名单,核查员审核获奖名单,公布获奖结果。

  2、每月获奖名单及获奖金额至少公示3天以上。

  3、参评部门职员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项目小组申诉;核查员接到申诉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若核查员无法解决的,提交厂长予以解决。

  4、公示之日起三天内无异议或异议全部解决,则结果于公示之日起三天后生效;若公示之日起三天后仍存在异议的,则结果于异议全部解决之次日生效。

  十一、结果运用:

  1、受评职员每月“团队绩效奖”发放依据。

  2、年终奖金评定依据,单位负责人加薪、职位升迁评定依据。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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