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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合同范本_药品采购合同模板(3篇)

来源:纷纭教育

药品采购合同范本_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法人: 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 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购计划的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县及县以上、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执行。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每个合同周期不得少于6个月。

  二、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订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六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七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省药招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保存电子文档合同。

  甲乙双方就如下药品的采购订立本合同,详细内容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范本_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 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药品采购合同范本_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_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化妆品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代理权、首批款、销售

  1、甲方提供牌元为山东省间不得出现串货、伪造、假货及保证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在销售期间如出现串货、伪造、假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像甲方交纳的保证金的%为乙方像甲方的损失的赔偿金。

  2、甲方品牌为国家线品牌,首批进货款为年终任务为,乙方自愿像甲方打款为品牌的首批款并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年终任务。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

  最高标准执行。

  2、保质期限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______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

  甲方送货: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送至运费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乙方所在地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像甲方打款为品牌的首款,甲方给予乙方货品。其中为甲方对乙方的质量及运输和违约的'保证金。如合作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及运输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其他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生产许可证

  (4)卫生许可证

  (5)产地证明

  (6)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7)有关产品质量认证书

  (8)产品质量标准文书

  第九条付款方式、时间、其它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打款,款到后内甲方保证天内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像甲方指定账户打款,将视为

  主动放弃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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