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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专线业务合作协议(4篇)

来源:纷纭教育

数据专线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影像图文印刷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不少于四张办公桌和四台电脑)办公室,为乙方免费制作名片、宣传页等。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开展业务,不得干扰和抢占乙方开拓的客户,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开拓的客户,这些客户无论首次还是以后多次与甲方合作,均视为乙方客户,所收取的客户货款均应按照约定的给以乙方的分成款比例支付乙方。

  三、乙方交纳给甲方_______万元预付款,作为乙方与甲方合作的条件。该笔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支付。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影像图文印刷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业务收入的_______%作为分成,每笔业务的分成款甲方应在每次到账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之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万元。

  2、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私自收取客户货款超过_______个月未交付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甲方可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万元。

  3、甲方在支付乙方分成款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分成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分成款全额支付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甲方所在人民起诉。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提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据专线业务合作协议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2.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 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信息;

  2. 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 根据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 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

  ________(授权代表)

数据专线业务合作协议

  个人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不能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若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数据专线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 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 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 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 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 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利益分配

  3.1 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2 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3.3 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 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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